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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高薪养廉”

 敬足斋 2018-08-25

质疑“高薪养廉”

《晏子春秋》:“廉者,政之本也,德之主也。”把“廉”当作为政根本、政治基础,古已有之。宋代包拯在《乞不用赃吏疏》里一针见血的道出了“廉”与“贪”的实质:“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官廉,即是民众学习效仿的师表;官贪,即是万民愤恨的贼盗。所以,我国历朝历代,有国有家者,都倡导清正廉洁。

廉是一种道德品质,是一种灵魂素养,也是一种高尚的思想境界。它不是靠金钱和养尊处优的生活方式滋养出来的,而是靠良好的社会风气影响、严格的家庭教育和文明的生活环境培养出来的。

前些年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种话语机会,标榜“高薪养廉”,至今还有人津津乐道,推崇不已。其实,所谓“高薪养廉”,是一个伪命题,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乘改革开放之际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经济收入而寻找的“理论根据”和“遮羞布”“障眼法”。如果廉洁能够靠物质和金钱养出来,那还叫廉洁干啥呢?“高薪养廉”,不但玷污了“廉洁”这两个字的汉语言“语境”,而且还严重地亵渎了“廉洁”的本来含义。

近年来东窗事发后的贪官动辄贪污受贿数千万元甚至数十亿、上百亿元,这么多金钱,可能他们几代人都享受不完。那么,为什么他们贪占了巨大财富以后还要鲸口开张闭不上、继续贪污敛财、侵吞不已呢?举个小例子,当下教师的工资在工薪族里的工资不算低吧,那么,为什么还有许多人在拿着国家发给的高工资的同时,还在家里或者街面上开办课外辅导班而难以得到有效禁止呢?一些贪官凭着手中的公权便利,利用各种手段贪污受贿还不够,还堂而皇之地打出了“高薪养廉”口号,公然把手伸向纳税人索要高薪,真是恬不知耻!所谓“高薪养廉”,纯属别有用心的胡说八道。

有些垄断企业领导和高管,拿着老百姓一听吓一跳的高工资,为什么还不知足,欲壑难填,仍然卷入贪腐之中而频频败露?有的政府官员还随声附和,时而“哭穷”,明里暗里呼吁效仿其他国家“高薪养廉”,把自身的腐败问题归咎于“收入太低,心理不平衡”。拿着国家高工资而屡屡涉险贪污腐败,足以见证“高薪养廉”之策失灵有误。有媒体报道,被我们的专家官员奉为“高薪养廉”典范国家的公务员气愤地说:“谁造谣我们是高薪养廉的?廉洁是每一个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不需高薪去养。”把人家延续的官场常态和社会风气,当成了廉政文化的“真经宝典”,真令我等闻之汗颜。

古人对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危害性,说的非常明白,清代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写道:“贿赂之败国家,如鸩之必死,未有能生之者也。”而唐代李靖对政府官员的评价是:“自古以来,身居富贵,能知足者甚少。”清代陈滨说:“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清官张伯行在《却赠檄文》中说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这篇檄文被后人誉为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笔者以为,廉洁靠“养”,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不是靠“高薪”来养,而是要靠知足知耻的文化养、靠自尊自重的道德养、靠惕励躬行的觉悟养、靠刚毅浩然的素质养和上行下效的传统养。否则,我们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一响彻宇宙的声音,就难以成为大丈夫所要具备的基本性格,而无论是政府官员、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和人们群众,都应该具有这种基本性格,因为我们是中华儿女、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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