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次培训班来得太及时了!——颍泉区举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

 纪法入门指引 2018-09-06

“这次培训班来得太及时了!”该区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科员徐磊说到。“到纪委工作半年多了,对相关党规党纪的学习都是粗线条式的,只是死记硬背,学的太表面,没有理解式记忆和运用。通过这次培训,掌握了学习的思路和方法,非常受用!”


为深入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8月6日,颍泉区纪委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中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特邀讲师刘飞同志为参训人员授课。

刘飞讲解的《基层适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热点难点解析》,将业务知识与生动案例有机结合,观点阐述明确,分析深透,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学员们听得津津有味。培训现场采用提问等互动形式,参会人员积极踊跃参与提问。集中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宏表示,刘飞老师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很接地气,尤其是对“四种形态”的解读,划出了管控“量变”防止“质变”的路线图,这就要求我们执纪监督必须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

区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培训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对于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学习《规则》的主动性,要按照刘飞主任讲授的思路和方法,结合案例活学活用,融会贯通。二是深刻领会。要学会举一反三,深刻领会《规则》精神实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用《规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权力,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三是严格执行。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办事,要紧扣工作流程,学习好、贯彻好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工作。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