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财务答疑:个人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汪崽2 2018-08-27
问:本人将个人存在银行的闲钱用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支付理财产品收益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请问,个人取得的理财产品收入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有相当多购买银行理财计划产品的人认为:把钱存在银行,拿到手的理财收益是银行给的'存款利息',应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与将资金存入银行而取得的存款利息截然不同,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视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按银监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个人购买该类银行理财产品是个人自主金融投资行为,银行仅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确定理财收益所得是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分类所得中的所得类别以及相关规定来征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的规定,对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2008年10月8日利息税被取消),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取得信托产品收益,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国税函[2005]424号文件明确规定:'受托人支付给个人的资金信托业务收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20%的比例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受托人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所以,个人购买不同理财产品而取得的收益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根据不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取得信托产品收益,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国税函〔2005〕424号文件明确规定:'受托人支付给个人的资金信托业务收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20%的比例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受托人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所以,个人购买不同理财产品而取得的收益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根据不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