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半书包子弹
实在无啥子可写,博园又不可荒芜,我随意吧。 我常常想到我曾经的黄灿灿、沉甸甸的的宝贝——半书包子弹。 少年时我曾经在一位亲戚家住了两个月,在一个装甲兵部队。那院子里,一座楼的外墙根处,有成堆的子弹,很吸引我。离开亲戚家前,我就拿一个军用书包到那里装了大半书包子弹,带着。现在想那子弹不是步枪用的,应该是坦克里用的,记得它们比成人的中指还要长、粗。我一路背着它们乘汽车,转火车,搭轮船,大大方方到了家。我很骄傲地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宝贝。我真地好喜欢它们。喜欢那辉煌的光彩,那沉甸甸的感觉。光滑的弹头饱满敦厚,铅色宜人。它们整齐划一,我真羡慕人们把它们制造得如此精致。 开学了,它们又随我住到离家几十里路远的学校,随我到教室,在枕头边伴我睡觉。不知过了几个学期,有一天,一位老师动员我:很危险,交给学校吧。我恋恋不舍地交了出去。 后来,我也吃惊自己怎么爱上了那些可以被人用来杀人的东西。此行为,是法律所不许,对己对邻也都好危险!好在那时我居然没有去破坏它们,如果用榔头敲一敲,会怎样,不敢想。我真差一点制造出事故。但是,对那一包“朋友”的回忆,却始终是可亲可恋的。 我想,大人们对待青少年应该注意引导,善意引导。青少年那看起来很“坏”的行为,可能出发点并不坏。试想,当时如果有人说我是为了搞破坏,那结果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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