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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东:真正地爱过,活过,一次就够了……

 jiangnany 2018-08-29


很偶然打开电视,看到87版贾宝玉扮演者欧阳奋强参加一档节目,现场演唱《红豆曲》,尽管深情款款,但最终还是被淘汰。


不管导师怎么评价欧阳唱歌,但大家对欧阳扮演的贾宝玉还是服帖的。贾宝玉是永远跨不过去的经典,97版的《红楼梦》是永远无法超越的辉煌,这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代人的文化。



其实,87版《红楼梦》很难被超越是有原因的。当年剧组聘请了20位红学大家参与其中,所有的服装、首饰、配乐均经过严格考证、推敲和筛选,剧本努力还原了当时的社会环境、语言习惯、风俗礼仪、着装饮食,真正做到了没有一件道具无出处,没有一句台词无根本。


演员上也是大胆出新,除了欧阳奋强扮演贾宝玉,还找了一批没有被社会物欲污染的女孩子,让她们长时间研读《红楼梦》,学习琴棋书画、形体礼仪。


导演更是反复告诫她们,她们不是演员来演角色,她们就是她们。长时间封闭的环境,女孩子用剧中人物身份在生活中朝夕相处,如此催眠式的体验人物,终于她们把自己活成了她们,她们变成了她们。


《红楼梦》一出来,就震惊世人,无以伦比,无以复加,无法撼动!



欧阳奋强的贾宝玉,陈晓旭的林黛玉,一出道就是经典,一出手就是巅峰,林黛玉和贾宝玉形象成为一代人的图腾,也成为他们自身的标签。陈晓旭就是林黛玉,欧阳奋强就是贾宝玉,宝玉和黛玉就应该是他们的样子。


一个人一辈子能够出演这样一个角色就了不起了,有多少演员演了一辈子戏,没有一个角色属于他们自己。他们只是明星,但还不算真正的演员。演员是要演到人心里去的,让人分不清我是谁,庄子还是蝴蝶,本人还是演员。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当然是幸运的。


但他们真的只有幸运?从把自己变成剧中人物开始,他们就被打上人物烙印,不辨雌雄,一辈子都无法挣脱,也无力挣脱。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也就成了他们自己的悲剧。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总有落幕的时候,但落幕之后的宝玉和黛玉又该怎么办呢?



欧阳出演贾宝玉之后,无法再从事演艺生涯,贾宝玉太深入人心了。最后不得不转行做导演,对于一个演员来说,这未尝不是一种痛苦。


陈晓旭也是,整整三年出演林黛玉,剧组里的所有人都把她当成林妹妹,她也真成了林妹妹,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就是妹妹。


从此她再也无法出戏,准确地说,是观众无法出戏。无论她怎么挣扎,无论什么扮相,一出来,大家都说林妹妹来了,林妹妹说出任何一句话,大家都会出戏,都会笑场。


最终,陈晓旭被迫退出了舞台。然后经商。林妹妹去经商,这有多么可笑!但她却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只是她是不快乐的,这种不快乐的基因就来自林黛玉。


最终陈晓旭因为抑郁得了乳腺癌,遁入空门,英年早逝,让所有人为林妹妹掬一捧同情泪。


陈晓旭一辈子没有走出林黛玉,黛玉葬花,红颜命薄,一语成谶。所有的人都说,如果陈晓旭不演林黛玉,她的命运肯定不会是这样。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无论是欧阳奋强还是陈晓旭,他们都是不幸的。


当我看到欧阳奋强上综艺节目,唱起《红楼梦》老歌,被无足轻重的小后辈评头论足,我就觉得难受。他们哪里有资格评点这样一位艺术家?但这就是生活,陈晓旭不在了,欧阳奋强也不如意。我们心目中的林妹妹和宝二爷,都是薄命司上的人。


但当我们跳出个人的藩篱,从更广的层面来看,或者就对《红楼梦》来说,一辈子只有一个经典形象,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在我看来,陈晓旭何其幸运,她出演了林黛玉。陈晓旭何其不幸,她出演了林黛玉。对于他们个人来说,或许不幸,但对我们大众、对艺术来说,还是幸运的。



艺术不在于多寡,而在于经典。一生只做一件事,一生做好一件事,一生做绝一件事,也就够了。下面这个故事大家或许都听过:


在一次世界性笔会上,一位匈牙利男作家旁边坐着一位美丽女士。他见这位衣着朴素、态度谦虚的女士一直默默注视着大家,便轻蔑地问:


“小姐,您是一位职业作家么?这种世界级的笔会,普通作家是难以得到邀请的。”


“是的,先生!” 女士友好地回答。


“那么,有什么大作,可否告知一二?”


“谈不上什么大作,我只是偶尔写写小说。”


 “哦,您也写小说,那我们可算是真正的同行了。我已出版了339部小说了……您呢,小姐?”


“我只写过一部。”


男作家更是得意洋洋,又轻佻地问:“哪一本呢,或许我读过。”


“哦,它的名字叫《飘》。” 玛格丽特·米切尔说。

……


历史没有记载那个男作家任何一句话,这个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韵味无穷。


那个狂妄自大的作家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一个写出了339部小说的作家,根本无法企及米切尔一部作品的零头,这就是艺术的力量。


关键这样的人还很多。张若虚只留下一部《春江花月夜》,但——孤篇压倒盛唐。


司马迁只有一部《史记》,但却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曹雪芹也只有一部《红楼梦》,但——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


世界上很多艺术家都是如此,拉布吕耶尔的《品格论》、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塞维尔的《黑骏马》……



很喜欢《活了100万次的猫》,那只虎斑猫先后做过国王、水手、小偷、魔术师、小姑娘和老太太的猫。他一次次死去,但又一次次活过来,他一共活了100万次。直到最后他遇见了一只白猫。


它们生活在一起,生了很多只小猫,最后有一天,白猫在他怀里死了。猫哭了100万次,当眼泪流干之后,虎斑猫死了,再也没有起死回生过。


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里,虎斑猫为何不再起死回生?后来的后来,我渐渐明白,猫之所以100万次不死,是因为它觉得不值,死不瞑目,所以要起死回生。


为何最后甘愿永远死去?因为他遇见了真爱,真正的爱过,活过,一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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