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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秋痕的身价

 深晨S 2018-09-02
        《花月痕》以晚清时候士人与妓女的交游为题目,着重歌颂了士人与妓女之间的爱情。然而众所周知,现实生活中士人和妓女的关系乃是建立在金钱交易的基础上,这偏偏会对小说需要表达的情爱主题构成致命的消解作用。因此,《花月痕》中碰到金钱问题往往刻意加以回避。
        回避之后也不是全无踪迹可寻。第十二回里原士规想要借杜采秋的春镜楼摆酒,杜采秋的母亲贾氏特别优待,只消三十两银子。第六回里,为了宴请韩荷生,召来十妓,荷生共给赏银百两,但那是赏银,并不是召妓用的银钱。而有一个价码,书中始终很难绕开去,那就是妓女们的身价。
        杜采秋的身价十分明确,最后定在了二千两。“紫沧也向贾氏说道:‘你的议论固是,但有数节不大妥当。起先你不答应我,我这会可以不管。藕斋口口声声答应,只要二千两身价,问了你,你也这般说。如今人家通依了,银子也兑齐了,你却不情愿,教我怎样对着韩师爷?……’”紫沧代荷生和杜采秋的家人商量好是二千两银,历经不少波折,因为韩荷生发迹,终于谈妥。值得一提的是刘秋痕的身价。第四十回中荷生对病中的痴珠说“我情愿替你出二千两银子”,指的便是秋痕的身价。这么一来,秋痕的身价就和采秋一样,也是二千两。
        
        然而在书中,刘秋痕却和杜采秋在地位上存在显著的差异,似乎并不能划入同一个等第。
        首先看刘秋痕的出身和住所。刘秋痕出身贫贱,被堂叔卖与一户姓章人家为婢,又被私逃的章家媪牛氏拐走。牛氏嫁给鳏夫李裁缝,两人无法谋生,就逼着刘秋痕学些昆曲接客。刘秋痕住在菜市街,“左边是个酒店,右边是个生肉铺”(第十五回)。虽然在韦痴珠的眼里是“槐荫重重,映着那酒帘斜卷,顿觉风光流丽,日影筛空”。但如果回到现实,家挨着生肉铺,环境可想而知。刘秋痕的住所只用两个丫鬟,一个年纪才十二三,另一个年纪虽然十四五,但是是个跛脚。秋痕甚至几乎没有一件值钱的首饰,以风藤镯时,她只能用荷生赠她的九龙佩来回赠。而杜采秋的生活就截然不同。她从未离开过父母,十六岁被豪客千金梳拢,一家人都靠她生活还“家颇饶足”,而且她性情豪迈,出手大方,“千万金钱,到手辄尽”。所居住的春镜楼更是神仙府第,不仅有亭台流水,还有美婢供差遣。这就不仅有贫富之差,更有身份地位之别。
        
        再说秋痕的才艺。据谡如说“他最妙是焚香煮茗,娓娓清谈。他会画菊,便爱艺菊,凭你枯茎残蕊,他一插就活”(第十二回)。
        秋痕艺菊的绝技,让人想起《聊斋志异》里的《黄英》一篇。《黄英》里的黄英与其弟都是菊花所化,“菊已枯,拔根而植之,无不活”,黄英姊本姓陶,暗指陶渊明。《花月痕》中的群芳谱称秋痕为“霜下杰刘梧仙”,正是用陶渊明的句子“怀此贞秀心,卓为霜下杰”。用隐士来比美人,恰合了书中韦痴珠的话“名士即是美人前身,美人即名士小影”(第十六回)艺菊的绝技虽可以让秋痕更加符合士大夫的趣味。
        而“焚香煮茗,娓娓清谈”,听上去十分风雅,却与事实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秋痕读书并不多,文化水平有限,即便行酒令也常常遇见困难。一次众人聚在一起行酒令,要求第三句用《诗经》,秋痕就自嘲道“我便麻经也没有,又有什么丝经”(第十七回)。作诗亦非秋痕所长,一旦众人作诗她便被晾在一旁。更何况秋痕自从与痴珠订交,清谈的对象就只剩下了痴珠一人。士人们的应酬她不擅长,更低级的应酬她又常常托病,故而很难维持生计,更难维持韩荷生帮她建立起的名声。如此一来,秋痕在世人的眼中,不免就变成徒有其名了。
        
        刘秋痕又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在脚上。她是一名缠足失败的女性。
        关于秋痕的脚,小说里出现了矛盾。小说里写美人免不了写脚。但《花月痕》前面几回书一直对秋痕的脚避而不谈,到了第十八回,忽然说秋痕“穿条桃红绉裤,三寸金莲,甚是伶俏”,似乎是缠得不错。然而到了第二十一回却起了变化。这一回里,韦痴珠在宴席上向众人演说闺阁历史,说到缠足史,韦痴珠表示自己不喜欢小脚,矫揉造作是汉唐以后的风气。他刚说完,荷生就插了嘴:
        “荷生道:‘果是双双白足,自然也好,最难看是莲船半尺,假作莲瓣双钩。’荷生说这话时,瞧着秋痕低头手弄裙带,就不往下说了。痴珠会意,急说道:‘我如今再讲两件。……’”
        荷生的插嘴引来了秋痕的尴尬,需要痴珠马上转移话题来解围。一座独有秋痕感到尴尬,只能是因为荷生所说的“莲船半尺”,恰好说中了秋痕的敏感话题。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关于秋痕的脚的文字。
        而杜采秋的小脚是从一开始就十分明确、连人物自己也颇引为自豪。第七回中,她看了荷生的花谱,心里想道“你要重订《芳谱》,也不问问,就把什么丹翚的酒量、曼云的弓弯,都当作宝贝一般形诸歌咏”。等到第八回她和荷生见了面,荷生看呆了,回过神来,只记得“那绝色身上穿的,是一件镶花边浅蓝云蝠线绉单衫,下面是百折淡红绉裙,微露出二寸许窄窄的小弓弯”,连侍婢红豆也是“红莲三寸”。在这一点上刘秋痕非但不及采秋,连采秋的侍婢也不及了。
        
        为什么刘秋痕的身价如此之高,她与这身价相违的证据却处处可见?
        这就不得不与《花月痕》的写作相联系了。据考证,《花月痕》一书中的主要人物都源自作者的现实生活。韦痴珠据《花月痕考证》,乃是魏秀仁本人:“韦痴珠为先生之自况,韦者魏也,先生少字痴珠。”考证又说韩荷生是魏秀仁的好友何鼎:“‘何’‘荷’同音,‘韦’为‘韩’之半,魏何交挚,殆寓同心之契欤?荷生名彝,彝者鼎也。”而杜采秋是何鼎交好的妓女水芙蓉,“采秋姓水名芙蓉,大同春镜楼校书”。
        而刘秋痕,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卷首有太原歌妓《刘栩凤传》,谓‘倾心于逋客,欲委身焉’,以索值昂中止,将抑郁憔悴死矣。则秋痕盖即此人影子,而逋客实魏。韦、韩,又逋客之影子也,设穷达两途,各拟想其所能至,穷或类韦,达当如韩”,认为刘秋痕的原型是书中所附《栖梧花史小传》中的妓女刘栩凤,而《小传》中刘栩凤交好的“逋客”即是魏秀仁本人。
        观《栖梧花史小传》,“栖梧姓刘氏,名栩凤,年十九,豫之滑县人”,不仅姓名年龄与刘秋痕相近,籍贯相同,后文所叙事迹也与小说中的秋痕相仿佛。按照《栖梧花史小传》中记载的事实与小说情节中的暗示,刘秋痕的假母索价高昂,是为了让穷困潦倒的韦痴珠知难而退,也不排除借机敲诈的可能。
        《〈花月痕〉后序》一开篇说:“《花月痕》胡为而命名也?作者曰:余固为痕而言之也,非为花月而言之也。”联系《栖梧花史小传》来看,“痕”指刘秋痕,暗示这本小说是为刘栩凤而作。如此一来,有关刘秋痕缠足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或许现实中的刘栩凤就是缠足失败的女性。魏秀仁不喜欢缠足,写作小说不得不照顾一般大众的审美需要,他又不愿改变刘秋痕这一特征,所以特意写了那一段“缠足史”引发的尴尬,并且一开头就借着韦痴珠的口说:“我是不喜欢妇人缠足呢。只我的人偏偏都裹着三寸金莲,我也不能不随缘了。”同样,关于刘秋痕的身价问题就有了另一种解释:刘栩凤一事让魏秀仁深为痛惜。现实生活中的刘栩凤或许是身份低微的妓女,病笃将死。魏秀仁就在小说里竭力将刘秋痕与一位身家巨万的名妓相并举,不仅要借小说里韩荷生之手将她点为状头,还要努力将她的身价抬得与名妓杜采秋等高,算是一种对现实的补偿吧。
        《花月痕》中名士与妓女互相目为知己,这已经显示出了一种朦胧的个性解放意识。而魏秀仁身为士人,却为一位即使在教坊中身份也并不高的妓女写出了《花月痕》这样带有士大夫趣味的白话小说,这更是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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