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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药的功效

 昼三夜二205 2018-09-13

第二章 中药的功效

 

中药的功效是中药作用的一部分。

中药作为一种物质,既有医疗作用,也有非医疗作用。在中药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古代本草大多“虽命医书,实赅物理”,常是将某药的相关理化、人文知识全面收罗记载,如《神农本草经》载:丹砂“能化为汞”;“空青……能化铜铁铅锡作金”;“曾青……能化金铜”;乌头“杀禽兽”。又如《本草纲目》载:“郁金……和酒令黄如金,故谓之黄流……人以浸水染色”;“芍药……韩诗外传云:勺药,离草也。董子云:勺药一名将离,故将别赠之”;“当归……崔豹古今注云:古人相赠以芍药,相招以文无。文无一名当归,芍药一名将离故也”;“凤仙(急性子)……女人采其花及叶包染指甲”。此外如茜草、大青叶等作为染料,在古本草中也有详细记载。就中药的医疗作用而言,古本草中亦将对人的医疗作用和对其他动物的医疗作用混合介绍。由于种属不同,药物对人体和对其他动物产生的效应是不一样的。例如常山,人服用后可能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而牛、羊等反刍动物服用少量常山,则可促进反刍而有健胃的作用。又如《大观本草》载:巴豆,引陶隐居云“人吞一枚便欲死,而鼠食之,三年重三十斤。”梓树叶,“捣敷猪创,饲猪肥大三倍”;马刀,“杀禽兽、贼鼠”。郁金,李时珍谓“此根形状皆似莪莲,而医马病,故名马莲”。这些内容,均非临床中药学讨论的范畴。即就对人体的医疗作用而言,也分为防病治病作用和不良作用(不良反应),在本草学中又常称为药物的利和害,如清·凌奂撰《本草害利》,于各药下设“害”(不良作用)、“利”(功效应用)等项分别介绍。因此有必要将中药作用与中药功效区分开来。中药作用不仅包括中药功效,还包括药物毒副作用以及其他非医疗甚至非人体的用途,换言之,只有药物对人体的防病治病作用,才称为功效。可知中药的功效仅是中药作用的一部分,就中医药领域而言,即是中药最基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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