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生命已逝,追责何用

 柏桢 2018-08-29

生命已逝,追责何用

  如果设备依法正常维护,我儿子就不会死!如果派我儿子检查萃取塔情况的时候有合格的配戴衣服,我儿子也不会死……近日,一篇名为《我的儿子死在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请还我公道!》的控诉书引发热议。对此,美达股份董秘朱明辉表示,公司并未干预医生治疗方案,但员工未穿防护服装进行生产操作,确实是公司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

  世上没有如果,只有记住血的教训,以史为鉴,防微杜渐。面对安全事故,无论是家属的控诉,还是公司的辩解,一个24岁的年轻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8年7月24日。

  关于“安全生产”,我国早已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并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2017年印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更是明确了“标准”,进一步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可见,“安全生产”并非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是一柄悬在每家企业、每名员工头上的一把利剑,时刻提醒和警告我们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安全”面前不允许任何的人为意外。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对于美达而言,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技术领域对安全隐患监测排查不足等,均暴露出了该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尚存在标准工作“重制定、轻实施”的现象,标准宣传缺少统筹安排,宣传力量不足,宣传形式单一,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氛围还没有形成。

  同时也反映出,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企业贯彻落实标准的情况缺乏有效掌控,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措施较为分散、操作性不强,部分标准发布后被束之高阁,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毋庸讳言,纵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旧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常言道:“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于企业而言,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将“安全生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相关部门在做好监管的同时,还要配优人才队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信息化建设,并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专业院校等各方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