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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鹤岗

 大*宝 2018-09-08

鹤政201815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

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20182019年度供热管理工作,提升供热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单位要切实履行供热主体责任

(一)全面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9月25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9月25日前,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要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开展供热系统冷热态试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10月10日前,全部进行包括热用户室内供热系统的热态运行,确保10月15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要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

(二)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各供热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供热运行安全责任。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司炉操作人员管网巡检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三)全面提高供热服务水平。供热单位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要向社会公开24小时开通的供热服务电话,对居民报修或投诉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市热力公司、市惠生供热公司要充分发挥国有供热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居民供热诉求办结率,在全市供热企业中立标杆、树形象。

(四)切实抓好供热环保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投入使用高效减尘、除硫脱硝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供热排放达标,要落实煤质检验、燃煤及灰渣覆盖和节能监测措施,促进供热节能减排。

(五)积极做好供热应急准备工作各供热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严寒天气和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供热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供热突发故障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抢险人员、物资和工器具等储备,设置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24小时畅通,确保突发故障时,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将故障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气温大幅变化、极寒气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安排24小时值班备勤,切实做好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一)市供热主管部门统筹全市供热监管工作。市供热主管部门要全面做好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要结合全市供热管理实际,适时修改完善供热管理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供热市场;要全面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供重点难点问題居民投诉办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要通过工作培训、业务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各区和各供热企业的业务指导。

(二)市直相关部门要合力推进城市供热管理工作。城市供热工作是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供热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供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违法查处,对无证司炉跨型司炉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对违价收费、延期供热或提前停热等变相提价行为予以查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供热安全员上岗培训和供热安全事故查处等工作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供热成本动态监测和供热用煤价格监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供热成本和供热用煤价格变化情况。市环保部门要加大对供热单位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的监测处罚力度。市公安部门要从严从速查处打击窃取供热热能热水、破坏供热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12345市长电话办要及转办、督办居民投诉事项。市信访部门要及时向各区转送、交办居民信访案件,劝返疏导居民不合理诉求。市发改、市公安城乡建设、市城乡规划等部门要进一步依法简化供热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供热工程尽早开工,市公安部门要对供热燃煤运输车辆通行给予支持。供水、供电、环境保护等部门要落实居民供热用水执行民用水价格等扶持政策,坚决杜绝对供热锅炉房、换热站停水停电等影响供热运行和供热安全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周密部署城市供热关系到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做好供热管理工作,市供热主管部门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区供热监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安全生产督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纠正违法行为。

(二)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居民满意度。市供热主管部门要与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管理责任状,对供热安全,供热质量、供热投诉及办理情况、供热应急处置等予以详细规定,明确考核指标,年终严格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以挂红牌、亮红灯等方式,依法落实相应惩戒措施。

(三)严格执法、加大处罚,维护市场秩序市供热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供热行政执法力度,接到违法供热和违法用热举报,要快速查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对不执行供热政策法规、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故障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供热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罚

(四)加大宣传、弘扬正气,营造良好固。市供热主管部门要以“关心群众冷暖、保证供热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供热大检查、大评比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推动供热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要与供热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分阶段、分步骤地对城市供热工作和供热政策进行宣传报道

各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地区冬季供热工作。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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