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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行使代为追偿权的条件是什么?

 奶油花卷 2018-09-01

  现在很多人为了保护自己,都有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在发生可以投保赔偿的意外的时候,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而保险公司在完成赔偿的时候,也可以行使代为追偿权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下面给大家具体介绍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要满足的条件!

  一、什么是代位追偿权

  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作为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保险公司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力。是指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追偿;其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代位追偿权”。

  二、代为追偿权应该满足的条件

  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人身伤亡损失等责任后,同时取得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代位追偿权,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须满足以下条件:

 

保险 

  1、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人所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不可或缺的条件。

  2、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才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权利主体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对价,如果保险人尚未支付这个对价,则不得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

  3、仅限于法定的四种情形,即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以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

  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保险人的保险代位求偿权仅限于保险赔偿金额范围。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代为追偿权需要满足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等条件,才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以上就是关于代位追偿权行使条件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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