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还钱”,陈女士抓着自己的头发,几近疯狂的在法院大厅怒吼。 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陈女士却如此抗拒还钱呢?这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原来,陈女士所说的不还钱,是因丈夫张某欠下的外债。虽然二人在2月已经协议离婚,关于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也已经协商好了。 但就在5月份,张某突然将陈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她和自己共同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 看着突然冒出来的100万巨额外债,陈女士已经近乎崩溃,精神衰弱。 她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而且张某也并没有将这笔钱用在家庭生活上,自己对这笔钱的去向更是一无所知。 “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陈女士整个人都奔溃了,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刚给了自己一个新的开始,却又染上了这么大的纠纷。 “律师,请你告诉法官,这笔钱我毫不知情,而且也没有用过一分!” 最终,这桩案子终于落下帷幕,法院的判决让陈女士那口怨气终于化解了:由陈女士的丈夫张某个人承担债务。 100万对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已经超出了生活需求,且债主当日并无证据证明这笔100万借款是用作夫妻共同生活的。 “太好了,我不用还钱了,太好了”,陈女士收到判决结果,如释重负。 夫妻一方的债务却需要两人来共同承担,尤其对妻子来说,丈夫在外欠的债,自己毫不知情,却要被迫一起还债,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不公平的。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丈夫欠下的这3种债,妻子也不用还。 1、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道这个情况还借款给丈夫的。 2、丈夫因吸毒、赌博等欠下的债务。 3、丈夫虚构出来的债务。 夫妻之间本应该同舟共济,但也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当看到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一些大额债务,不要盲目恐慌,及时的寻求法律帮助,可能这笔钱根本不需要你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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