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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提升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履职尽责能力的政策研究

 游刃有于 2018-09-07

计量是保证量值单位的统一和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的工作,作为技术的基础工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着非常繁重的任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研究建立的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准确度等级要求很高,要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而且《计量法》规定,对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要有专人保存、维护和使用,并且有较严格的环境条件要求。因此,建立计量基、标准资金投入较大,只靠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校准收入是无法建立和维护使用的。《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贯彻计量法律、法规,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所需要的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也提出,对国家法制实验室要求要远远高于校准实验室。


为了保证法制实验室出具数据的公正性以及国家基准的先进性,国家法制实验室要由政府予以经费保证。一直以来,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除了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外,还为科学技术进步、国民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提供了检测技术服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特别是从原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等4项质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停止征收后(《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更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其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组织地位定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在其重点任务中明确指示:各地区、各部门要摸清底数,认真清理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对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予以撤销。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推进整合工作。一是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功能定位,推进部门或行业内部整合;二是推进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三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支持、鼓励并购重组,做强做大。


其中,在推进跨地区整合中要求加强地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规划,省级政府部门所属相关机构加大整合力度,整合同城同类机构,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组建大型综合性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集团。整合不同市(地)相关机构,整合市和市辖区同类机构,逐步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县(市)检验检测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中要求要科学规划机构设置,完善标准体系,加大监督力度,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今后,除特别需要外,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新整合后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外部评价、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人自主权。


上述文件精神针对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位可以确认三点。一是整合不同市(地)相关机构,整合市和市辖区同类机构,逐步发展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即市(地)级法定计量机构向省和全国同类机构合并。二是县(市)检验检测机构原则上整合为综合性检定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即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县级检测中心,利于集中调配各专业的技术人员,便于能力发挥。三是逐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当代经济发展必须支撑的条件,是信息化的基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依据《计量法》设立的,是为科学技术进步、国民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的法定执行机构,符合由政府部门直接举办的特别需要情节,宜保留在政府计量主管部门体制内。


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业务定位


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建设应符合经济适用原则,根据被测物理量的分类,计量检定工作可以分为几何量(长度)计量、热工计量、力学计量、电磁计量、无线电计量、时间频率计量、声学计量、光学计量、化学计量、电磁辐射计量十大计量。由于生物工程技术的发展,应用越来越广泛,生物工程计量检定工作量逐渐加大,加之计量检定装置的信息化和量子技术的应用,对计量装置和人员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计量检定工作应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基础计量工作宜按装置和人员使用的经济性实行县级、市级(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分级建设,以市级(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的原则进行。


1.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由于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业务量有限,不可能配备齐全各专业不同技术等级的技术人员,所以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能力建设应着眼于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基于人员和装备的经济性,所谓的强检不出县的提法是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能力建设范围宜围绕常用的长度、质量、压力、温度、流量等项目进行,单项装置投入不超过10万元,为地域支柱产业或日常性量大服务单项装置投入不应超过20万元,重点建设开展精度1um以下几何量、0.5级以下压力表、加油机、水表、出租车计价器及1000kg以下衡器检定,协助市(地)、省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远程在线计量检测。


2.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依据《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制定发展目标,有效利用现有资源配置,加大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管理设施的投入,使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管理趋向自动化、系统化。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及科技发展需要的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技术保障体系,逐步进入科技含量高、技术复杂的检测市场,成为政府放心、企业需要、百姓信任、社会赞誉的新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做到:


围绕本区域内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计量工作的需求和服务本区域内重点产业的发展,逐步建成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具备对支柱产业计量检定的能力;开展能效计量比对等节能服务活动,促进用能单位节能降耗增效;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提高专业素质,适应检定能力信息化和量子化对人才的需求。


(1)至2020年常用计量标准装置达到100项以上,基本覆盖对几何量(长度)、热工、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光学、化学、电磁辐射十大计量和生物工程计量等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能力,能够满足区域内80%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检定需求,承担县(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未建标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


(2)基本覆盖本区域内县级计量机构和企业计量站工作计量器具标准的量传需求。


(3)支持区域内支柱产业计量科研活动,为支柱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服务。


(4)培训县级计量机构和企业计量站计量检定工作人员。


(5)配合省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机构开展远程在线计量检测。


我省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目前的状况


2015年9月24日《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9号)附件《湖北省取消、暂停征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中二第22项,取消“计量收费(财综[2013]67号,发改价格[2009]234号,发改价格[2008]74号,财综[2001]72号)”后,地方财政基本上保证了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人员经费,但计量工作运转经费缺口较大。


1.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存在重项目建设,轻项目服务倾向


国办发〔2014〕8号文件出台后,政府加大了对县级检测中心的投入,人员和装备经费得到明显改观,基本上解决了生存和发展问题,但也存在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低水平重复建设势头有所抬头,存在直接对照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已建项目开展项目建设的倾向。由于检定人员专业知识和县域内需求不足,建成即闲置,加之鄂财综发【2015】39号文件出台后,各级财政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经费不了解,不是按其承担实际工作量所需成本划拨工作经费,而是按一般事业单位按人头核定工作经费;因工作经费不足而装备经费充足,导致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重项目建设,轻项目服务,甚至干脆停止服务。


2.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滞后


以孝感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存在项目建设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维持运转困难。


①参照一般事业单位标准按人核定工作经费,不是按其承担实际工作量所需成本划拨工作经费,专项经费申请艰难,履职尽责力不从心,计量检定工作干的越多,机构运转越陷入困境。


②财政保障仅仅处于维持性保持人员运转,无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和改善检测环境条件和设备的投入,缺乏开拓发展和适应市场竞争的硬件建设能力。仪器设备更新滞后,检测手段落后致使承检能力、服务能力、应变能力、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受到限制,已不能完全满足辖区内计量检定和量传的需要。


截至2017年,孝感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已建立计量标准58项,计量授权检定项目119个、校准项目130个、商品净含量检验参数6个,批准检验产品6项27个参数。距离省局要求市(地)级法定计量机构建立计量标准100项以上,仅达到1/2略强;距基本适应《孝感市工业重点产业发展指南和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导向计划》,满足建设十大产业集群,解决计量技术装备落后,空白项目多,完善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实验条件,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发展需要,任重而道远!仅已建标项目装置老化更新维护就需要投入300万至600万元,而至2020年达到计量标准100项以上需新建计量标准42项以上,需要投入2000万以上,也就是说仅仅达到省局关于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保有100项计量标准要求,孝感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就需新增标准装置投入约3000万元,地方财政难以保障。


(2)能独当一面领头开展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年轻技术人员检测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3)未能启动按科研院所引进科技人员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吸引不了高素质人员,奖励性绩效与参公事业单位相差甚远,同比平均月收入人均少发2500元以上。


(4)未按国办发〔2014〕8号精神整合加入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未能加入省计量院,失去了与同级法定计量机构同步发展的机遇。


提升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的对策


针对目前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存在的问题,从利于提升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的角度出发,提出如下建议:


1.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建设应符合经济适用原则,基础计量工作宜按装置和人员使用的经济性实行县级、市级(地)分级建设,以市级(地)为主导的原则进行,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落实县、市级(地)法定计量机构工作清单,按经济合理布局其工作内容,将其能承担的计检定、校准等计量工作做实、做精、做好。


2.按科研院所保障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经费,以计量检定实际工作成本为依据核定工作经费,保证计量检定工作干的越多,机构运转越正常。


3.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因检定人员编制和县域内需求不足制约,难以承担大任,宜重点保障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履职尽责能力,让其起到承上启下,具备承担80%以上区域内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


4.除强检计量器具外,允许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科研院所从事科技工作政策提供计量技术有偿服务,弥补财政保障不足部分,用于事业发展、奖励性绩效等等开支。


5.按国办发〔2014〕8号精神整合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入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使其能得到上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技术、资金支持,共享计量事业发展成果。


6.加快计量检测技术信息化、量子化推广步伐,培养在线计量检测人员,实现计量量传技术跟上工业4.0技术的发展,远程智能控制技术的应用,必将大大提升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从《计量法》层面解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政府依法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其建立的国家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统一全国量值或本地区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对政府实施《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并提供计量技术保障,其工作带有政府行为。因此,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能简单地按照一般的科研机构进行体制改革,不可转变成科技型企业或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由政府依法进行管理。各级政府计量管理部门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应充分考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特殊性,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计量工作的法制性,以保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地位,保证其执行法制任务所必需的经费。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在完成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统一的前提下,积极为国民经济服务,加强技术开发,走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道路。新形势下提升县、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履职尽责能力,必须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着眼夯实服务区域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检测能力。随着各地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中等城市将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相应地,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得到同步发展。因此,建议计量项目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尽可能辐射到市(地)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END

本文刊发于《中国计量》杂志 2018年第8期

作者:孝感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徐继承 余昌福 张林 王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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