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王阳明的“知行合一”都有误解。 比如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中是这么解释“知行合一”: 懂得道理是重要的,但实际运用也是重要的! 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 看上去很有道理,但可惜的是这并非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真正涵义。 因为“知行合一”中的“知”,并不是指“知识”,也不是指“知道道理”,而是特指心学中的“良知”。 那么良知是什么呢?王阳明认为,每个人都天然的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这就是良知。比如上个月昆山反杀事件一传出来,所有的网民都说电动车哥反杀是正当防卫,这就是良知,尽管大部分人都不懂法律。 良知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知道善恶,同时更是对善恶的好恶,即喜好善而厌恶恶,被称为“好善恶恶”。王阳明认为,对善恶的好恶本身就是一种“行”,“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所以良知中本就包含行,这就是“知行合一”。 王阳明打了个比方:如果你知道饿,你肯定是想吃东西,知道饿是“知”,想吃东西是“行”,知道饿和想吃东西是同时发生的,因此知行合一。 同时,既然知善知恶同时也是好善恶恶,那么这种好恶肯定会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为善去恶。如果你嘴上说着知善知恶,却并不为善去恶,说明你并不是真的知善知恶。 就像你知道饿,肯定会去找东西吃,如果你嘴上喊饿却不吃东西,说明你并不饿。 因此,真知一定会表现为行,如果没有行,说明你不是真的知。这就是“知行合一”的另一层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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