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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变态的社会病

 明灯医学 2018-09-06

近日,邻村两家丧葬,友邀我同去看吹响、闹剧,如东北二人转,灵前小舞台下,众不时为台上演员表演发笑,虽然语言低俗,权作闲来无事,一笑了之。

夜深,我欲归家,友阻之。言:冬夜风寒,如此而返,岂不惜哉?我问:难道还有更加精彩?友含笑而不答……

不时,眼见路旁众人,逐渐散去。问友,既有精彩,何故散去?友不知,拉住一老汉问道:大叔,后有精彩,何故众人散去?大叔答:前路左转还有一家,俱是20出头之妙龄少女,已经解衣,此处风冷无趣,留之作甚?

友闻讯,拉我狂奔,左转胡同,果有一家,但见少女几人舒摆腰肢、姿态万千十分妖艳。想来这便是人们所传闻之艳舞吧?

正自沉想,却听人群众人几声高呼:脱脱,一时喊脱之声连成一片。

暗自沉吟,如此刁民,不知好歹,别人卖艺作秀非卖身尔,正欲拂袖离去,不愿与此等众人相聚一处,却不想,台上少女竟然解衣而下,露出真切玉体。鼓噪之音,令人神昏,春艳之景,乱人心性。一时间那几名少女竟不挂一丝,站于众人面前,丝毫不作羞耻,大大方方,全无遮掩,依然巧步妖姿,秀发乱甩,只恨头身紧连,挥之不断。更是难信后之表演,低俗下流,令人难言。

忽见几名大汉,窜上台去,向几名少女,抚之一遍,兴致未尽,不舍而去。我心想,如今女性只为钱财,何谈名节?古时即使沦为娼妓,也是与人密室交欢,怎能如此尔?

想我泱泱中原,文明史载千年,为何发展至今,人们的观念俱作变态。我是不是应称这为一种:变态的社会病呢?

归家途中,我问友,此等低俗之作,政府为何不管?友:此乃喜丧之名,古人不也有,圣人妻死而击盆高歌吗?

我无语,也不愿再为如此无稽之谈而辩驳。

只有写此草作,呼吁众人,请求政府,对此不可不睬,别把文明皆断送在我辈手中好吗?

整改意见:政府人员说,人家丧葬,本身死人的事情人家家属心情就不好,我们再插手,岂不把事情搞大?

我认为,应从根部抓起,那些所谓的民间乐队,应向政府部门注册后方可演出,或者直接以宣传色情文化而进行罚款或拘留,只要政府手段重,咱就不怕你不停。     

文章转载自:明灯医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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