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片消防俠曾指出:理念错,则思路错。思路错,则方法错。方法错,一切皆错! 所以,消防俠提出了消防监督人员应具备的“四个能力”。即, 发现可能导致起火因素的能力。 检查防灾减灾设备设施的能力。 考量人员安全意识素质的能力。 评价单位组织与制度落实能力。 接下来,消防俠对上述“四个能力”予以一一解析。 一.发现可能导致起火因素的能力。 具备这个能力的目的就在于关口前移。 大家知道,防火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着火。要想不着火,那就是使点火源不能作用于可燃物。就这么简单。所以,一个优秀的消防监督员要能够鉴别那些可能导致着火的因素。 通常,在一个建筑场所里可燃物随处可见。再者说有些发火物,比如那些我壳体为可燃材料的电插排、墙上插座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消防监督员应该主要从可能的点火源入手来进行考察。 一个经验丰富的监督员能够很敏锐地帮助单位发现诸如接线柱虚接炭化而周围又有可燃物、塑料垃圾桶被烟头烫得千疮百孔、管道井里堆放可燃物而电井门不关烟头随处扔、厨房的油烟机油污太多不及时清理、不合格的电插排等等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小隐患。然而,这些地方本来就具有极其危险的点火源,一旦这些点火源发火,其周围的可燃物被引着就是个大概率事件。 监督员要想具有这种发现可能导致起火因素的能力,一方面要知道基本的燃烧理论,其次是要注意收集起火原因的相关信息。 一个不怎么关注火灾原因的监督员,绝对不会是个合格的监督员。 干过火调的人再去搞监督,其目光与别人就是不一样的。 二.检查防灾减灾设备设施的能力。 火总是要着的,所以防灾减灾的措施必须跟得上。 首先是防灾。着火后的及时发现与警报,这很重要。 烟感、温感等火灾探测器就是管这个的。不及时发现,火越着越大,烧很多财产不说,里边人的生存几率就会越来越小。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其次是减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动作能把初起火灾尽量控制住并消灭掉。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能够把火灾控制在一个区域而不能肆意扩张。 送风、排烟等设施能够尽量营造出供内部被困人员生存和逃生的空间,等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减灾的范畴。 防灾减灾设备设施的好坏,是一个建筑抗御火灾能力的关键。消防监督员必须懂这方面的业务。 三.考量人员安全意识素质的能力。 人的因素是第一因素,也是最关键的因素。 场所设计再合理、安全设施再齐全,如果人的安全意识上不去,那一切也都是空谈。 很多监督员光注重对硬件设备设施的检查,却经常忽视对人的因素的考察。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大家的感觉是人的因素不大好把握和评价,另一方面是受到来自于各个方面的因素制约。比如,通报排名。与其在人的因素上浪费时间,倒不如多查几个单位、多发现些可以写进文书的隐患、多争取排名靠前些。费力不讨好的事,谁干?殊不知,人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人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 对于人的考察,其实从简单的对话里就能发现端倪。 你问他末端试水在哪里,他却把你带到了消火栓那里;你问他员工是怎么培训的,他却说消防队的刚刚来给讲过课。这些,都至少反映出这个家伙不懂行、不会管的严重问题。这样的单位,你指望着它很安全,那怎么可能? 现在在开业前检查中,本来应该注重考查制度制定了没有、制定的怎么样;人员培训了没有,培训的效果如何;安全管理组织成立了没有,是不是科学合理。可是,很多监督员一看申报材料已齐全,就到现场走马观花地看一看,然后就是开业大吉。据消防俠观察,这是普遍做法,全国基本都差不多。这么做的危害是巨大的,从一开始这个单位就没管好,以后越管越吃力。 所以千万要记住,对于人的考察比对于其他一切的考察都重要。管住了人,也就管住了一切。 四.评价单位组织与制度落实能力。 第四与第三有些交叉关联,但不完全一样。 据消防俠观察,很多监督员不重视对于管理对象在安全组织架构、安全制度制定与落实方面的评价与考察。这一点与没想到、不愿意对人的考察很相似。 一个单位,领导很重视,硬件很完善,但如果在运行管理中没有科学有力的组织架构、没有针对实际的制度保障、没有人、事、物之间关联反馈的制度落实,那么这个单位的安全管理只能是越来越差,最终漏洞百出,养虎成患。 举个例子。比如,你在单位档案里发现巡查记录填写的都是“正常”或“合格”(这种情况极其普遍!),但在抽查中却发现了很多硬性隐患(这种情况也极其普遍!)。这时你就应该顺藤摸瓜了——问巡查人员是否真的巡查了。如果是真的巡查了,那么就要分析为什么发现不了问题。是个人业务能力原因还是巡查范围与内容规定的不合理?如果是个人业务能力的问题,那就说明培训不到位,就得查培训制度是怎么制定、怎么落实的。如果是巡查范围与内容规定的不合理,那就要指导单位抓住重点、无缝对接,重新调整巡查规定。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关联考察很重要,逻辑追踪是根本。一个监督员不懂问题分析的逻辑方法却被认为是优秀的。这肯定是个滑稽的讽刺。 好了,关于消防监督“四个能力”就解析到这里。希望战友们“正理念、明思路、学方法”,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尽量减小追责风险,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顺便分享三句话:监督人员不是社会单位的安全保姆;监督人员无保证整改到位的责任;监督人员督促整改之隐患与造成事故的隐患不可张冠李戴。作为监督员,一旦被追责就可以套用这三句话,尝试为自己辩护(署名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洪波之语)! 祝大家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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