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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dyzgww 2018-09-12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

鲁教基字【2012 

各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施已经十年,在我厅2002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鲁基教字【200219号)的基础上,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我厅根据我省基础教育实际,对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调整,制订了《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请认真贯彻实施。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1: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

     附件2:课程设置调整说明及依据

                     

一二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计划表

课 

年   

周总课时数

占九年课程总比例

国家要求比例

品德与生活

2

2

 

 

 

 

 

 

 

20

7.3%

7~9%

品德与社会

 

 

3

3

2

2

 

 

 

思想品德

 

 

 

 

 

 

2

2

2

历史与

社会

历史

 

 

 

 

 

 

2

2

2

6

4.0%

3~4%

地理

 

 

 

 

 

 

3

2

 

5

科学

科学

 

 

2

2

3

3

 

 

 

10

8.8%

7~9%

物理

 

 

 

 

 

 

 

2

3

5

化学

 

 

 

 

 

 

 

2

2

4

生物

 

 

 

 

 

 

3

2

 

5

语言

语文

8

8

7

7

6

6

5

4

5

56

20.4%

20~22%

外语

 

 

2

2

2

2

4

4

4

20

7.3%

6~8%

数 

4

4

4

4

5

5

5

4

5

40

   14.6%

13~15%

体育与健康

4

3

3

3

3

3

3

3

29

10.6%

10~11%

艺术

美术

2

2

2

2

2

2

1

1

1

15

10.9%

9~11%

音乐

2

2

2

2

2

2

1

1

1

15

综合实践

 

 

2

2

3

3

3

3

3

19

16.1 %

16~20%

地方与学校课程

4

4

3

3

2

2

2

2

3

25

周总课时数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274

 

 

学年       总课时数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90

1190

1122

9522

 

 

注:1.表格内为各门课程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每学年按35周计;

    2.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设为两周,正常授课时数按33周计;

    3.表格内各门课程的周课时安排为指导性意见,各试验区在执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但学年总课时数和周课时数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附件2       课程设置调整说明及依据

  

一、本次课程设置调整遵循的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性。

2.均衡课程设置。

3.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4.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二、本次课程设置调整情况依据及说明

调整依据:

1. 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中关于课程门类及所占课时数的比例。

2. 我厅关于课程设置的调研结果。

3.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鲁基教字【200219号)文件。

4. 周总课时数与九年一贯课程设置的总课时数所占比例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实际。

      

调整说明:

 

1.品德与生活一、二年级由原来的3课时均调整为2课时。周课时数

由原来的22课时调整为20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7.3%,符合国家7~9%的比例要求。

说明:在三个市调研过程中,均反映小学阶段的品德与生活学科课时偏多,且大多由语文、数学教师兼任,基本上都在实际授课时自主做了调整。

 

2.七年级的地理由原来的2课时调整为3课时。周课时数由原来的4

课时调整为5课时,历史与地理的周课时数由原来的10课时调整为11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3.6%调整为4.0%,符合国家3~4%的比例要求。

说明:七年级的地理课程教学内容以自然地理为主,其难度较大,学生的理解与接收较为困难,实际教学中,三市教师均反映完不成教学任务。国家课程方案的2课时仅仅是针对历史与社会对地理的内容设置。现行的地理课程还包含国家科学课程的内容。所以,增加1课时。这一现象存在很多年了,教师反映较为强烈。鲁教基字【200219号文件附录的“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第四部分第五条也有详细说明——“初中阶段的学校在选择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时,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3.科学课程中的科学五、六年级由原来的各2课时增加为3课时,化学由原来仅在九年级开设,每周3课时,调整为八年级2课时,九年级2课时。生物学科七、八年级原来各3课时调整为七年级3课时,八年级2课时。科学门类的周课时数由原来的22课时调整为24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8.8%,符合国家7~9%的比例要求。

说明:小学科学学科教师普遍反映,小学科学内容包罗万象,涉及面较为广泛,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应该增加科学课程的课时,所以在五、六年级各增加1课时。化学课原来仅在九年级开设,本次调研过程中三个市的化学教师们一致反映,由于初中三年级面临初中升高中的复习和考试,并且初中三年级上到六月初即毕业离校,学生在校学习化学的时间只有半年左右,且课时过于集中,不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为高中的学习带来诸多不便,强烈建议分散教学内容,延长教学时间。所以,在八年级开设2课时,九年级开设2课时。生物七、八年级的教学内容在5课时内可以完成,所以缩减了一课时。

 

4.语言课程中的外语学科五、六年级由原来的每周3课时调整为每周2课时。外语学科由原来的每周22课时调整为20课时,由原来的8.0%调整为7.3%,符合国家7-9%的比例要求。

说明:外语原课时数略超国家课程设置比例,所以将此比例降了下来。

 

5.体育与健康,原来的一、二年级各3课时,调整为各4课时,总课时数由原来的27节调整为29节,由原来的9.9%调整为10.6%。符合国家10-11%的比例要求。

说明:原课时数略低于国家课程设置比例,在2001年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也有小学一、二年级建议开设每周4课时的建议,所以在一二年级各增加1课时。使课时比例达到国家设置要求。

 

6.地方与学校课程七年级由原来的4课时调整为2课时,八年级由原来的3课时调整为2课时,九年级由原来的2课时调整为3课时。地方与学校课程周课时总数由原来的27节调整为25节。综合实践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周课时数由原来的46课时调整为44课时,所占九年课程比例由原来的16.8%调整为16.1%,符合国家16~20%的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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