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的具体流程 如果房屋赠予人符合上述赠予条件,那赠予双方便可以按程序办理赠予手续了,我国法律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步骤为: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予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由于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所以赠予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赠予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予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予人未婚的,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赠予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 3、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赠予合同; 5、赠予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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