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债权人讨不回债务或者觉得债务的数额并不多就不要这笔债务了,一个是买个教训,买个人情,另一个是实在无能为力了,自认倒霉。债权人可能做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决定,自动放弃债权,如果债权人做出决定后又后悔,可以撤销吗? 一、客户咨询: 不管什么情况下的债务免除都要不回来吗? 二、李律解答: 如果免除债务的行为危害到了第三人的权利就是不合法的。 三、李律补充: 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但是,免除担保债务的,不影响被担保的债务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担保义务,不等于免除了乙的债务,乙仍然要履行债务。 四、李律总结: 我们知道如果普通的债务关系,债权人主动提出免去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么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不能将此种免除债务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另外第三人的无辜利益。所以说不是所有情况下债权人都可以自愿的免除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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