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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社保缴费也会暗藏“猫腻”!赶紧学会,别被忽悠了!

 hwchang65 2018-08-25

虽然说,公司为咱们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是带有强制性的,但是在现实中,广大上班族还是遭遇了某些用人单位的花式“猫腻”缴费行为。五险一金“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未及时缴纳”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咱们职工的养老、就医等诸多待遇和权益!



难道我们就只能“任人鱼肉”吗?

不!不!不!

今天跟着小百一起来

认清这些社保缴费的“猫腻”

并学会用正确的办法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不缴社保费


社保是国家强制的保险,《劳动法》规定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在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你出具一份书面承诺,称自愿放弃该公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就算写了,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还有一些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发放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的缴纳,这种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养老、医疗等待遇都将不能享受。所以,这份放弃缴纳社保费的承诺书不能写,社保补助费也不能收!


解决办法: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收集相关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情节严重的可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讼,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



二、低缴社保费


每年,社保机构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社保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缴费基数。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会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工资,不提供工资单等必要的证据。所以,一些用人单位才可以一直按照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山西、新疆、江苏7省市都公布了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普遍上调,参保者的社保待遇和工资收入都会发生一定变化的。


所以,如果你发现自己的社保缴费一直都是以最低工资或低于员工实际工资的数字为基数,又或者工资涨了但基数好几年都没有变化过,就要多留个心眼了!因为如果社保缴费打了折扣,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待遇也将会打折扣的。


解决办法:

遇到少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应当细心搜集好相关证据,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还可以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数额为基数缴纳社保,并补缴未依法缴纳期间的费用差额。



三、未及时缴纳社保费


一些用人单位可能总是不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拖延也是会影响到我们待遇享受的!特别是一些缴费年限的累计,例如,养老保险需要累计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需要在用人单位和我们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才有资格领取。


还有一种情况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有些单位和我们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如此规定,员工在试用期也是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的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解决办法: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社保缴费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了,一定要向公司提出在次月补缴!以下几种情况都可在次月办理社保:

1、入职时间在当地社会保险增员业务办理时间之后,导致当月无法办理,可以次月补办业务。


2、如果你离职和入职在同一个月份之内。离职单位当月不能减员,入职单位也就无须当月增员,你可以要求所在的离职单位在次月补回上月的社保费。


3、如果你离职的单位,有保险欠缴情况,会导致离职当月不能及时减员,可要求你所在的离职单位于次月补缴。


但要注意,对于欠缴保险严重的单位,完成补缴的情况很复杂,有的几个月即可完成,有的几年也无法完成。这种情况下,就算你入职了在同一个统筹地区的另一个用人单位,也无法办理增员业务,新公司也就不能为你办入职参保。这时,只能与社保请示如何解决问题了。


以上这些社保缴费“猫腻”行为,你都认清楚了吗?解决办法也都了解了吧!现在就赶紧告诉身边的人,让他们也能学会机智地应对这些状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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