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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巡察】贡井区:一起违规票据入账事件的三个启示

 xfmKz 2018-09-04

案情简介

2015年至2016年,自贡市贡井区章佳学校在实际发生工作生活费后,报账员李西胜提供的异地饮食业发票和部分音乐会所服务业发票合计1420元,由负责人周文胜签署“同意支付”后进行了入账核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资料进行会计核算,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4月10日,周文胜、李西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启示

周文胜、李西胜案是2017年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暨整治“微腐败”专项巡察发现并移送区纪委处理的问题线索。2018年6月,自贡市贡井区纪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就有此案。偏远的乡村学校,几百千把元的违规票据,领导点头或集体研究,这些报账中的小猫腻,在巡察“显微镜”下纤毫毕现,“小问题”的查处释放出的巡察工作“三大信号”。



信号一:无论远近,均要巡察

章佳学校地处偏远,离城区20余公里,毗邻荣县、威远,路况较差,交通抵达颇为耗时。误以为单位小,位置偏远,无人监管,从而心怀侥幸,降低要求,疏于管理。按照巡视巡察对象全覆盖的要求,巡察监督对象没有例外、不留空白。贡井区委巡察机构按照职责规定,在区委一届任期内,对辖区所有巡察对象完成全覆盖巡察。


信号二:无论大小,均会处理

违规金额不大,且为实际发生工作费用后,没有发票或发票金额不足,以违规票据报销。误以为几百千把元钱不是大数目,不是大问题,并以方便为借口,视纪律为儿戏。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抓早抓小”要求,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挺纪在前,体现了露头就打、严格执纪、更加凌厉的高压态势。


信号三:无论多寡,法要责众

报账员李西胜得到了单位负责人周文胜的首肯并签字后,实施了违规行为。误以为“一把手负责”,或者“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是“免责金牌”,忘记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一顿公款吃喝、一个小“红包”、一次口无遮拦议论等,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却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影响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规矩挺在法前,法要责众,以儆效尤。



内容来源:自贡市贡井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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