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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生态治理,财政资金应该怎样使用?

 kuangshi 2018-09-07

根据财政部近日出台的意见,中央财政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补偿与保护制度设计,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激励引导机制。这项工作以建立完善全流域、多方位的生态补偿和保护长效体系为目标,优先支持解决严重污染水体、重要水域、重点城镇的生态治理等迫切问题。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实施精准考核,强化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让保护环境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更有获得感,充分调动市县级政府加强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长江作为一种稀缺、独特的国家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理当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补偿和保护好长江经济带的生态,既要发挥好顶层设计、体制机制等宏观导向的作用,也要充分调动市县级政府加强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为这些市县级政府是长江经济带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加强长江生态建设,他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同时,他们也是长江生态的共享者、经济发展的获益者,他们最有发言权,最有潜力可挖,也是最可依靠的生态保护力量。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市县政府重经济发展、重项目上马,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长江生态的保护和建设,制约了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和建设,尤其是通过加大治理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恶化程度得到有效遏制。但另一方面,个别市县政府参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不是很高。究其原因,一是“政绩思维”、“形象工程”的惯性冲动依然存在,担心影响当地经济发展速度,所以不想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面对一些积重难返的生态环境疑难杂症,不敢抓;三是担心积极主动带头抓环保,最后可能反而“吃大亏”,不愿抓。其实,这些心理是很要不得的,也是深入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拦路虎”,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要打响、打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和建设的攻坚战,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导向、用人导向,自觉树立大局意识、主角意识。要引导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所在市县,主动把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修复、保护和建设放到全国“一盘棋”中来思考、谋划,牢固树立起“没有长江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把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修复好就是最大的政绩”这样的理念,并把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中敢担当、会担当、善担当的干部提拔使用起来,形成“人人参与治理,个个献计出力”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建立完善全流域、多方位的生态补偿和保护长效体系,运用资金补偿杠杆,找到优先解决严重污染水体、重要水域、重点城镇生态治理等迫切问题的“支点”,带动所在地市县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的信心和决心、感情和干劲。此外,还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实施精准考核,强化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既让中央的政策不放空、真落地,也让保护环境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更有获得感。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修复、保护和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发力。尤其要运用补偿激励机制,让保护环境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的同时,进一步把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毕竟他们才是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和建设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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