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开学季 | 小朋友课间玩游戏时受伤,责任由谁承担?家长索要8800元作为十天误工费合理吗?

 xp2008xp 2018-08-30

盼望着下课后玩耍

三五成群热热闹闹



一不注意

还是有小朋友受伤了

家长索要赔偿费

10天的误工费要8800元



 这合理吗?

到底由谁负责呢?


1

Q1

您好!5个9岁学生课间在校玩游戏,其间甲同学不小心碰到乙同学,导致乙同学撞上墙壁,鼻骨骨折。乙同学妈妈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2000余元,其中10天误工费占8800余元。请问:其它一起玩游戏的同学要承担责任吗?乙同学妈妈要求赔偿的误工费合理吗?谢谢!盼复,有您的帮助感激不尽。

A1:

您好!这几名学生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第一,其他一起玩游戏的同学的监护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他同学的行为与乙同学的受伤有无关系,即要看其是否也碰到乙同学,或者其碰撞到甲同学导致甲同学碰撞到乙同学。第二,乙同学的妈妈的误工费是不合理的,因为护理导致产生的误工费赔偿是一天100元左右,具体赔偿标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您提到的5个孩子都是9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谁造成乙同学受伤谁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乙同学妈妈一天的误工费是880元,远远超出一般护工费用,因此一般法院会认定赔偿数额较高,以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

Q2

我儿子上高三,去年十月份因为另外一个宿舍的卫生问题,也被通报了。老师整体责罚,让学生做下蹲四十分钟左右。过后我儿子大腿疼肿,小便便血,医生说激烈运动过度。半年过去了,校方说:体罚学生是学校的制度,班级也有制度,大小伙儿做下蹲怎么了?现在我们在医院花了四万元左右的医药费。校方说这是小事,叫我不要给他打电话了,班主任说他处理不了,我该怎么办?

A2:

您好,如果您能证明孩子身体出现的问题是因为老师体罚引起的,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体罚老师及学校请求相关赔偿,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行政处罚。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社会各界应当予以照顾和保护,我国也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的保护做出了规定。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及体罚教师对孩子所受的损害进行民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建议您先与学校及体罚教师先行沟通,要求支付相关的赔偿,如协商无果,可以起诉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3


Q3

请问,宿舍楼管随便进入宿舍把东西收走,也不说一声,也不留一个单据,东西最后也不给这样合理吗?这跟偷有什么区别?侵占他人财务啊!

A3:

您好,宿管人员进入宿舍收取东西可能是基于学校的管理,但不归还的行为已侵犯了您对物品的所有权,如果其利用自己宿管人员身份的便利条件,随便进入宿舍拿走他人的物品,且所涉金额较大的话,可能会涉嫌盗窃罪。

根据《物权法》关于无权占有的有关规定,宿管人员的行为构成无权占有(即宿管人员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无正当法律关系,或者原法律关系被撤销或无效时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占有,包括基于管理没收而拒不归还)。您是可以主张宿管返还的,在其没收或保管的过程中造成您物品的损害,也可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宿管是利用宿管人员的便利条件私自进入宿舍偷走他人物品,金额较大的,可能构成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您遇到的情况您可以根据上述条件来判断这是民事侵权还是涉嫌刑事犯罪,然后向校方反应情况,或者报警处理。


4

Q4

你好!请问我们学校一个小朋友放学的时候在滑梯摔下来摔断了手,比较严重,当时我就马上把他送到医院拍片处理并办好住院手续,我们有帮小朋友购买了意外保险的,那我们学校还要赔偿什么费用吗?大概多少?

A4:

您好,根据你描述,分两种情况来解答你的问题。

第一种情况,你学校的滑梯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没有明显不安全因素,并且学校能够举证证明在学生放学期间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应管理职责、教师充分履行了保护和监管职责却依然发生了这起悲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学校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意外赔偿责任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贵校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种情况,你学校的滑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明显不安全因素,或在学生放学期间学校没有履行相应职责,或不能举证证明在学生放学期间学校已经尽到了相应管理职责、教师充分履行了保护和监管职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贵校的赔偿范围为保险保额范围外此学生因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

由于未描述清楚贵校是否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尽到应尽的责任,所以请贵校按以上两种情况比照后,维护自己的权益。


5

Q5

我们是在校学生,在上课时间,我骑摩托车带另一学生摔伤,学校负多少责任?

A5:

您好!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是根据中国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第13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如果你和你的同学是自行外出的,则学校对你们的行为不用承担损害事故的后果

但存在另一种情况,如果是老师要求你们出去,那么学校则存在对你们的监护不利,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建议根据你们自身的情况,来考虑学校是否担责,另外也希望各位学生在活动时注意安全,减少危险的交通行为。


实习小编 | 陈慕华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