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澄清的做法当推而广之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赵海碧 “花上八角钱,让你忙半年。”不少党员干部对这句顺口溜感触颇深,原因就在于,诬告者并不掌握确凿证据,而是无中生有、炮制谣言,以寄匿名信或者在网络上散布等方式,以期达到抹黑他人的目的。这种恶劣行径令人不堪其扰,即便被诬告者最终被证实没有问题,诬告和谣言也会带来各种“次生灾害”,例如,在同事眼中成为被“告”过的人,在群众心中成为有“污点”的干部,严重的甚至会带来一系列心理问题。一些地方公开澄清失实信访举报的做法,值得各地区、各部门学习,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赵海碧) “为担当者担当”要见行动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高晖 对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予以澄清,不能羞羞答答、藏着掖着。长沙市纪委监委发布的正名通报中,7名干部姓甚名谁,是敢于担当而“得罪人”,还是坚持原则、拒绝不合理诉求被错告诬告,干部群众看得明明白白。真相及时公布,谣言就会破产。因此,无论是为了对群众知情权负责,还是对被诬告干部的个人名誉负责,都要一是一、二是二地说清楚,还被诬告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高晖) 要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梅家森 各地纪委监委澄清失实信访举报,让敢作敢为的党员干部倍感暖心。很多人都注意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说明,诬告陷害的问题越来越受重视,其性质也从一般违纪行为上升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对被诬陷的党员干部,应当从政治上重视起来,查清事实,并通过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梅家森) 彻查严惩,刹住诬告歪风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梦婷 公开澄清失实信访举报、还被诬告者清白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刹住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对党员干部而言,面对诬告不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而要勇于拿起纪律、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和权益;对执纪执法机关而言,遇到诬告陷害不能含糊其词、不了了之,必须对匿名诬告、有意陷害的行径一查到底,依纪依法对诬告者严肃处理,让“小人”自食恶果、付出代价。(李梦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