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都昌老城区规划出炉,老城区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2 8月26日楼盘报价及7月热销楼盘销量统计 据九江微友hi夏天_ 消息:“九江优品尚城1期20号楼房子,合同规定交房时间为2018年4月10前。时间到了,开发商并没有电话和短信通知说不能按期交房,到了时间我们准备去办交房手续时,告知我们,房子暂时交不了......”。 小镇君就此事查询了该公司的背景情况,和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1.2015年该项目有收房问题报道: 2.该企业收房问题存在的法院争议 ![]() ![]() ![]() ![]() 律师怎么说? 1)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一般有权推迟收房。 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你的损失。 要避免这种损失,可以转守为攻,就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建筑工程备案证是否已经办理,建筑规划是否已经验收,消防是否验收,水、电、气是否已经通了。房屋的建筑质量有什么问题,总之,不收房的过错不在自己,这样才能避免损失。 杨舒雯,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案例层出不穷,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拒绝收房的条件,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或者说,业主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呢?本文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以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收房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验收合格;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配套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接收: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的; (3)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 二、业主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 1、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例如开发企业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就可以拒绝收房。如消费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宣传、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再如可约定基础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即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四条对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例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以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如果出现以上任一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总之,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业主均可拒绝收房。需要注意,在实际交房的时候很容易产生纠纷,若当事人不清楚应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行处理,这样也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害。 郑爱利律师,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 3)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能否先收房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时间都会比较明确。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作为购房者能否先收房呢?这是可以的,而且不会影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而作为购房者又该怎么防范收房风险呢?下面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可以先收房吗 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担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没有必要的。因为: 1、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2、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 3、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法律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二、购房者怎么防范收房风险 防范收房风险的方法如下: 1、巧立名目乱收费 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还要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2、不能按时交房 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收到交房通知。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没能按期交房,那开发商理应遵照合同约定向购房者进行违约赔偿,只要符合购房合同当初约定条件,购房者甚至可以提出退房。 3、建筑质量有毛病 不管开发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和取证,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开发商证书不全 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收房阶段购房者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约定。签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此外,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下专业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避免收房时的麻烦。 郑爱利律师,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 加关注,看同期九江大事件: 小编有话说 或者点击下方二维码,长按识别添加! 爆料有奖:买房被坑、九江轶事、好吃好玩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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