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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案已有61人索赔2880万,ST岩石案再添61人索赔2800万

 小天使_ag 2018-09-07

一、61名投资者起诉*ST圣莱要求索赔2880万元

*ST圣莱(002473 )9月4日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司于 2018年 6 月 8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期间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61份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显示61 名自然人起诉公司,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28799399.75 元;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公告日,法院尚未通知具体的开庭时间。

 

2018 年 5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对圣莱达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其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构收入和利润的违法情形。此后陆续有受损股民依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该公司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

【*ST圣莱索赔条件】

投资者诉圣莱达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在征集中,凡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买入该股且2018年4月18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具有索赔资格,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加入索赔诉讼。律师费是风险代理,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须支付。目前,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已受理该案数十名受损股民委托。

二、ST岩石索赔案再增61人2800万元,公司此前已支付赔偿款400万元以上

据报道,近日,61名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起诉ST岩石(由匹凸匹更名而来),涉及索赔金额约2800万元,揭牌不久的上海金融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匹凸匹2016年3月16日、2017年5月19日先后收到证监会数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5月8日,公司再度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关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讼情况,ST岩石2017年年报显示,截止 2016 年报报出前共 51 起,预计赔偿总金额(含诉讼费)7,119,884.41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 51 起诉讼案件二审判决公司败诉共计 19 起,涉及金额 3,985,832.21元,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计 14 起,涉及金额 2,373,180.90 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8 起,涉及金额 760,871.30 元。公司 2017 年度支付赔偿款共计 4,026,689.35 元,2018 年 1 月 12日,公司支付先期连带责任赔偿共计 2,298,894.93 元。公司2018年半年报披露,截止 2018 年半年报报出前共 3 起,预计赔偿总金额(含诉讼费)292,629.31 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三起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公司承担 44,375.43 元。2018 年半年报对上述预计赔偿金额 44,375.43 元计提预计负债。

 

提示:由财源在线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匹凸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前期已有部分股民获胜诉判决,也有部分股民已拿到赔偿款。2018年来,财源在线团队接到该案大量股民的索赔诉讼委托,截止目前已完成立案数达到三位数,后续新增索赔征集持续进行中。

【ST岩石索赔提示】

因匹凸匹被多次处罚,至少符合以下3个持股区间条件之一的投资者,均可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发起索赔诉讼:

索赔条件一、 A:2015年5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间买入匹凸匹(600696)且在2016年10月1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B:2015年5月11日至2017年1月22日买入匹凸匹(600696)且2017年1月22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索赔条件二、2014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匹凸匹(600696)且在2015年4月1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索赔条件三、2017年5月8日前持有匹凸匹(600696)的投资者(注:索赔条件三有可能根据证监会正式处罚而作出调整)

三、亿晶光电被43名投资者索赔511万元,管辖权敲定南京中院

亿晶光电近日披露2918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累计共收到4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511.04万元,其中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起案件已于2018年6月29日开庭审理,其余41起案件此前由宁波中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据介绍,由于被告亿晶光电公司注册地在宁波中院辖区,实际办公地在南京中院辖区,本案管辖权有较大争议,近日宁波中院已经裁定案件移交南京中院审理。

 

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后陆续有投资者向两地法院起诉亿晶光电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亿晶光电索赔条件】

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6月20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且在2017年6月20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最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维权小贴士】

130多家公司涉虚假陈述可起诉索赔

以下130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大部分公司已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对这些公司陆续发起了民事索赔诉讼,其中部分案件已有胜诉或和解判例;其余的正在接受或预计即将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处于索赔诉前准备即预征集登记阶段。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查询详情或咨询、报名,符合索赔条件即可提起索赔诉讼,依法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律师费可以选择风险代理,股民不获赔不支付,诉讼费胜诉后返还原告。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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