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破产案清算工作报告 XX人民法院: 贵院于年月日依法受理XX申请XX(以下简称XX)破产还债一案,并指定XX为本案的管理人。贵院年月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受理破产案件公告(见附件一::受理破产案件公告),公告的债权申报期为三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在贵院的指导下,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历时十个月,基本完成了破产清算工作。现将破产清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XX的基本情况及企业破产原因分析 XX系XX企业(企业性质),由XX投资设立。XX年领取营业执照(见附件五: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经营期限自X年月日至X年月日。住所地:XX。注册资金XX元。主营:XX。法定代表人:XX。 (外因) (内因)XX本身亦经营不善,投资失败,导致财力状况持续恶化,以至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XX申请破产还债,终被XX法院裁定破产。 二、破产清算工作概况 XX年月日,人民法院宣告XX公司破产还债后,管理人立即依法全面展开清算工作。截至目前,管理人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刻制管理人印章,设立管理人帐户,接受破产财产; 2、接管XX文件、印章等,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