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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13周年,这些知识你可知道?

 wenxuefeng360 2018-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于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公证机构办理哪些公证事项?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

有关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应当

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哪些公证事务?


《公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公证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三个基本环节构成。

1

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

审查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调查、核实。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

出具公证

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来源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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