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遗产争夺战频发,老年人“遗嘱”内容之怪现状,血的教训!

 xxjjsdt 2018-09-07

看来,全都是“遗产”惹的祸!

随着个人财富的增加,中国人对遗嘱的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现在 “立遗嘱”的老人越来越多,内容也五花八门,的确能让我们管窥一番中国老人“立遗嘱”之“怪现状”,同时也折射出现代社会老年人的生存困境与精神困惑。


遗嘱是维护他们晚年尊严的

最后一道屏障

在面临家庭变故和冲突时,越来越多的老人不再一味忍让儿女的要求,而是利用遗嘱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维护自己的晚年尊严。

两位老人考虑到子女的心情,选择在各自的子女均成年后再婚。但没想到,大爷的女儿仍强烈不满。女儿表示:父亲再婚会使他名下房子的归属变得复杂,她要求父亲再婚前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否则便不同意二老再婚。大爷显然不能接受女儿的要求。

女儿开始使用各种极端手段骚扰二老的生活:往门锁里灌胶水、砸窗户、砸门、找社会人员闹事……甚至有一次,女儿趁着二老不在家,悄悄进入屋内,打开了煤气开关。老两口刚回家便闻到了刺鼻的煤气味,幸好发现及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面临生命威胁,老两口再也不能忍让下去了,大爷坚决要求订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全部交由大妈的儿子继承,不给亲生女儿任何份额。


有时候,亲情的分量

重不过一套房子

杭州陈奶奶有3套房子、一儿两女。这些年,因各种原因,两个女儿早早把其中两套房子过户到她们名下。

陈奶奶剩下的这套房子想要留给儿子,儿子总说不急,可她急。她说自己也不是重男轻女,不然所有房子都给儿子了,只是两个女儿都不怎么孝顺我在她们心里的分量,还不如一套房子,她们眼里就只有房子,到手了也就不管我了……”陈奶奶很是难过。所以,陈奶奶怕以后两个女儿来争这套房子,准备用“立遗嘱”的方式杜绝两个女儿的要求。

儿媳女婿

终归不是自家人

有99.93%的老年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朱女士是个女强人,与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过,这些年陆续在杭州买了5套房子。

早年婚姻的不幸让她把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其名下所有房产都加了女儿的名字,而且比例划成99:1,女儿占大。后随女儿在哈尔滨定居,她又在那以女儿名义买了房子。不久,女儿因车祸去世,朱女士痛不欲生,可同时前夫得知她与女儿的房产分割比,立马和她打官司要分割房产,女婿也和她争夺哈尔滨的房子。

于是,朱女士想立一份遗嘱,把留下的财产都给娘家人。宁可留给娘家人,也不愿意将女婿作为遗嘱继承人,可能是中国文化中最奇特的现象。人们偏爱有血缘关系的人,也就是亲人,作为继承人。当然我们无法得知朱女士跟女婿之间的关系有多么亲近,但是,单凭女婿这一个身份,就足够让她防备的了。

不想因为一点财产

毁了一家和谐

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的汤先生和太太刚刚立好了遗嘱,因为大儿子照顾老两口更多,他们决定把唯一的一套房产留给大儿子,其余的现金存款再由三个子女平分。汤太太说:“大儿子知道我们立遗嘱,其他两个不知道。因为房子给他的,我们就只告诉过他。平时我们都跟大儿子一起住,他照顾我们比较多,所以我们才这样决定。其他两个我们没有跟他们说,避免他们提前知道不开心,或者埋怨我们偏心,导致现在家庭不和睦。但是我们也要提前做好安排,现在不分好,以后他们更加难分,我不想他们为了这一点点财产去争。”

多子女家庭的父母选择不告知儿女遗嘱订立人的占了大多数。对于他们来说,订立遗嘱是怕家人之间“将来打架”,但如果订立遗嘱的时候让家人知道了,矛盾或许提前爆发,还影响了自己安度晚年。 

只有三成的老人

会把房产留给女儿

中国的老人有一个很奇特的点:他们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把房产留给儿子,但老了却希望由女儿来照顾。事实上,“立遗嘱”的老年人,只有三成会把房产留给女儿。

李婷的妈妈是个事事都偏向儿子的人,曾因李婷给侄子的红包少而心生不满,李婷觉得自己不过是把哥哥给自己孩子的红包还回去了而已,母女因此事闹得不太愉快,来往渐少。

后来,妈妈生病了,癌症晚期,要求李婷去照顾她。哥哥觉得妈妈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不希望妈妈死在自己的房子里,让她们另找房子。李婷站起来就要跟他吵,却看着妈妈可怜生生忍住了。

老太太流着泪说那就走吧,让李婷把自己背了出去。出了门,妈妈说要先去公证处立个遗嘱。李婷也想和妈妈亲近一下,就一路背着妈妈到了公证处。妈妈让公证员写下了自己的遗嘱,把自己名下唯一的小楼给了儿子。公证完了她还说:这是自己一辈子攒下的,别让外人占了便宜。

像这个事例中这样的老人,其实很多。但随着社会发展,中国老人的思想也有所改变,不再是“传男不传女”的迂腐了。

叶阿公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把财产只留给女儿,不留给儿子。叶阿公78岁,老伴于多年前去世,两人育有两儿一女,但是他生病后只有女儿悉心照顾,而两个儿子则不管。办理公证遗嘱时,阿公做了录音、录像、签字和按手印,他很坚定地将财产留给女儿,打破了当地“传男不传女”的风俗。

立遗嘱,折射出社会进步

和老年人观念变化

与过去不同,如今老人直面“身后事”的能力更强了。据统计,立遗嘱人群逐渐呈现年轻化趋势。其中女性订立遗嘱所占比例高达53.11%。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遗嘱内容是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去决定的,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遗嘱的形式体现了人民观念的变化,这是时代带来的,也是人民对自己生活的一种计划与安排。

愿相关的法律越来越健全,老人的观念越来越进步,退休后的生活越来越美满。

乐退族健康生活馆 王宝林大医,历经80年编著而成,家家必备《中医特效处方集》值得信赖! 小程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