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某老板在单位里嚣张跋扈,他的话就像是皇帝的圣旨,必须严格执行。回到家中,也是言出必行的。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他就是独裁者,没有谁提出反对意见。 某日,老板跟法律顾问,还有女助理到酒吧喝酒,喝着酒,看着表演,忍不住叫了个风骚性感的陪酒妹子。酒过多巡,女助理不胜酒力,老板还想着风骚的陪酒妹子,就让法律顾问,一个资深律师护送女助理回去。 法律顾问对老板的女助理垂涎已久,借此机会将女助理带到附近酒店开房,一阵云雨了尝心愿之后,这位资深律师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酒店,给老板发了条短信,说把女助理安置在酒店,就回家去了。 女助理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酒店床上,给老板电话方得知,竟然是律师干了这事。趁那些物证还在,报警处理。 律师被拘之后,向老板求助。老板气坏了,自己的法律顾问——一个资深律师,竟然连自己女助理都敢欺负!老板作证证明,当时女助理喝醉酒,让律师护送回去。酒店大堂监控录像可以很清晰看到,女助理被带进去时,已经神志不清,是被律师搀扶进去办理开房登记的。 该律师辩解,女助理是自愿的。但无论是老板的证词,还是酒店大堂的监控,还有女助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测试,证明女助理当时神志不清。这位资深律师最终被认定强奸,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东哥米国性侵案之后,许多人认为,东哥如此身份如此多金,要什么样的女人不可以,怎么可能愚蠢到性侵? 我想说,一个懂法律的资深律师都可以酒后性侵老板的女助理。还有什么不可能?按照常人思维,一个资深律师又怎么可能如此糊涂呢? 就像某广告词说的那样,一切皆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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