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科技支撑水平。进一步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市及县市区际跨界水体监测断面(点位)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和预警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建设,流域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进一步整合优势科研力量,积极支持建设一批环保工程中心、实验室,加大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发、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培育壮大环保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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