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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众生的罪过大小如何判定

 昵称44964384 2018-08-27

伤害众生的罪过大小如何判定 来自佟爱国老师 07:26

学生提问:尊敬的佟老师,您好。学生有一个问题请您解答。在上一期四月份的网络问答中,您提到如何取舍时,举了一个例子以下是原文:

“在做事的时候,当产生矛盾的时候,它需要衡量轻重缓急作出正确的取舍。比如说在事相上两个都错,那我要拣错得比较小的去做;两个都对,那我要拣对得比较大的去做;一个对一个错,那我要做对的,不做错的。就像比如说,你从一个墙上跳下来了,下边有一只小狗,有一只蚂蚁,你的脚你看落在哪里?我要是躲开小狗吧,就要把蚂蚁踩死;我要躲开蚂蚁,就要把小狗踩死。那肯定得踩死一个,想一个不踩那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一个取舍,也就是在你跳下来那一刹那,只有一个取舍,我踩死谁?我取哪个舍哪个?这是两个都错的,都杀生了,都错,也不容你工夫,你看你怎么取舍呀?我们是不是宁可踩死一只蚂蚁,也不去踩死这只小狗啊?因为小狗它的寿命比较长,而且这小狗它也比较大,这个蚂蚁比较小,踩死小狗的罪过比踩死蚂蚁的罪过是不是要大呀?所以这个时候,当我们取舍的时候,那只有选择踩死蚂蚁了。但踩死蚂蚁错不错呢?也错了。这是没办法,但是我们的心没有想去踩它。”

学生的问题是:一、您说踩死小狗的罪过比踩死蚂蚁的罪过大,这是相对什么而言的?这里的罪过大小指的是性罪,还是破戒罪?

佟老师答:要知道,我们从墙上跳下来的时候,比如说从墙上下来的时候,当然说这个跳下来呢,不是说我们跳下来就是为了踩死一个众生,不是这个意思。就是他没有踩死众生的心,跳下来的时候还没有想,可是快要下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或者说这有一件事,必须马上跳下来,可是跳下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件事,发现了下边有蚂蚁和小狗。

要知道这个时候,不管是踩死谁都不犯戒,这个大家听明白了吗?为什么呢?因为自己没有想踩死蚂蚁,没有想去踩死狗,对不对?所以说这个时候,踩死哪一个都不犯戒。为什么呢?没有用心。所以这个犯戒不犯戒,犯罪要件里,必须得有杀心。所以这个时候呢,他从墙上跳下来,没有杀心,所以他不犯戒。纵然踩死了,也不犯杀戒。

或者说我们不故意,比如说我们正在房上,突然脚下踩一个石头,正好从房上下来了,下边正好有个人,这个石头正好落在这个人的头上,把这个人给砸死了。犯戒不犯戒呢?不犯戒。因为你没有想杀这个人,是不是?犯罪要件里,必须得有一个你有想杀这个人的心,或者说你有想杀这个众生的心,这才为犯戒。你没有这个心,这不叫犯戒,但是这叫过失。这个过失,有没有性罪呢?有性罪,有因果之罪。你不故意地踩死它,它未来也会不故意地伤害你,或者踩死你,这是因果循环。但是他没有破戒罪。

踩死这个狗和蚂蚁,哪一个罪过大呢?这是从它的生命哪个长,或者说哪个动物比较大,身体比较大,是从这两个角度去考虑的。一般而言,生命比较长的,你踩死它,这个罪过比较重一点儿;这个身体比较大的,你踩死它,这个罪过要重一点儿。但是有的时候也不完全是这样,比如说,这个大象,你不故意把它给伤死了,但是,大象的身体比人的身体是不是大呀?你又不故意把这个人伤死了,那哪个罪过重呢?你伤死人的罪过比伤死大象的罪过要重是不是?

如果在这个同类里,也就是说都在畜生道里,这个身体大的,一般比身体小的这个伤害的罪过要重。但有的时候也不一定,得看它的寿命。比如说鳝鱼,寿命长,你伤害它的罪过是不是要重啊?其他的身体,比如说一头猪的身体比这个鳝鱼的身体要大,但是你伤害鳝鱼的罪过比伤害一头猪的罪过要重。它既要从身体大小上考虑,又要从寿命长短上考虑。所以说,这是一般而论,它是这样的,有特殊现象。

这里的罪过大小呢,指的是性罪不是破戒罪。(本文摘自净土正果讲堂网络问答第四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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