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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误入传销组织20余天!为逃跑错手杀人,他是防卫过当吗?

 天子下凡 2018-09-10

最近一段时间相信很多朋友们,都对正当防卫这个事情很感兴趣,因为我们看到发生的那则新闻,最终终于有了一个光明的结尾,而我今天跟大家探讨另外一个案例。

 

传销组织 来自照理说事 07:55 在2018年春节之前,云南有个姓张的小伙子被朋友骗到了传销组织,咱们清楚啊,今天中国的传销是分北派和南派的,所谓的南派传销以洗脑为主啊,来去自由,你随时随地来,想走就可以走,人家主要靠洗脑来控制你,让你把钱花了,让你吸引更多的亲戚朋友来投资,来搞他这个传销。

 


更加可怕的是北派的传销,北派传销以控制人身自由为主,甚至今天的很多北派传销都已经变态到什么状态了?人家根本就没有洗脑这个过程了,都是由同学同事的关系,打电话邀请你过来玩、打电话邀请你过来工作、甚至打电话邀请你来的人都不会露面,只要你到了人家传销组织那个房间,一进去就会被控制住,没有任何洗脑的过程,就直接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从某种意义上讲啊,这种北派的传销跟绑架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只不过他是等着猎物来自投罗网,这位云南的小伙子很不幸,也被这种北派传销组织控制了,一控制就是20多天。我们可以想见的是,这20多天对他就是殴打、辱骂、洗脑、限制人身自由,想走不可以走,想打电话不可以打电话,必须逼着你把钱交上去,甚至再骗一些亲友来才可以。

 


经过这20多天非人的折磨,每时每刻身边都有一两个看守,这位小伙子实在是太想家了,而且这还已经是春节期间,结果怎么样?某一天,当只有一个看守看着他的时候,这位小伙子跟看守起了冲突,他甚至跟看守说,我给你点钱都行,你放我走吧。看守就是不愿意,最终这个小伙子和看守起了厮打,甚至最后用一根绳子勒死了看守。

 

当这个悲剧发生之后,小伙子马上打电话报警自首,现在他的案子正在审理之中,检方认为他负有故意杀人罪,而他的辩护律师说他是正当防卫,到底他算不算正当防卫呢?其实我更想探讨的是,他被传销组织控制了,传销组织实施了什么罪恶呢?

 


大家知道吗?近些年来我们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一直没有放松,可是在法律界定上,我觉得是多少有点问题的。经常我们说啊,把一个人从传销组织中解救出来,可是解救出来之后,把那个传销组织打散之后,传销组织的头目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人受到过什么严厉的法律惩处吗?

 

似乎没有,似乎很多人都认为那顶多就是一个治安案件,可是大家想啊,从一开始传销组织就已经不是简单的违法了,而是实施了多种犯罪行为,首先限制人身自由,这跟绑架无异啊,我进到你的房间里,我的所有东西都被你拿走,我想走不让我走,我想联系家人,不允许我联系,这跟绑架有什么区别?

 


第二,所有陷落在传销组织中的人,他的手机、电脑、钱包、银行卡一定会被传销组织没收,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别?第三,传销组织还要不断的洗脑,让这个人拿出钱来,投入他们的传销组织中,这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第四,还需要让这个人不断的骗他的亲戚朋友来,这和诈骗又有什么区别?

 

很多北派传销组织所做的恶已经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治安案件了,不能说批评教育一下,拘留个三天五天放了就可以了,很多北派组织在组织内部,辱骂、殴打、拘禁、甚至强奸,罪行都是屡屡发生的,甚至逼得很多陷落在传销组织中的年轻人痛不欲生,愤而自杀呀。

 


所以对于这些传销组织中的人,能用一个简简单单的治安案件去看他吗?为什么不追究他们这么多的罪恶?所以讲回到这个云南小伙的事例中去,如果一个人被绑匪绑架长达20多天,在这20多天中,他遭受到的是非人的待遇,绑匪还不断的跟他勒索赎金,他对自己人生未来到底会如何走向能把握的住吗?他怎么知道绑匪会不会有一天兽性大发,甚至把他打死呢?

 

他的生命安全确实是受到了威胁的,在这个状态下对于一个人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活下去跑出去,所以为了活下去为了跑出去,他和他的看守发生冲突,甚至错手杀了人,能是他故意杀人吗?他的行为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

 


如果他这个行为也叫故意杀人,那么好了,以后所有北派传销组织都可以跟他的成员说,别跑啊,你敢动我你就是杀人罪啊,你就得到牢里蹲大牢,甚至被枪毙啊。


而反过来,如果这个案件被定义为正当防卫,这个小伙子无罪释放了那么是不是我们可以告诉所有陷落在传销组织中的人,你可以跑,在跑的过程中不论你是打人杀人了,国家都会判你无罪,而且只要你跑出来了,国家都会用最严厉的惩罚,惩罚那些欺骗你拘禁你殴打你的人。

 


传销对于很多城市来讲都是一个又一个毒瘤,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讲,都是一个又一个地狱,而现在是应当拿起司法武器,严厉的惩罚这些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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