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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sunjinxi 2018-08-25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进行结算。




(1)在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2)转诊异地就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到就医地的省或市级即可(依据就医地医保统筹范围而定),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由转诊医疗机构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办理分两种情况:


(1)长期异地就医:

在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直接办理,需填写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无需到就医地盖章,填表直接办理;最低年限为一年),备案成功后即可按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2)外地转诊就医:

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就近办理,方便快捷——参保人员在就诊医院由医生开具转诊单,由医院(三级)向社保经办部门上传转诊信息备案即可(患者无需再到社保局窗口办理);若转诊医疗机构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就可按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办理,享受相关待遇。



为进一步方便洛阳市以外的参保人员来洛就医,2018年又新增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洛阳市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共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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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已达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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