摘自丨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 近日,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五指山市颐园小区三期项目 “5·17”塔吊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其中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 大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1)建议转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 日。 2)建议住建部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海口安鑫海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3.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1)建议由省住建厅记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在琼承揽业务。 2)建议住建部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4.三亚北鼎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对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由省质量技术监管局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信息严重失实的行为处以20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5.五指山九宗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1)建议由省安监局对其处以60 万元的罚款;建议由海南省住建厅记黑名单,暂停其预售和售房网签,一年内不得开发新项目。 2)建议由省住建厅对其肢解发包消防工程的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 三、其他处理建议 1.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议由省住建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2.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责成其向五指山市政府作书面检讨,并由省住建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3. 何焕璇,中共党员,任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建议由五指山市委、市政府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免去站长职务处分。 4.童贵富,任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聘用人员),负责该项目监管。 建议由五指山市住建局解除其劳动合同,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 王伟全,中共党员,任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建议由五指山市委、市政府给予其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6.符东平,中共党员,任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建议由五指山市委、市政府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7.钟钢,中共党员,五指山市副市长,分管住建等工作。 建议由五指山市政府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五指山市颐园小区三期项目 “5·17”塔吊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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