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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操作指南

 林咏中 2018-09-07

家庭共济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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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就近前往当地医管中心管理部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登记,然后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市医疗保障管理”,点击“个人中心”选择“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申请表可在市医管中心网站www.zzyb.org下载专区下载


2

-THE SECOND-

如尚未实名,系统会跳转到实名制页面。实名制后,系统会自动展现共济关系成员信息。


根据需要,点击“代缴”帮家庭成员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修改额度”:用于设置共济关系成员就医时从本人个人账户共济代扣的额度(共济限额最高不得设置超过10万元)。

注意该额度仅在共济关系成员就医代扣时生效,家庭成员就医只要刷自己的社保卡就可以实现成员间自付金额部分的个账连带扣款。

就医时社保卡不用再插两次咯!!!

好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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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IRD-

核对被缴人信息无误后,点击“去缴费”

注意:缴费时需要确保代缴人个人账户余额不少于应缴金额。如果个人账户余额少于应缴金额,请用在线支付渠道缴费。

核对参保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支付成功完成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成功后可以点击“查看”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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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URTH-

参保人也可以选择更换共济关系。点击“退出共济关系”。

退出关系后可以选择加入另外一个家庭。前提是已经在医保窗口办理过另一个共济关系哦。点击“加入家庭”。

温馨提示:

1、建立家庭共济关系的申请人应是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家庭成员(限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应是本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2、共济限额自助调整,其他家庭成员如果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参照实名并自助调整限额。

3、每个参保职工个人最多可以申请建立两个家庭共济关系,其共济额度只能在其中之一生效,完成登记后可自助修改。

4、建立家庭关系后,个人账户可为家庭成员主动缴交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原有银行卡或职工个账绑定代扣居民医保的方式将不再支持,已建立的绑定也将取消,请有需要的参保人员及时建立共济关系并完成主动缴费)。

5、家庭成员就医时,将按建立时的成员顺序根据设置限额依次扣款。


小tip: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加入家庭成员共济关系后也能设置个账额度,实现代缴和代扣


最后的最后:

       共济代缴功能已经开通,共济就医代扣功能正在加班加点努力赶来的途中,预计于十月底前上线,敬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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