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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从单位离开,必须要与新接手的会计办理交接手续吗?直接走人可以吗?

 过往邮客 2018-08-31

问:

      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由于特殊原因不想继续干了,但是新来的会计迟迟不跟我交接,因此我想一走了之,也不办理交接了。

请问是否可以?

回   复

不可以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而且提醒你,若你是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还要记得去税局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的信息!

参    考

1.《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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