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工作规范 |
项目 | 陈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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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货架 | 1、须做到满货架阵列,及时加货,避免让顾客看到货架层板及货架后面的挡板; |
2、畅销商品、特价商品的陈列量和陈列面位应充分体现; |
3、商品小分类应体现功能和价格带陈列(目前,只要求百货部做价格带陈列); |
4、纵向陈列应充分体现(但小件糖果等体积过小的商品则不适宜采用纵向陈列),且不同单品之间纵向陈列的分界线必须清晰、整齐、有序; |
5、每一种单品只准有一处陈列位置,禁止交叉陈列和多处陈列,且每种单品在基本货架上的陈列面不得少于2个(宽度不可小于15公分) |
6、单品不得跨货架陈列(牙膏、毛巾、纸巾、纸尿裤、保健品、整理箱、鞋架等体积较大的单品除外) |
7、不准将一个单品陈列在另一个单品的后面(或下面),保持同一个陈列面的上下内外一致; |
8、所有商品必须全部正面朝向顾客陈列,不得倒置、斜放; |
9、冲动性商品(特价/快讯/新品)应陈列在货架靠近主通道的位置或黄金陈列段,一线品牌陈列应充分体现; |
10、陈列注意安全,包括商品和顾客安全: |
·商品陈列不得超出货架,以防顾客及员工碰撞; |
·货架层板安装必须平稳、固定,层板上摆放的商品不得超重; |
·不得随意拿取或更换货架上用于保护商品的护栏; |
·最上一层层板陈列的商品其高度不得超过该货架本身的高度,且陈列必须整齐、美观; |
·外包装有摆放标识的商品必须按照标识的要求摆放; |
11、陈列的商品不得有包装破损/变形、配件缺少、品质损坏等现象; |
12、商品陈列应注重颜色的和谐搭配,并可适当点缀/配搭装饰品,活跃展示气氛,以吸引顾客增加销售 |
13、相邻货架的陈列层次、陈列方式必须一致(因商品规格等不同而需采取错位陈列的除外); |
14、商品的顶部应与上层层板的底部保持两指距离;商品与层板外沿水平线应保持一指(2CM)距离; |
15、货架标签必须与商品一致,做到“一物一签”,如同一种单品在几层货架上都有陈列时,则每一层货架上都应放置货架标签,所有货架标签均应放置在第一个面位商品的左下角,并与第一个面位的商品垂直对齐; |
16、缺货商品必须使用缺货标签,其陈列位必须按要求空出; |
17、小家电、厨具、衣柜等商品须使用“库存数字卡”; |
18、童车、童床、单车等商品须100%悬挂“价格对照牌”; |
19、严格执行“先进先出”; |
20、须使用店内码的商品其店内码不得脱落、破损、模糊不清,100%做到“一物一码”; |
21、箱包类的商品要求外型饱满,陈列软包商品应用纸张或其它填充物填充; |
22、大包装(大规格)单品应以独立的基本货架专项陈列,以充分展示; |
23、商品、货架等时时保持整洁卫生; |
24、展示层陈列要求: |
·展示层的商品必须是周转快的畅销商品; |
·每一小节基本货架上的展示商品不得少于两种单品; |
·应做纵向陈列; |
·只准陈列一列,不可满货架陈列,以合理控制库存,严禁库存过大; |
·展示层商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一年 |
·必须一个月更换一次; |
·同一小节基本货架的展示层陈列的商品必须与该基本货架陈列的商品是同一个小分类; |
·加货时,须先将展示层的商品取下加到基本货架上,再从仓库调货加到展示层上,以严格做到先进先出 |
25、挂柱陈列的商品必须均衡、丰满、美观,严禁挂钩空置; |
26、童车、衣柜、鞋架等基本货架的底层须放置库存; |
项目 | 陈列标准 |
N架 | 1、同一个N架必须陈列价格相同的同类商品 |
2、N架陈列必须符合安全原则; |
3、N架陈列必须丰满、整齐,陈列量不得低于其最大陈列量的60%; |
4、N架不得陈列包装破损/变形、配件缺少、品质损坏的商品; |
5、N架陈列的商品不得超出N架的长度、宽度和高度; |
6、N架所有商品必须全部正面朝向顾客陈列; |
7、N架最上层层板只准陈列单个商品,不准陈列整箱的商品; |
9、N架两侧促销挂网陈列的商品应与N架或基本货架陈列的商品相关联; |
10、N架货架标签必须及时到位并与商品/POP一致,必须摆放在N架正数第二层的左端; |
11、N架各类价格标志必须正确、明显、诉求力强,并与商品一致; |
12、N架不得陈列保质期低于一个月的商品; |
13、N架须使用店内码的商品其店内码不得脱落、破损、模糊不清,100%做到“一件一码”; |
14、N架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15、N架商品、货架、地面、角落等时时保持整洁卫生; |
16、N架堆头(NT)的高度统一为1.1--1. 3米; |
17、N架底部也应陈列整箱商品(限指有整箱购买需求的商品) |
斜 口 篮 | 1、基本货架的斜口篮必须放置货架标签且采用专用价格牌,确保“一物一签”;所有货架标签均应放置在第一个面位商品的左下角,并与第一个面位的商品垂直对齐 |
2、 商品不得混放、杂放等; |
3、 陈列必须符合安全原则; |
4、陈列必须丰满、整齐、富有美感和层次; |
5、不得陈列包装破损/变形、品质损坏的商品; |
6、陈列的商品不得超出斜口篮; |
堆头 | 1、堆头底必须用专用的垫板垫底,商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
2、堆头陈列必须安全、规范; |
3、堆头陈列必须丰满、有气势,其陈列量不得低于其最大陈列量的60%; |
4、堆头不得陈列包装破损/变形、配件缺少、品质损坏的商品; |
5、堆头商品的陈列长度、宽度不得超过堆头底座的尺寸,其高度必须符合要求(主通道堆头高度1. 5米,辅通道堆头高度1. 3米) |
6、堆头与堆头之间必须留有通道并可供购物车、平板车通过; |
7、特殊区域允许将两个堆头合并在一起陈列; |
8、专用的品牌形象架(柜)不得陈列其它品牌的商品,其宣传海报或喷画也同样须专项专用; |
9、堆头只能用原装箱垫底,要求颜色接近,不超过堆头总量的60%; |
10、堆头上应同时陈列整箱商品,以方便顾客购买整箱商品; |
11、堆头必须配置诉求力强的POP/促销海报和货架标签,且POP/促销海报和货架标签应与商品一致; |
12、堆头陈列的商品不得过期、变质; |
13、须使用店内码的商品其店内码不得脱落、破损、模糊不清; |
14、堆头商品应为协议、特价、快讯、畅销、应季商品或新商品 |
15、须使用店内码的商品其店内码不得脱落、破损、模糊不清,保持同类商品“一件一码”; |
16,堆头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 |
17、商品、堆头底座、地面、角落等时时保持整洁卫生; |
18、小罐(瓶)装的饮料水、啤酒等商品,其堆头须有整件(箱)的商品陈列,即:该类商品的堆头应一分为二,一半陈列零散商品,一半陈列整箱商品。 |
19、主通道上的促销商品堆头不得少于两块卡板; |
项目 | 陈列标准 |
扣板 立柱 | 1、立柱上悬挂陈列的商品必须均衡、整齐、安全、美观; |
2、立柱的每个面原则上只准陈列一种单品,最多不得超过两种单品,且必须做纵向陈列; |
3、必须配置诉求力强专用的POP,且POP应与商品一致,无须放置货架标签; |
4、不得围着立柱打堆头或堆放斜口篮或其它物件,应充分展示扣板立柱的形象效用; |
5、所有商品必须全部正面朝向顾客悬挂; |
6、立柱必须保持整洁,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 |
7、立柱底部商品应与地面保持80 CM的距离,顶部则与立柱齐平 |
8、黄金陈列段和底/顶部陈列的商品要特别注意“先进先出”; |
挂钩 | 1、陈列的商品必须整齐、安全、美观; |
2、必须及时加货,避免让顾客看到空置的挂钩及挂钩后面的挡板/背网(缺货单品的挂钩除外); |
4、货架标签必须与商品一致,做到“一物一签”,且应摆放整齐; |
5、商品应做纵向陈列; |
6、每个挂钩只准陈列同一种单品 |
7、所有商品必须全部正面朝向顾客陈列; |
8、陈列的商品不得有包装破损/变形、品质损坏、过期、变质等现象; |
9、每个挂钩之间横向的距离应均衡、保持一指距离,确保整齐、有序; |
10、须使用店内码的商品其店内码不得脱落、破损、模糊不清,保持同类商品“一件一码”; |
11、商品、货架、挂钩、地面、角落等等时时保持整洁卫生。 |
促 销 墙 | 1、促销墙底部商品应与地面保持80 CM的距离,顶部则与促销墙齐平; |
2、陈列必须整齐、丰满、有气势,必须及时加货; |
3、商品应做纵向陈列; |
4、促销墙商品应为特价、快讯、畅销、应季商品或新商品; |
5、如陈列的是整箱商品则应将箱体的向外展示面拆除或作割箱陈列; |
6、必须配置诉求力强的POP/促销海报,且POP/促销海报应与商品一致,无须放置货架标签; |
冻 柜 | 1、陈列必须丰满、整齐,必须及时加货; |
2、陈列的商品不得超出冻柜,不得遮挡冻柜的冷冻风幕,以免阻碍制冷; |
3、不准将一个单品陈列在另一个单品的后面(或下面); |
4、所有商品必须全部正面朝向顾客陈列; |
5、陈列的商品不得有包装破损/变形、品质损坏等现象; |
6、货架标签必须与商品一致,100%做到“一物一签”,所有货架标签均应放置在第一个面位商品的左下角,并与第一个面位的商品垂直对齐; |
7、不得陈列包装破损/变形、品质损坏的商品; |
8、不得陈列保质期低于一个月的商品; |
9、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10、各类畅销的饮料水/啤酒(如红牛、旺仔牛奶、纯水、百事、可口可乐、王老吉、青岛/蓝带/珠江/金威/喜力啤酒等)冻柜须有陈列,并随时保证货量充足。 |
11、冻柜必须时时保持清洁,不得有污渍、积水、杂物、蚊蝇等 |
项目 | 陈列标准 |
烟
酒 柜 | 1、陈列必须符合安全原则; |
2、陈列必须整齐,一层为单包商品,以下陈列相应条装商品; |
3、陈列必须富有美感、品味、艺术性和层次; |
4、不得陈列包装破损/变形、品质损坏的商品; |
5、价值1000元以上的商品必须空包装陈列 |
6、贵重商品的柜门必须时时锁好 |
7、投射灯或其它专用灯应充分利用; |
8、各类专用陈列道具(如酒架、展示台等)应充分、有效利用; |
9、货架标签必须及时到位、必须与商品/POP一致、且应摆放正确/整齐; |
10、缺货商品必须使用缺货标签,其陈列位必须按要求空出; |
11、主力商品的价格标示必须正确、明显,且与商品一致; |
12、陈列的商品不得过期、变质 |
13、须使用店内码的商品其店内码不得脱落、破损、模糊不清; |
14、商品、货架、地面、角落等处时时保持整洁卫生; |
地笼 | 1、陈列必须丰满、有气势、富有层次,其陈列量不得低于其最大陈列量的60%; |
2、陈列必须整齐、安全、美观; |
3、地笼四周的商品应全部正面、直立陈列或作悬挂陈列; |
4、必须配置诉求力强的POP/促销海报和货架标签,且POP/促销海报和货架标签应与商品一致; |
5、地笼外围应悬挂同种或相关联商品,注意丰满、美观; |
6、地笼内的商品应整齐摆放,正面向外; |
7、不得陈列保质期低于一个月的商品; |
8、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加 高 层 | 1、整件商品陈列,正面向外,内外一致,保证一种商品至少有一个面位,使用填写完整的“储存标签”整齐张贴于箱子正面的左下角 |
2、商品放置应注意安全性和稳定性:体积大/重量重的商品摆放在下,防压/易碎商品摆放在上; |
3、摆放不应过高,与灯管、喷淋头、烟感器等保持50厘米距离; |
4、按商品类别/品种摆放,尽可能做到与货架商品相对应,非原装箱商品则必须用同类商品的包装箱陈列,且必须使用填写完整的“储存标签”整齐张贴于箱子正面的左下角; |
5、必须按商品摆放标识的要求进行摆放; |
6、加高层尽可能摆放原装箱或整箱商品。非原装箱要求如下:食品/用品一个箱子只准摆放一种单品,百货一个箱子最多只可摆放两种单品;必须使用填写完整的“储存标签”整齐张贴于箱子正面的左下角。 |
进口 商品 | 1、进口商品必须100%有中文标识; |
2、任何进口商品必须配置商品促销卡,且POP/促销海报应与商品一致,并对进口商品的特点、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做出清晰的标示、注解; |
3、陈列必须整齐、安全、有气势,必须及时加货; |
4、陈列的商品不得有包装破损/变形、品质损坏、过期、变质等现象; |
5、陈列必须富有美感、品味、艺术性,以充分展示进口商品的独特和层次; |
6、投射灯或其它专用灯应充分利用,以更好地营造进口商品陈列区的销售氛围; |
赠品
样品展示 | 1、可以捆绑销售的赠品必须与其对应的商品作捆绑销售; |
2、赠品/样品展示时应置于基本货架(含堆头/N架/促销墙/地笼等)的中间部位,其POP上应完整清晰注明赠品的“赠送方式、赠送地点、发放时限”等条款,以向顾客充分展示,且POP应大小适中,避免遮盖商品及赠品; |
3、赠品/样品在陈列展示时须确保安全和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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