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了【护苗 • 成长】有奖征文活动
![]() 在之前,一宗婚姻家庭纠纷涉及到子女探视权的执行案件,让我感触颇深。
该案的当事人是一对离婚夫妻。他们婚生有一个女儿,大概十二岁。离婚时他们在民事调解书中明确了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有探视权。男方到法院申请执行,是因为女方没有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内容履行协助探视义务。 其实,对于子女探视权的执行,说容易也很容易,说难也难。只要是女方没有故意阻止男方探视子女的权利,女方履行协助探视义务就可以作结案处理。 当时,在男方到法院之前,我们先与女方(被执行人)做了询问笔录。在与女方接触过程中,我了解到女方对男方的诸多不满,女方阐述了她离婚后一个人带女儿的诸多不容易。女方说她从来就没有干涉阻止男方探视女儿的权利,女儿有手机等的联系方式,不见男方联系女儿(当时其在场的女儿也把手机里所有的通讯记录显示给我们看),倒是男方于去年11月份就没有支付抚养费,女儿每个学期高额的学费及母女俩的生活费,她整天忙于工作,甚至兼职了两三份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其他,男方为什么要到法院申请执行,他是什么居心。听着女方的阐释,我几乎要相信女方了。而且,女方作为弱势的一方,要赚钱养家,确实很不容易,处境也让人同情。 后来,男方来了。我们说明情况后,男方也很激动。男方说他从之前到现在联系了他女儿,要么打通了手机没有人接听,要么手机干脆打不通。他怀疑女方不让他探视女儿。男方其他家人打电话给他女儿,女儿也是没有接听。男方当场出示了他的手机通讯记录给我们看。确实,有证有据。经征求了男方及其女儿的同意,现场用男方的手机拨打了其女儿的手机,证实父女俩手机的通讯记录是正常的。 究竟问题出在哪儿呢?“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因为这么问题,男女双方各执己见,情绪也显得很激动。 后来,我们要求双方在场的女儿回避。尔后,通过多方面了解,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无非是彼此的过错。要么是男方说了女方的不是,要么是女方说了男方的不是。到头来,从没有想过孩子的问题。男女双方的误解很可能是因为孩子说谎或故意删除通话记录而导致的。最后,在我们的耐心劝解下,男女双方终于平静下来。心平气和后,女方保证以后按照民事调解书确定内容履行协助探视义务,男方也履行了探视权。 案件最终是结案了。但在这个案件中,我却感到一丝心酸。 父母离婚,往往在无形中伤害了孩子,而父母却不自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感情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而不得不选择分开,孩子并不能理解父母的作为,反而身心因为父母的离婚而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即使父母离婚后对孩子的爱有增没减。也许,父母本就是孩子的天。父母离婚,对孩子而言无异于天塌了。孩子那幼小的心灵怎么接受得了、理解得了呢?也正是这些潜在、无形的伤害,多数导致了孩子的自卑、内向、叛逆…… 人生本就是一场无法回放的绝版电影,不管过去是辉煌还是糟糕,都已经不再停留。唯一值得拥有的,就是当下的时光。所以,夫妻双方既然分道扬镳,那就不要再纠结过去,执着于谁对谁错。毕竟这些都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无益! 孩子,不仅是上天的恩赐,而且是身为父母的责任和希望。缘聚缘散,身不由己。身为父母,既然选择离婚,就应该意识到离婚对孩子无形的伤害,从而正视它、弥补它。如何抚慰孩子的心灵,如何消除孩子的顾虑,如何让孩子相信他的“天”不会因为父母分开而塌下来,如何让孩子看到曙光和希望,唯是当下最为重要的事情。是不是? 人生,总有许多沟坎要跨越;岁月,总有许多遗憾要弥补;生命,总有许多迷茫要领悟。望离婚的父母能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善待、疼惜自己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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