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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 您知道多少呢?

 羊之君子 2018-09-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千家万户,为了使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按时缴费,足额享受待遇,下面小编就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告知您,请您一定要查看哦!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公务员、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不是上班族也可以缴纳了哦!




二、个人缴费


1、缴费形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全程电子化代扣代缴制度,缴费代扣时间为每月的5日、15日,参保人要在扣款日前将保费足额存入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确保及时缴费。


2、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记得及时缴纳哦!




三、政府补贴


1、正常参保人员补助: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对选择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缴费档次的给予鼓励,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5元补贴,补缴或间断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2、特殊困难群体补助:对没有能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救济户、精准扶贫人员由县财政为其代缴100元档次部分。


3、村干部补助:对在任的村干部,在其个人参保缴费的前提下,县财政按年给与缴费补贴(其中:村“两委”正职每年缴费补贴1200元,副职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补贴800元)


哇!每年都有补贴!




四、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它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


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为未来的生活“理财”吧!




五、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待遇


参保对象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发放丧葬补助金400元。



六、冒领养老金的处罚


参保人员的家属在参保人死亡后继续领取其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取消其丧葬补助金领取资格,并追回多冒领的养老金;对冒领金额情节较重的,人社部门将处以冒领金额3-5倍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


1、若您缴费或领取待遇的银行卡有变更,请及时到户籍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银行卡信息变更登记,确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不受影响。


2、若您想更改缴费档次,请您在每年缴费完成后进行,更改后的缴费档次将在下年度执行。


3、为了不影响您按时领取养老金,请每季度按时到户籍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确保您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了解了以上相关政策,您想不想知道缴费期满后,您一个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呢?下面测算表会告诉你答案哦,请仔细认真地看吧!




审核/吴桂山  编辑/曹新龙  校对/曹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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