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在生活中难免的会遇到朋友向自己借钱的时候,出于朋友之间的情谊,很多时候都会选择帮助,对于一些小金额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在乎,只是口头上的借,到时候对方还与不还也无伤大雅(当然还是要还的)。而对于一些大金额的借款,就一定要写借条了,毕竟口说无凭,就要白纸黑字的立字据为证了。 但是有时候即使写了借条也依然不能够保证,借条上有这三个“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不然上了法庭也要不回来账。首先是“欠”,在很多人看来“欠条”和“借条”是一个意思,但是在法律上面却有着很大的区别,如果字据上面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借条”在20年之内是有效的诉讼期,而“欠条”只有2年的诉讼期,所以一定要注意了,不然超过期限,钱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第二个“到”,借条上面的“借”和“借到”也是有一些区别的,虽然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说,如果借钱的人没有借到钱,怎么会写借条,但是这只是我们自己的思维逻辑而已,在法律上面是存在争议的,没有“到”这个字,只能表示对方有借款的意向,但是钱是否收到就不确定了。 第三个“还”,这里不得不说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我们都知道这个字是多音字,可以读作“huan”或者“hai”,但是意思却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的效果。所以大家在让别人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成“偿还借款”或写成“依然欠款”,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了。不知道大家平时会不会选择借钱朋友,借的话写不写借条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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