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居民用户注册 1.1点击【个人登录】进入 1.2选择【城乡居民用户登录】,点击【我要注册】 1.3查看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用户协议书,后点击【我同意】 1.4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事项:【参保人或亲属手机】已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 注意事项 若用人单位未预留参保人或亲属手机,将如下提示;参保人需到用人单位变更参保人或亲属手机。 1.5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1.6查看反馈结果 2.城乡居民用户登录 2.1点击【个人用户登录】 2.2选择【城乡居民用户登录】,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即可进行用户登录 注意事项 城乡居民个人用户登录成功后,如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或亲属手机为空时,目前您只有查询权限。如果您需要办理此项业务,请您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该项信息。 城乡居民个人用户登录后,如果城乡居民个人用户注册手机号码与用人单位预留的参保人员或亲属手机号码不一致时,目前您只有查询权限。如果您需要办理此项业务,请您在用户管理下手机号码设置功能中将个人用户注册手机号码修改成与参保人员或亲属手机号码一致,或参保人到用人单位将参保人员或亲属手机修改成与个人用户注册手机号码一致。 3.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3.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进入 3.2点击【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进入 3.3选择【修改】 3.4输入医疗机构名称点击【查询医疗机构】,后点击【选择】 3.5点击【提交】 3.6查看反馈结果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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