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近代百年武汉大事记之六——湖北省 武汉志(1840-1985)

 君临天下100 2018-09-14
 1985年,武汉市城区人口平均密度高达7 575人/平方公里,为郊区和市辖县人口平均密度的19倍。在构成武汉三镇的6个城区中,位于汉口的江汉、桥口、江岸3个城区的人口平均密度较高,达12 966人/平方公里。其中尤以江汉区的人口密度最高,人口流动量也最大,江汉区土地面积占城区总面积的5.22%,而人口却占城区总人口的12.83%。其次是青山区和武昌区。人口密度最小的是汉阳区,人口平均密度为3 373人/平方公里。(表73)

表73 1985年武汉市各城区人口密度分布表

面积

(平方公里)

密度

(人/平方公里)

面积

(平方公里)

密度

(人/平方公里)

城区

387.26

7 575

汉阳区

91.00

3 373

江岸区

56.30

9 649

武昌区

127.78

6 733

江汉区

20.20

18 629

青山区

44.98

7 087

桥口区

47.00

10 620

郊区人口密度 1950年,武汉市郊区的人口密度为202.08人/平方公里,是全市人口密度的35.37%。随着1954、1957年行政区划的扩大,人口平均密度大幅度下降,但从整体上看,人口平均密度呈上升趋势。郊区土地面积由1949年的208平方公里上升到1985年的1 170平方公里,增加962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密度由1950年的202.08人/平方公里上升到1985年的395.33人/平方公里。(表74)

表74 1950~1985年武汉市郊区人口密度变化统计表

年份

面积(平方公里)

密度(人/平方公里)

年份

面积(平方公里)

密度(人/平方公里)

1950

208.O

202.08

1974

1 129.2

460.15

1952

360.5

388.15

1977

1 174.9

466.64

1954

859.7

294.48

1980

1 219.O

500.43

1957

1 441.2

169.46

1981

1 209.O

505.48

1959

1 421.2

290.64

1982

1 199.O

517.09

1962

1 391.2

221.67

1983

1 189.0

521.58

1965

1 362.2

315.83

1984

1 180.O

525.45

1968

1 188.2

370.51

1985

1 170.O

395.33

1971

1 159.2

423.44

1985年,武汉市郊区土地面积为1 169.74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密度达395.33人/平方公里。在市区的3个郊区中,洪山区313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密度677人/平方公里,位居首位;汉南区205.7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295人/平方公里;东西湖区651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密度为365人/平方公里。

人口构成

【性别构成】

总人口性别比武汉市区1913年始有人口性别统计。据《汉口小志》记载,当年汉口地区的人口男性11.08万人,女性6.23万人,男女性别比(女为100,以下同)为177.98。1916年,男 性66.95万人,女性36.54万人,性别比为183.21。

1928年的武汉三镇户口统计调查表明:全市总人口85.53万人中,男性53.52万人,女性32.01万人,性别比为167.18。

民国初期,武汉三镇性别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公职人员和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中的从业人员多系男性,原籍外省、外县者又多未将家眷迁来;外省、外县来汉上学者,也是男性多于女性,以及重男轻女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

1930年以后的19个年份中,武汉居民的性别比有明显的下降。(表75)

1949年5月武汉解放后,市区人口的性别比由高向低变化,市辖县人口性别比由低向高变化,因此全市人口从整体上看,性别构成趋于合理。在性别构成上,市区始终高于市辖县,但比差逐步缩小。武汉市人口性别比,1949年为104.86,1985年为106.13,增加2.73个百分点。其中市区1949年为117.26%,1985年为107.49%,减少9.8个百分点,而市辖县在这一时期增加到104.43%,增加6.17个百分点。(表76)

不同地区人口性别比 1927年4月,武汉三镇合一,并组成武汉市政委员会。1928年开始有了较完整的三镇分开的人口性别比的统计资料。从13个年份的资料看,汉口的性别比大于武昌、汉阳两城区,虽有时不稳定,但大体呈下降的趋势。汉口城区由1928年的175.62 %下降到1947年的117.43 %,下降58.19个百分点;武昌城区1947年与1928年比较,下降48.48个百分点;汉阳城区1948年与1928年比较,下降19.31个百分点。(表77)

据1947年全国六大都市人口性别比例资料比较,汉口市的性别比例处在一个基本正常的水平上。(表78、79)

1949~1960年,武汉市区人口性别比一直在114%以上,1961年开始下降,并在107%左右稳定下来。但城区、郊区因地域不同,人口性别比例差距也较大。据1982、1985年市区各区人口性别比例统计:在城区中,江岸、江汉、桥口、汉阳4城区人口性别比大致保持在101%~103 9,6之间,说明在居民集中的地区,男女性别比大致接近。在文化教育事业、工业较集中的武昌区和青山区,性别比例较高,1982年分别为112.82%和118.13%,1985年为126%。在郊区,女性比例均高于男性。1982年洪山区为95.03 9/5,1985年下降到90.21%;东西湖区在97%~98%,汉南区在102.49%。(表80)

各年龄组人口性别比 民国时期,各年龄人口的性别比例,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起伏不定。1936年,武汉全市各年龄人口性别比以劳动适龄人口为最高,20~45岁的年龄人口性别比占202.27%,16~20岁的年龄人口性别比为136.85%,45~60岁的性别比为127.72%。60岁以上则为55.30%,女性多于男性。1946年汉口、武昌两市的各年龄人口性别比以16~20岁位居首位,分别为215.93%和181.92%;60岁以上人口性别比例,汉口市基本持平,武昌市则女性仍多于男性。1947年1~15岁的性别比例为最高,汉口市为171.54%,武昌市为131.15%。60岁以上人口性别比例几乎持平。

1936~1948年的统计资料说明:年龄人口性别比较高段是因适龄劳动人口逐渐向低年龄组转移而形成,老年人口性别比例有所改善。(表81)

出生、死亡人口性别比 1928年开始,武汉地区有间断的出生、死亡人口性别比统计。据1929~1948年的汉口地区资料统计,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呈下降趋势,1929年为136.04%,1948年为109.30%,下降26.74个百分点;而死亡人口性别比呈现起伏状态,由1929年的102.73%升至1945年的130.84 9/6,后降至1948年的104.02%。

1949~1985年,武汉市区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例处于下降状态,出生性别比由1949年的116.04%降至1985年的106.07%,下降9·97个百分点。与出生人口相对应的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下降更快。1954~1964年内,有8个年份的女性死亡人口多于男性;1965年性别比为83.42%。自此以后,出生与死亡人口的性别比大致基本平衡。(表82)

1949年以后,武汉市区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除1949年在116.04%以外,其余均在104%~106%之间。与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相对应,各普查年份的死亡人口的性别比例呈下降趋势。1949年为120.43%;1952年为115.78%;1958年开始,女性死亡人口多于男性。60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转变,性别比大致保持在109%左右;1985年下降至107.96%,出生、死亡人口的性别比基本保持平衡。(表83)

【年龄构成】

各年龄组人口 1936~1947年间,武汉三镇各年龄组的变化不太显著。除60岁以上人口由1936年的4.22%上升至1947年的8%~10%以外,15~60岁年龄组人口下降5~8个百分点。14岁以下人口大致持平。统计资料表明:60岁以上人口中,65岁的老年人口比民国中期有所增加。(表84)

1949~1985年,武汉市区总人口中各年龄组发生明显的变化。6岁及以下人口由占19.40%下降到9.23%,最高年份达23.09%,最低年份为8.70%。14岁及以下人口由31.38%下降到19.52%,下降11.86个百分点,最高年份达42.05%,最低年份为19.52%。这两个年龄组人口因人口迁移和生育高峰,所占比重的变化呈单峰型曲线,即先由偏低向高,再向偏低至稳定。

15~59岁人口由占64.09%上升到71.31%,增长7.22个百分点。最高年份达到71.3l%,最低年份为51.80%。其变化曲线呈U字型,即先由偏低,再向逐年增高至稳定。原因仍是生育人口的高峰和人口的迁移。

60岁及以上人口由占4.53%,上升到9.17%,增长4.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由占1.96%,上升到5.80%,上升3.84个百分点,其绝对数和所占比重呈平滑的直线上升趋势。(表85)

人口年龄类型 根据国际通用的划分人口类型的少年儿童系数、老年人口系数、老少比和年龄中位数4项标准,武汉市的人口年龄类型,1946年基本上属于成年型。解放后由于人口的发展,1953年向年轻型转变,其少年儿童系数(0~14岁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老年系数(65岁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老少比(65岁以上人口与0~14岁人口之比)、年龄中位数均属典型的年轻型人口结构。1964年年龄构成类型发生一些变化,其4项标准中,除年龄中位数已进入成年标准外,其他3项仍属年轻型。

1982年,武汉市人口年龄类型已进入成年型,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回升到5%以上,老少比增加到24.64%,年龄中位数达到27.55岁,尤其是儿童少年人口所占比例下降较快,由1964年的41.10%下降到22.03%,说明70年代以后人口控制取得显著成效。1985年老少比和年龄中位数已接近成年型标准的上限,说明市区人口类型已进入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过渡的时期。(表86)(图15)

人口再生产类型 民国时期,武汉三镇人口再生产属低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的减少型和低增长型。据民国人口增长的旺盛期的1932~1936年统计,1932年全市出生率为11.08‰,死亡率为16.98‰,自然增长率一5.90‰。1932~1936年自然增长率平均仅在6.28‰。

新中国建立后的1949~1964年,武汉市区人口出生率急剧上升,而死亡率逐渐下降,年均出生率高达31.50‰,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0.86‰,远比同期全国平均自然增长率高。人口再生产属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类型。

1964年后,情况有了变化,特别是70年代初期推行计划生育,出生率得以控制,自然增长率大幅度下降,人口再生产开始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类型转变。80年代中期已初步完成这种转变,并开始向平均寿命长、世代更替缓慢的稳定型转化。

【劳动力构成】

劳动年龄人口 1953年,武汉市区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60.99%,经过五六十年代的徘徊并略有下降后,70年代中后期所占比例开始持续上升。

1985年市区劳动年龄人口231.84万人,比1953年净增150.63万人。劳动年龄人口由1953年的60.99%升至67.4l%,增加6.42个百分点。

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加快,主要在1964年以后。由于五六十年代两次出生高峰的人口已陆续进入劳动年龄,加之70年代以后出生率有所降低,于是劳动适龄人口的增长快于总人口的增长。1964~1982年的18年间,武汉市区劳动适龄人口由120.80万人增加到214.2l万人,增长177.33%,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50.64%上升到67.07%。劳动年龄人口的增长快于总人口增长的现象,至少要持续到20世纪末。(表87)

1985年武汉市劳动年龄人口的特点为:市区高于市辖县,城镇高于农村。市区劳动年龄人口245.23万人,为总人口的72.21%,平均密度为1 574人/平方公里,已成为全国劳动力人口高密度区之一,劳动力过于集中在6个城区内。在6个城区中,劳动力人口密度最大的是江汉区,其次是江岸区和武昌区。市区密度最小的是洪山区和东西湖区,汉南区人口密度比较适中。

就业人口 就业人口,即社会劳动者或在业人员,由职工、农业劳动者和城镇个体劳动者3部分组成。解放初期,武汉是全国失业最严重的5个城市之一,1949年就业者只占劳动年龄人口的28.30%。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为劳动者提供了充分就业的机会。1985年末全市就业人口达335.81万人,较1949年的93.45万人增加242.36万人。市区1985年212.55万人,较1949年的18.38万人增加194.17万人,就业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重由1952年的20.53 %发展到1985年的61.10%。

武汉市区就业人口的发展经过了3个时期:

1.迅速发展时期(1949~1958年)。这一时期是全市开展大规模的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各方面需要建设人才,同时党和政府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大量失业问题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采取生产自救、以工代赈、介绍就业等办法,解决大批失业人员的生活和就业问题,因此,到1958年就业人口发展到91.28万人。

2.减少时期(1961~1963年)。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左”的政策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使经济建设遭到严重损失,国家 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采取精简职工、支援农业生产等政策,这时期市区精简职工近30万人,就业人口由1960年的100.43万减少到72.97万人。

3.稳定发展时期(1978~1985年)。这一时期,主要解决安置冤假错案受害者平反后的工作和回城知识青年以及"文化大革 命”期间留下来的大量失业人员;统筹社会劳动力,不断开拓就业渠道,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提高待业人员素质等。仅 1981~1985年就安置待业人员28.98万人。

进入80年代后,就业队伍迅速发展的主要变化为就业观念更新,市区集体所有制职工队伍得以迅速扩大;用工制度改革,1983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合同工制度,增强了职工的竞争意识;就业人口由物质生产部门转向非物质生产部门,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和仓储业就业人数发展较快;女职工不断增加;就业人口结构年轻;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城镇个体劳动者发展较快。1985年末,市区就业人口为207.4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61.10%,占劳动年龄人口数的89.50%。

不在业人口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将不在业人口列入人口统计范围。全市不在业人口共93.51万人,占总人口的1 5.93%,其中市区有58.98万人,占市区人口的17.66%,市辖县有34.52万人,占辖县人口的13.06%。武汉市区不在业人口比例明显高于全市和辖县,女性大于男性。

市区不在业人口中,退休退职人口居首位,占36.95%;在校学生居第二,占29.15%;家务劳动者居第三,占22.99%,以下依次为其他(5.04%)、市镇待业(5.00 %)、待升学(0.67%)、待国家统一分配(O.18%)。(表88)

抚养系数 武汉市区的抚养系数,1949年为56.03%,至1985年下降至40.23%,下降15.80个百分点。1964年为最高年份,抚养系数达92%。其中负担少年儿童系数从1949年的48.96%下降到1985年的27.37%,下降21.59个百分点。最高年份时达80.90%,最低年份为27.37%。负担老年系数从7.07%上升到.12.86%,增加5.79个百分点。1950年为最低年份,为6.77%。

36年来,人口抚养系数的特点是两头低中间高,其中70%以上保持了15年,负担少儿系数在60%以上的保持了15年,负担老年系数是稳定增加的,而1974年后下降速度加快。

老年人口系数由1949年的4.53%上升到1985年的9.17%,增加4.64个百分点,稳定增加是其变化的特点。

人口老化系数,即65岁以上人口与14岁及以下人口的百分;比,从1949年的6.25%上升到1985年的29.71 %,增加23.46个百分点,稳定上升是其变化特点。(表89)

【行业与职业构成】

在业人口的行业结构 清末民国年间,武汉地区的行业、职业统计大致分为9个项目。在不同时期,统计的行业分类表略有变化。(表90、91)

这一时期,工业、商业从业人口达到从业总人口的72.74%,其中工业由1909年的16.97%上升至43.53%,增长26.56个百分点;农业则由17.42%下降至1.51%,下降15.91个百分点。这一变化反映武汉都市化的进程加快和官办工业、民族工业有长足的发展。

1936年,武汉三镇各业的从业人数及比例居于首位的是人事服务,以下依次为商业、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公务、自由职业、其他职业和矿业。1946年,商业位居首位,以下依次为工业、人事服务、其他职业、农业、交通运输、公务、自由职业和矿业。1947年,人事服务又上升为第一,其次为商业、工业、农业、公务、其他职业、交通运输、自由职业和矿业。由此可见,从事人事服务、公务和农业的人数在民国后期有所增长,而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口在萎缩。(表92)

新中国建立后,在业人口的行业结构变化较大。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市行业共分13个大类。从业人员的构成是:农林牧渔业人口居首位,占从业人口总数的39.54%;工业居第二位,占32.34%;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占6.08 %,居第三位;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占5.55%,居第四位;建筑业占5.23%,居第五位;教育、文化艺术事业占4.50%,居第六位;国家机关、政党和群众团体占2.40%,居第七位;科学研究和综合服务业占1.08%,居第八位;其他5个行业的人口均占1 %以下。市区的在业人口行业结构是:工业占48.24%,居首位;农林牧渔业占10.51 %,居第二位;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占8.74 %,居第三位;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占8.70 %,居第四位;建筑业占7.60 %,居第五位;教育、文化艺术事业占6.23%,居第六位;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群众团体占3.34%,居第七位;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占2.17%,居第八位;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占2.06%,居第九位;科学研究及综合服务业占1.74%,居第十位;其他3个行业的在业人口均占1 %以下。

1985年,武汉市区上述行业结构发生一些变化。居首位的仍是工业,占48.72%;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仓储业和建筑业跃居第二、三位,分别占市区在业人口总数的10.35%和9.60%;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占6.50 %,居第四位;农林牧渔水利业退居第五,占6.40%;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事业占6.16 %,居第六位。其他行业的位次和比例是: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占3.89 %,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占3.8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占2.17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占1.51%,金融保险业占O.59 %,地质普查和勘探、业占O.26%。(表93)

在业人口的产业结构 1949年,武汉市按三个产业分类的社会劳动者的构成比例为75.9:5.0:19.1。新中国建立后的36年里,结构比例发生明显的变化。至1985年,产业结构为28.4:44.7:26.9。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部分第二产业劳动力也向第三产业转移。(表94)

建国后的一个相当长时期,武汉市区的工业部门,特别是重工业部门发展迅速,职工人数迅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人口的经济构成长期失调,较严重地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阻碍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述情况有所改变,人口经济结构逐步向较为合理的比例转化。1985年武汉市区按三个产业进行划分,第一产业在业人口占在业人口总数的1O.50%,第二产业占64.79%,第三产业占24.71%。同50年代相比,第一、二产业人数有所下降,第三产、业人口比重有所上升。

在业人口的职业结构 清末武汉的城居人口,其职业的结构已具有新兴工商业城市的特点。清宣统元年(1909年),湖北警务公所对人口户的调查,按职业大致分为37种。(表95)

1915年出版的《汉口小志》记载:民国初年汉口城区人口职、业的分布及结构情况。(表96)

资料表明,汉口城区职业的分布更集中在商业、手工业、水陆码头工、佣工等行业,显示出港口型工商业大埠的职业分布特征。

随着社会的进步,武汉三镇的职业构成到30年代中期已经具有现代都市的特点。(表97)

民国时期由于武汉是一个消费性的商业城市,因此1949年武汉解放后,市区的职业构成仍以商业和服务人员为主,占51.45%。36年来,武汉市已发展成为生产性的工业城市,职业构成以生产、运输工人为主,1982年占52.80 %。1982年与1949年比较,在业人口中各种行业所占比重,各类专业人员增加了10.30个百分点,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办事人员增加了7.02个百分点,商业服务工作人员下降36.08个百分点,农业劳动者增加了1.55个百分点,生产运输工人增加了25。14个百分点,其他劳动者下降了6.57个百分点。(表98)

【民族构成】

民族种类 武汉市人口的民族种类构成以汉族为主。从族源上看,全市的少数民族大都是从少数民族地区迁徙来的。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蒙古族、回族人随元军入居江汉。又经明、清数百年间,满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也因征战、出仕、经商等因素而来江汉定居繁衍。1949年5月武汉解放时,三镇的少数民族有回族、满族、蒙古族、藏族和苗族等。

1958年,武汉市少数民族发展到22个,即回族、满族、蒙古族、藏族、苗族、维吾尔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侗族、瑶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毛南族、锡伯族和京族。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又增加了白族、仫佬族、傣族、仡佬族、哈尼族和傈僳族,共计28个。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又有羌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普米族、裕固族进入全市少数民族的行列。截止1985年,全市少数民族数占全国少数民族总数的60%。

民族人口 民国以前,武汉没有专门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1951年,武汉市区少数民族人口4 27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O.13%。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汉族有141.87万人,占总人口的99.40%;少数民族人口8 570人,占总人口的O.60%。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最多,为7 36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5.94%其次为满族,有428人,占总数的4.99 %;壮族、苗族分别为292人和174人,瑶族、黎族、蒙古族、侗族4个民族,人口数在18~36人之间;土家族、朝鲜族人口为12人和11人;其他少族民族人口在8人以下。

1958年,全市22个少数民族的人口达到1.1万人。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汉族246.14万人,占总人口的99.34%。少数民族1.641万人,较1953年增长52.24 %,占总人口比例上升到O.66%。其中回族人口1.254万人,较1953年增长58.72%;满族人口1 252人,为1953年的2.93倍。其他各民族中,人数增长最快是壮族,由1953年的292人增加到1 369人,由第三位升到第二位。人口在200人以上的有苗族,在100人以上的有蒙古族、土家族和瑶族,在50人以上的有彝族、侗族、朝鲜族。其余各民族均不足50人。这次普查时,还有未识别族别的少数民族人口16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汉族418.2万人,占总人口的99.43%;少数民族2.40万人,占总人口的O.57%。其中回族1.73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72.19%;壮族2 017人,占8.40%;满族1 524人,占6.34%;土家族875人,占3.64%;苗族730人,占3.04%;侗族334人,占1.39%;蒙古族319人,占1.33%;朝鲜族169人,占0.70%;瑶族126人,占O.52%。在50~100人间的有彝族(96人)、布依族(96人)、白族(66人)。其他少数民族均在50人以下。(表99)

注: 1953年市区各民族统计数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史志办公室

1987年编的《武汉市人口资料汇编(1949~1985年)》,1953年统计中还有昼民族(4人)、偏族(1人)、民家族(4人)、撒拉族(1人)、 麽些族(1人),均列其他未识别民族之列。

1964、1982年市区各民族统计数系根据《武汉统计资料》(二)。

1985年,武汉市少数民族人口达2.6万多人,其中1 000人以上的有回族、壮族、满族,100人以上的有土家族、苗族、侗族、蒙古族、彝族、朝鲜族、瑶族和布依族。其他22个少数民族均在100人以下。

大分散、小集中是全市少数民族分布的主要特征,全市13个区(县)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生活、学习和工作。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城区。1964年少数民族总人口1.6万余人中,居住6城区的就有1.4万余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5.54%。1982年少数民族2.4万余人中,居住6城区的有2.2万人,占总数的94.25%。而城区中又以江岸、武昌、青山、洪山区较多。 (表100)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武汉市少数民族形成几个相对集中的聚居区,即武昌的辕门口、起义门、楚材街,汉口的广益桥、二七街,汉阳区的顿甲岭,洪山区的马家庄回族居住区,以及汉阳县军山镇龙湖回族自然村的回族聚居区,黄陂县蔡店乡张河村田家湾、大富庵土家族聚居区。

人口素质

【自然素质】

人口健康水平 民国时期,武汉医疗卫生和保健条件低劣,常见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很高。据1932~1936年统计,5年间危害武汉三镇居民健康与生命的主要疾病是天花、肺痨(肺结核)、老衰及中风(脑血管病)、伤寒及类伤寒、霍乱等。

进入40年代后,汉口地区居民死因构成中天花退居其后,老衰及中风、肺痨、其他痨病等成为构成死因的主要疾病。(表101、102)

民国年间,武汉三镇婴幼儿的死因无系统资料。1930年9月,汉口市出生429人、死亡587人,其中0~4岁婴幼儿死亡224人,占死亡人数的38.16%。前3位的主要死因是痢疾、发热及其他发疹病和天花。

新中国建立后,武汉市区的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天花、肺结核、霍乱、麻疹、白喉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逐步消灭或得到控制。1952年,市区消灭了天花。五六十年代,肺结核仍为市区居民死因的首位,到了70年代和80年代中期,却分别退居至第五位和第八位。截至1985年,肿瘤从50年代死因排行表中的第六位升至第三位,心脏病由第五位升至第二位,成为市区主要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脑血管病、心脏病、恶性肿瘤成为市区居民死因的前3位。这3种疾病占全市人口死因构成的60 %以上,已与世界较发达国家相接近。(表103、104)

据1985年统计,城区居民的主要死因也因地有异。武昌、桥口、江汉、江岸、汉阳、青山各区以脑血管病居死因首位,其中口(31.44%)、武昌(29.49%)和汉阳(29.10%)居前3位。

青山区集中有黑色冶金、石油化工、造船、水泥等大型企业,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肿瘤死因居各区之首。市区人口中,意外死亡者多为青壮年和幼龄儿童,其所导致的“寿命损失量”的比重在60%以上。

儿童生长发育 清末民国时期,武汉三镇无儿童生长发育资 料可考。但从不同年份的零星资料统计,婴幼儿死亡率很高,存 活下来的婴幼儿的身体素质低劣,瘦弱、矮小、严重营养不良是 影响儿童身体发育的基本原因。

武汉解放后,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条件改善,市区儿童的身体素质呈上升趋势。据1959、1975、1983三个年份对3~6岁健康儿童身高、体重、胸围指标的测试(表105)调查表明:武汉市幼儿各年龄组的身高、体重均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男孩不同年龄组身高增长2.3~4.5厘米,平均增长3.3厘米;女孩不同年龄组身高增长2.8~4.0厘米,平均增长3.4厘米。男、女孩不同年龄组体重分别增长O.4~1.7公斤(男)和O.3~1.3公斤(女),都是平均增长O.8公斤。但是,男女孩各年龄组的胸围平均值普遍出现下降现象,男孩下降O.4~1.6厘米,女孩下降0.4~1.5厘米。

1975年,全市首次按全国9城市健康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调查的方案,对市区城乡0~17岁的3.17万名健康儿童、青少年的身长、体重、坐高、胸围、头围5项指标调查。结果表明:市区健康儿童、青少年的5项指标均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自半岁以后,同性别、同年龄组的儿童,城区各项指标明显高于郊区,只有6~7岁组中,郊区男女儿童的体重略高于城区。

1985年,以0~7岁儿童为对象,以体重、身长、坐高、腰围、头围、上臂围6项指标为内容,仍在1975年所选定的地区,对1.89万名城郊儿童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半岁以后,城区儿童各项指标各项发育均值明显高于农村。与1975年比较,城区男、女孩身长均明显增高,郊区6~7岁组男孩身长则稍减,城区女孩4岁组与6~7岁组的体重则落后于1975年,农村男孩5岁组、6~7岁组与女孩4岁组、5岁组、6-一7岁组的体重均低于1975年。(表105、106)

【社会素质】

总人口文化程度19世纪中后期,武汉三镇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公布《鄂省普及学塾章程》,次年实施《奏定学堂章程》。此后各级各类学堂、学塾陆续兴办。宣统二年(1910年),武汉地区每万人中有公立在校学生121.7人,其中大、中、小学生分别为17.2、37.4、67.1人。学生数占三镇总人口数的1.9%。民国初期,军阀混战,经济萎缩,文化教育发展滞缓。大革命时期,武汉国民政府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共产党人结合民众运动,大力兴办各种工农干部学校,工农识字人口逐渐增多。1929年,武汉三镇改为特别市后,教育事业逐渐发展。1933年,汉口市识字人口占总人口数的34%。1935年武汉三镇识字人口达到54.67%,其中汉口地区为62.12%,武昌城区为66.21%,汉阳城区为69.06%,在识字人口中,女性人口较少。(表107)

1 946年人口普查,武汉三镇人口计117.35万(包括流动人口)。其中6岁以上人口93.44万。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构成为:受高等教育人口占1.67%、中等教育人口占10.67%、初等教育人口占32.12%,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9年。文盲半文盲人口占55.54%。受初等教育人口的平均数为中等教育者的3倍,为高等教育者的近20倍。在受教育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女性越少,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仅占男性的1/3。(表108)

武汉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即进行文化普及和扫盲运动,各级各类学校大量吸收工农子女上学。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又着力普及中小学教育,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迁入大量文化程度较高的人口,因此,市区6岁及6岁以上人口文化程度提高很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各级各类学校蓬勃发展,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1982年,武汉市6岁以上人口为529.02万人,占总人口的79.08%,其中市区6岁以上人口为298.55万人,占全市6岁以

上人口的56.43%。6岁以上人口中,有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90%,每万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为506人。1982年与1949

年比较,6岁以上人口中各种文化程度人口的比例是:大学文化程度人口由占1.32%上升到5.47%,增加4.15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人口由2.91%上升到25.18%,增加22.27%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人口由5.29%上升到30.57%,增加25.28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人口由占34.16%,下降到25.66%,下降8.5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人口由占56.32%下降到13.12%,下降43.20个百分点。6岁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龄,1949年为3.09年,1982年为8.19年,提高5.1年。(表109、110)

1985年武汉市区人口中,文化构成比较高的地区是武昌区东湖小区,区内包括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19所高等院校、54个科研设计单位、18所中等专业学校;区内15万社会劳动力中,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6万人,其中高级教学、科研、设计人员3 200人。

分行业文化程度 清末民国无行业文化程度统计资料。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表明:武汉市区大学文化程度人口主要集中在教育、文化艺术、卫生、工业、科学研究技术、建筑业和机关团体等行业,高中文化程度人口主要分布工业企业、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仓储业、交通邮电等行业,初中文化程度人口则主要分布在工业、农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艺术和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仓储业,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大多集中在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邮电等行业,文盲半文盲人口则大多集中在工业、农业和商业行业中。(表111)

与行业分布密切相关,人口文化程度在职业构成上有如下特点:大学文化程度(含肄业)的人口在各职业在业人口中所占比例为5.20%;中学文化程度人口占69.30%,比重较大;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占18.42%;文盲半文盲占7.08%。

表111

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1980年以后,武汉市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分15类纳入人口统计的范畴。1981年,武汉市区专业技术人员15.42万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8.11%;1985年为18.68万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8.79%,略高于在业人口的增长比例,反映出专缌业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

1985年,分布在13个行业中的市区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较大翻的是工程技术人员、教员、会计、科技人员。人数超过1万人的有工业、教育文化艺术广播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建筑业和科研技术服务行业。(表112、113)

【人口寿命】

实际寿命清末民初,武汉三镇人口死亡率较高,特别是婴幼儿死亡率居高不下。当时湖北省人口的实际寿命在35岁左右。造成人口死亡率较高的原因,除了军阀混战、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医疗条件差诸多因素以外,瘟疫蔓延也是重要原因。据史料记载:1931年水灾过后,霍乱遍及武汉三镇,仅汉口一地因霍乱疾病死亡者即达1 541人。天花、血吸虫病等烈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也广为流行,严重危及人口生命。(表114)

1936年,武汉三镇5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12%,以后一直在7%~10 9/6之间徘徊。1946年汉口、武昌两市55岁以上人口分别为10.64%和7.61%,1947年则为8.48%和9.94%。

武汉解放以后,人口的实际寿命逐年提高。平均年龄从1949年的26.78岁提高到1985年的31.53岁,平均年龄的变化特点是中间低两头高。最低年份为24.65岁。1978年以后开始稳定增加。因人口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寿命逐渐延长,死亡人口平均年龄1949年为46.07岁,至1985年提高到67.80岁,增加21.73岁。其中男性死亡年龄从1949年的44.05岁提高到1985年的65.98岁,增加21.93岁;女性死亡年龄从48.50岁提高到70.41岁,增加21.91岁。死亡人口平均年龄变化特点为中间低两头高。最低年份为1959年的29.92岁。1977年后趋于稳定增长。女性死亡人口平均年龄(岁)增长幅度大于男性死亡人口。(表115)

期望寿命平均期望寿命是指同时出生的一批人在当时的生活水平、卫生条件下可能存活的寿命,是反映某一时期、某一地区人口寿命与健康水平的重要标志。

清末民初,武汉市区居民的平均期望寿命无资料可查。1946年国民党政府进行人口普查调查,全市人口期望寿命为51.64岁,其中男49.35岁、女53.04岁。

1949年,武汉市区人口的期望寿命为50.05岁,1985年为70.34岁,增加20.29岁。(表116)

【人口控制】 计划生育清末民国时期,武汉人口处于盲目增长状态。

新中国建立后,全市人口出生率逐步提高,死亡率大幅度下降,自然增长率大幅度上升。1950~1964年是全市自然增长率最高的时期,平均自然增长率达20.58‰。15年中有8年的自然增长率超过20‰~30‰,其中特别突出的是196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竟高达33.7‰;其余7年(除1960年外)自然增长率在15‰~20‰之间。1963年出生18.30万人,是建国后36年伺最高的年份,月均出生1.53万人,每天出生508人,每小时出生21人,每三分钟出生1人。1964~1972年,武汉市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工作,初见成效,自然增长率开始控制在10‰~20‰之间。1972年后,全市积极制定人口发展规划,逐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出生人数才开始从连续19年超过lO万人的水平上降下来,自然增长率也开始降到10‰以下,1985年再降至5.61‰。

到1985年,全市已有32.47万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领证率达85.51%,其中城区达到98.32%,郊区为87.20%,市辖县为33.95%。(表117)

1981~1985年,全市计划出生45.31万人,实际出生40.73万人,比人口计划少出生4.58万人。

新中国建立后36年来,全市增加第一个100万人口只用了6年时间,平均每年增加16万人;增加第二个100万人口经历了13年,平均每年增加约8万人;增加第三个100万人口的时间也是13年,平均每年净增约8万人;而从1983~1985年的3年中净增12.06万,平均每年净增4.02万人。从市区看,净增第一个100万人口只有7年,平均每年净增约14余万人;净增第二个100万人口经历的时间为24年,平均每年净增约4余万人;而从1983~1985年的3年间净增7.03万人,平均每年只净增2.34万人。正是由于采取一系列人口控制措施,才使可能增加100万人口的时间得以延长和推迟。

节制生育 武汉市从1965年开始,实施节制生育以控制人口。70年代提出节制生育的要求,提倡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最好一个,最多两个;1980年要求提倡不得超过3个,并奖励终身只生一个孩子(惯称“独生子女”)的家庭。在政策号召下,加上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门切实落实节育避孕或绝育手术等措施,取得明显效果。(表118)

晚婚晚育 1963年,武汉市开始提倡晚婚晚育,提出城市男28岁、女25岁,农村男25岁、女23岁结婚,规定在校学生、实习生、学徒工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和生育子女,优先安排未婚青年就业。80年代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并作为人口控制政策的重要内容。

1985年,晚婚率达到79.55%,计划生育率达到88.76%。其中城区晚婚率达到85.07%,计划生育率达到98.14 9/6;郊区晚婚率达到69.02%,计划生育率达到87.12 %;市辖县晚婚率达到63.90%,计划生育率达到72.06 %。(表119)

辖县概况

武昌县

【政区】

位置面积 武昌县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地处东经114º01’~114º35’、北纬29º58’~30º32’。其东北与鄂州市毗连,东南与大冶县接壤,南与咸宁市相邻,西南与嘉鱼县交界,北与武汉市洪山区相靠,西北隔长江与汉阳县和汉南区相望。

县境东西宽54.17公里,南北长83.2公里,总面积2 008.98平方公里。县治纸坊镇。

建置沿革 周代属楚,秦属南郡。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置沙羡县,治涂口(今金口),为建县之始,属江夏郡。三国吴黄武二年(223年),析沙羡县西南境置蒲圻县。吴太平二年(257年)沙羡侯降魏,沙羡县废。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复置沙羡县,属荆州。东晋初,中原战乱不已,豫州汝南郡民避石勒之乱,流寓江南,咸和年间在沙羡县治涂口北侨置汝南郡,后降为县。太元三年(公元378年)改沙羡县为汝南县,仍治涂口,属江夏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改汝南县为江夏县,县治迁至郢城(今武昌),郢城亦为州治。此后,县名县治至清末未再变。其间,唐时江夏县先后隶鄂州、江夏郡和武昌郡,宋、元、明,清属鄂州、武昌府。

民国元年(1912年),改江夏县为武昌县,隶湖北省江汉道。1927年废道,直属湖北省。1932年隶湖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武昌沦陷期间,1939年5月10日,国民政府在县南积善乡设敌后武昌县政府,隶鄂南行政专署。1942年,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县南设咸武鄂政务委员会,在县北设武鄂政务委员会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9月,武昌县政府迁回武昌城区,属第一行政专署。

1949年5月17日武昌解放。6月10日,武昌县人民政府在武昌城区成立,隶大冶专区。1952年改隶孝感专区。1959年11月划归武汉市。次年县治迁至纸坊镇。1961年4月复划归孝感专区。1965年改隶咸宁专区。1975年11月又复归武汉市。

行政区划 1949年6月,全县划为7个区:即纸坊、青山、豹獬、五里界、金口、马鞍山、山坡。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全县设红旗、金水、同力、东风、卫星、锦绣6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下辖管理区31个。1959年增设金口镇人民公社。

1983年1月撤社建乡,至1985年共设20个乡,即大桥、郑店、宁港、段岭庙、土地堂、金水、范湖、法泗、安山、河垴坊、山坡、贺站、保福、湖泗、舒安、大屋陈、五里界、流芳、豹獬、龙泉;设3个镇,即纸坊、金口、乌龙泉。乡镇下辖村民委员会330个。

人口民族 1949年武昌县人口为23.69万人。新中国建立后三次人口普查:1953年全县人口38.08万人(包括武汉市青山区、洪山区等地数);1964年全县人口为35.35万人,比1953年增长31%,年均增长率为27‰;1982年全县人口为50.76万人,比1964年增加15.42万人,增长43.6%,年均增长率为24‰。1985年全县人口为52.73万人,比上年净增8 362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0.2%,非农业人口占19.8%。

新中国建立后,武昌县出现两次人口出生高峰,第一次是1955~1957年,年均出生率为37.85‰,年均自然增长率为27.99‰,其中1955年出生率最高,达32.56‰;第二次是1961~1971年,年均出生率为36.19‰,年均净增率高达33.93‰。从1971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为进一步节制人口增长,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控制第二胎,禁止多胎,全县人口出生率和净增率均逐年降低。1971~1985年的15年间,平均出生率降为19.1‰,年净增率为12.7‰。

由、于各区、乡的自然条件和行政区划的变动差异以及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县境人口密度分布城镇和乡村相差甚远,城镇人口密度远远高于乡村,1953年城镇人口密度比农村高3.9倍,1982年高达6.4倍。全县人口密度1982年平均每平方公里253人,1985年为262.5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11.3‰。

武昌县的少数民族有回、苗、侗、壮、土家、满族等16个,共542人。

【自然环境】

地质 武昌县在地层区划上属扬子地层区下扬子分区大冶小区。地质特点是以原古生界为基底,自震旦纪以来,长期接受沉积,地层发育极为良好。上述沉积自震旦纪至中三叠世为海相沉积,中三叠世以后多为陆相沉积,早白垩世地层则以火山岩及火山碎屑岩为主,第四系为近代河湖相沉积及坡积残积物。

地质结构主要是印支运动和燕山运动的产物,褶皱和断裂发育,岩浆活动有一定表现。北部的古生代及早、中三叠纪地层形成紧密线状褶纹、断裂与地层走向的关系,分为三组:即北西西向或近东西向的走向断层,北西向和北东向的斜断层,区域性的梁子湖断层呈北东一南西方向通过县境东侧。

地貌武昌县境为鄂南幕阜丘陵向江汉冲积平原延伸的过渡地带。地势南北狭长微倾;东西北依湖滨江,以垅岗平原为主要地貌类型;中部及东北部地形较高;东南部和北部属低山丘陵;西部既有孤山独岭,也有低湖平原;东北部和中部有成片的东西走向的残丘。全境湖泊众多,小河港汊注入各大湖。

山脉县境各山南面承接鄂南幕阜山系向北蜿蜒,以郑店与乌龙泉连界的个字山为主,向三方呈个字形伸延。个字山北为八分山,其西北为神山、金冈山、天光山等;其东南为马鞍山、仙人山、天子山、石山、浮山等;其东迤北为青龙山、狮子山、锦绣山、凤凰山、二龙山、丁姑山、黄龙山等。其中以八分山为最高,海拔272.5米,总面积O.8平方公里;其次为二龙山之龙泉山,海拔232.5米;丁姑山海拔200米以上;其余浮山、荷花山、灵山、马鞍山、东岳山、云井山、鸽子山、将军山、神山、长岭山、金鸡山、鹿泉山、朱皮山、香炉山、扁担山、风灯山和石山等均在200米以下。

水系 县境西北濒临长江,东、北、西南三面环湖,有金水贯串其间,形成江湖环抱之势;又因全县地势南北狭长而东西倾斜,水系呈离心扇形。按自然出江口划分:金水出金口入江,梁子湖水出樊口,汤逊湖水出武泰闸。此3个水系包括诸多港汊、塘堰和湖?白,整个水域面积达106.9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35.46%;其中水域面积75万余亩,占总面积的24.92%。

长江自西南而来,从四邑公堤上沙袱入境,由武金堤下横堤处出境,流程31.5公里,年过境水量达6 600亿立方米。

金水从咸宁县入境,穿过斧头湖、白泥湖、上涉湖、团墩湖、西凉湖、玉门湖、鲁湖、后湖通过金水闸由金口出江,共流贯法泗、范湖、金水3乡。金水在县境内流程为42公里,年过境水量多年为120.6亿立方米。

东境有与鄂州市共界的梁子湖水系,其中有舒安湖、大沟湖,西有山坡湖,北过梁子镇有牛山湖、豹湃湖,再由长港经樊口闸注江;县北有汤逊湖、青菱湖、黄家湖沟通巡司河,由武泰闸出江。

土壤 县境土壤按照形成的特点,分为红壤、黄棕壤、石灰岩土、紫色土、湖土、水稻土6个土类、13个亚类、35个土属、93个土种。

县西部由长江、金水冲积而成的平原区,母质主要为石灰性冲积物,多为湖土;其北部垅岗平原区,主要分布黄棕壤和湖土;中部低丘垅岗有两条东西走向的山脉,成土母质较为复杂,主要分布有红壤和其他岩成土类;南部垅岗平原集中分布红壤;西部则以湖土为主。

水稻土是县境主要的土壤类型,面积占土壤总面积的52.24%,各乡镇均有分布。

县内垅岗地区,成土母质主要是第四纪粘土。其土壤分布:岗顶为死红土,岗面为红土、面红土和黄土,上螃为淹育型水稻土,垅口、湖汉为沼泽型水稻土。

中部以八分山、鸽子山为主体的两条断续带山脉,其土壤分布由上而下分别为重、中、轻砾石红土或薄层、中层、厚层棕红土,坡脚平缓地带为红砂土、黄砂泥土。

气候 武昌县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交替明显,严冬酷暑时间短,无霜期长。

年平均气温16.7~17.0℃。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9~29.5℃,极端最高气温40.1~40.3℃;一月最冷,平均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一12.4至一15.3℃,极端气温具有年际变化和地区差异的特点。常年平均降水量1 200~1 350毫米,降水量年际变化大。1969年为最多年份,达1 862.5毫米;1963年为最少年份,仅889.2毫米。春夏两季降水量占全年的74%,秋冬两季仅占26 %。

县境无霜期长,常年初霜日在11月21~28日,终霜日在3月9~17日,平均无霜期253~262日。1973年最长为295日,1969年最短为226日。初雪期历年一般在1月中旬,最早的在12月下旬(1985年),最迟的在2月下旬(1969年)。

境内冬季以北风、东北风最多,夏季以南风、西南风为多,春季则是东北风、西南风和东南风交替,秋季偏北风为多。多年平均风速为2.9米/秒,最大时为3.2米/秒(4月),最小时为2.6米/秒(10月)。1959~1981年共出现大风100次,其中1980年4月13日的最大风速达19米/秒。

多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 954.9小时,平均每天5.4小时。其中1978年为最多年份,日照时数为2 233.7小时;1980年为最少年份,日照时数为1 719小时。

主要气候灾害有洪涝、干旱、强寒潮、冰雹和龙卷风,其中洪涝是导致农业生产不稳不高的主要灾害。1924~1935年,武昌与咸宁、嘉鱼、蒲圻3县江堤共溃决5次。1931年全部溃崩,受灾人数达20万,受灾面积达466平方公里。据1959~1980年统计:全县共发生洪涝16~18次,平均两年一遇,全县性大旱10次,亦是两年一遇。

沿湖滨江地区一般3~5年有一次龙卷风。1960年2月4日,7~9级大风持续70分钟,并伴有雷、电、冰雹,致使湖泗、祝祠、分水等地受灾。此后,1973~1983年出现大风灾5次,平均两年一遇。

资源 土地资源有农用面积236.76万亩,其中耕地126.01万亩(水田75.2万亩、旱田50.4万亩、菜地0.41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1.82%,人平2.50亩;山林面积35.66万亩(林地24.83万亩、园地5.08万亩、荒地荒石山5.7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1.83%,人平0.71亩;水域面积75.09万亩(江河2.1万亩,湖泊61.68万亩,塘堰8.67万亩,鱼池1:56万亩,水库1·08万亩),人平1.94亩;其他面积64.59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1.43%。

矿物资源有石灰石、建筑石、石膏、白云石、陶土、煤、矽石、耐火材料、钨、铁、磷等矿藏13种。其中黄铁矿位于乌龙泉东部,构造位置属沈家湾背斜的南翼,平均厚0.77米,以富矿集中为特点,矿质品位好;煤矿以县境北流芳岭一带发育最好,县南含煤地层厚307~611米,马鞍山煤矿有近百年采矿史;白云石、石灰石、石英砂岩、膨润土、粘土岩和石膏等非金属矿,均质佳量多,有规模开采的价值。

境内森林植被具有由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特征。宜林山地共计44.8万余亩,原始森林早被人工培育的灌木、草本群落所代替,仅在丘陵岗地和村落附近保存有乡土树种。1985年,全县有森林面积3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10.63%;各类树木约250余种;尚有多种水生维管植物和332种药用植物。

境内水产资源丰富。1985年水域面积为75万亩,江河湖泊有鱼类百种以上,人工放养的有青、鲩、鲢、鳙、鳊、鲤、鲫鱼等;介甲鱼类有甲鱼、乌龟、河蚌,产于汤逊湖、鲁湖、上涉湖的三角帆蚌和褶纹冠蚌,均是培育珍珠的较好母贝;常见水禽有獐鸡、谷鸭、八鸭等;水生植物有莲藕、菱角、茭笋、芡实等。1980年收购芡实米出口6.5万余公斤,1982年出口15万余公斤。

【经济】

1949年全县社会总产值为4 593万元,1965年突破1亿元,70年代在2亿元左右,1978年为2.61亿元。1985年为7.5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1949年增长15.4倍。国民经济尤以建国后的前8年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速度为最快,1957年比1949年增长105.4%,1985年比1978年增长188%。

1949年全县国民收入为3 081万元,1957年增加到6 052万元,60年代有所下降,1978年为1.3亿元。1985年为3.3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1949年增长9.9倍。

国民生产总值据1985年首次统计为3.4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61亿元,第二产业1.12亿元,第三产业0.73亿元。

农业县内耕地以垅岗地为主,1949年有耕地面积88.28万亩,其中水田44万余亩,旱地44.28万亩。解放后连年垦荒,到1956年耕地增至99.89万亩,比1949年增加11.62%。1958年后,因修水利、筑公路、办厂矿、建住宅等,耕地减少,1985年为78.75万亩。从1964年开始旱地改水田后,水田增多,占耕地面积的65%左右,旱地占35%左右。

1949年农业人口为21.67万人,农业全劳力9.84万人,每个劳力占有耕地8.97亩。1985年,农业人口为42万人,劳力17.99万人,平均每个劳力占有耕地4.4亩。按农活定额计算,种植业共需劳力8.1万人,剩余劳力3.4万人。实行改革开放后,1985年农民进城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力为3.03万人,占总劳力的16.8%。

1949年农业总产值为4 097万元,1985年增至2.2亿余元,为1949年的5.37倍。农民人均年收入501元,比1949年人均收入增长14倍以上。

种植业县内种植物以粮食作物为主,其中水稻占首位,小麦、大麦、豆类次之。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经济朝着商品化的方向发展。1985年粮食总产量增至3.25亿公斤,为1949年的4.1倍,平均亩产344公斤,人均产粮766公斤,其中水稻占85.2%,已为湖北省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油料作物总产量127.20万公斤,棉花总产量154.21万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2.84倍和17.66倍。其他种植作物有苎麻、烟叶、茶叶、西瓜、蔬菜和水果等。著名土特产有苎麻、舒安■头和五里界早黄豆(界豆)等农产品。武昌界豆种植历史长达千余年,并以其蛋白质含量高达44.6%而驰名中外,常年种植10万亩,年平均出口800余吨。

县境农作物的耕作制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有所差异,水田、旱地“因水改旱”后,耕作制度亦随之改变。水田传统作物以一熟制为主,中稻面积大,双季稻极少。1980年后,水田推行用养结合耕作制,耕作制度渐趋合理,全县水田复种指数约为177%。其中“一熟”为“肥稻、秧稻、闲稻”,“两熟”为“稻稻、麦稻、油稻”,“三熟”为“油稻稻、麦稻稻、麦豆稻”。旱地传统作物以“两熟”为主,到1979年,经历旱改水高潮,旱地面积减少22·6%,旱地作物播种面积“两熟”占79.05%,复种指数为197%,“两熟”形式有“小麦(油菜)一芝麻、大麦(小麦)一黄豆、小麦(油菜)~棉花、小麦~红苕”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承包户采取“用养结合”的耕作形式,主要有“一肥一稻”、“一年三熟”或“两年五熟”。这类耕作制减少投资投工,增加土壤有机质成分;水旱轮作,有利于恢复地力,改良土壤,减少病虫害,提高作物产量。

林业 县境成林面积,解放初不足万亩。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倡导植树造林、绿化荒山、封山育林,并引进新树种,林业有所发展。50年代,执行“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自护林、谁造谁有、伙栽伙有”的政策,始有社办林场。80年代,县林业部门以林果业为主攻方向,实行承包经营,有林面积逐年增加。

1985年,全县有林面积32万余亩,其中:用材林17.5万亩,经济林4.05万亩,竹林0.2万亩,疏林4万亩,未成果林4万亩,灌木林0.3万亩,防护林O.38万亩,四旁植树332万株,计1.6万亩。

饲养业 畜牧业县内大牲畜牛主要用于耕作劳役。60年代,坚持“公有私养、按牛记分、繁殖有奖”的措施,耕牛头数随之增加。80年代,集体耕牛分给个人养用或作价卖给农户,以私养为主,归农户所有。

生猪饲养在合作化阶段以集体饲养为主,私养为辅,各区、社、生产队相继办起养猪场。1974年,武昌县被定为湖北省供应香港活猪的基地之一,引进良种生猪,办种猪场,建配种站。1979年,提倡发展商品生产,开放集贸市场,开始出现养猪专业户和联合体,全县有养猪专业户427个、联合体12户,并有养鸡专业户、联合体1000余个。

至1985年,全县有耕牛3.66万头,生猪存栏20.52万头,鸡鸭584.09万只。畜牧业产值4 36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9.85%,仅次于种植业。

渔业 1985年,经过农业结构调整,全县可用于渔业养殖和捕捞的水域各占30余万亩。常见鱼类品种有64种:长江武昌段盛产刀鲚、鳗鱼、鲴鱼,内湖有驰名的武昌鱼,养殖以青、鲩、鳙、鲢、鲤、鲫、鳊、鲂八大类为大宗。

养鱼的鱼苗、鱼种,一是下绠网捕捞,一是灌江纳苗。境内水域灌纳苗的有金水闸、武泰闸和樊口闸,最低年份捕捞鱼苗约4 440万尾,最高年份1969年捕捞鱼苗约8.53亿尾,除供县内放养外,还行销外省市。1975年以后,鱼苗以人工孵化为主,1985年孵化鱼苗8.33亿尾。

成鱼养殖分湖泊养鱼、塘堰水库养鱼、精养鱼池和稻田养鱼。1985年全县建有上涉湖、牛山湖、金口后湖、邓家洲、鲁湖、汤逊湖6个国营养殖场、34个乡镇养殖场、89个村渔场,成鱼产量共计1 000万公斤,创历史最好水平。还有螃蟹养殖和河蚌育珠两项,80年代初亦形成规模。

农田水利 50年代,县内即着手堵口复堤、整险加固和修筑涵闸,以增强防洪能力。在丘岗地带,以改造、新建、扩大塘堰为重点,增加蓄水量,加大保收面积;在I临江靠湖的低洼区,修筑民垸,以利耕作。农业合作化后,着手“防、排、抗”综合治理,兴建电力排灌工程,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形成以电力灌溉为主的提水灌溉网。80年代,纠正“重建轻管”的倾向,实行水利管理承包责任制,抓配套挖潜,综合经营,发挥现有农田水利的效益。

到1985年,全县有塘堰1.39万处,蓄水量6.5亿立方米,保收面积达6.6万亩,比1949年增长1.83倍;有水库159座,总蓄水量为7 612万立方米;有渠道37条,长89.1公里,受益面积为38.08万亩;有大、小电力灌溉站236处,可灌溉农田38万亩;有排水泵站51处,受益面积23.65万余亩,有效灌溉面积为48.7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1.85%。70年代起,还在棉田、茶园、菜地、果园等地带建立喷灌网点54处,灌溉面积有6 390亩。1976~1985年间,境内出现水、旱灾各4年,尤其是1983年外洪内涝,但均未造成大的危害。

农机截至1985年,县内拥有各类农具机械11 361台,共21.2万匹马力,包括手扶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机整机、机耕船、内燃, 机、割晒机、脱粒机、扬场机、饲料粉碎机、水泵、潜水泵、喷灌机、农用汽车和各类机引农具。

全县机械耕整面积达28.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8%。机收面积达9 068亩,机械植保面积32.3万亩。机械脱粒30.22万吨,机械加工量19万吨,机械化养鱼面积4 635亩,机械排灌面积58.7万亩,机械运输4 152万吨公里。

工业县内近代工业兴办甚早,但基础薄弱,产品单一。1949年全县工业产值仅151万元,其中个体手工业产值约占68%。1953年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全县共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50个,其产值占手工业总产值的99%,个体仅占1%。

1970年,开始发展“五小企业”,建立化肥,水泥、煤矿等小型企业,同时,机械、建材、燃化等企业,亦应运兴起,形成以纸坊、金口、乌龙泉为重点的三大县办工业基地。

1978~1985年,全县新增乡镇企业195个,工业产值达3.7亿元,其中轻工业产值1.9亿元,重工业产值1.8亿元;其中乡镇工业产值2.34亿元,占63.2%。全县有机械、建材、冶炼、轻纺、电力、粮油食品加工等国营和集体厂矿721个,个体手工业44户。1985年,机械工业主要产品有锅炉、电焊机、变压器、印刷机和内燃机配件等,年产值5 154万元,居全县工业产值之首。其中锅炉容器厂生产的6种不同型号的锅炉容器,从1979年起连续获得好评,名列湖北省同类产品的第一名。

建材工业产品主要有砖瓦、水泥、石灰、耐火泥和油毡等。行业产值4 73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不含村以下企业)的20.6%,仅次于机械工业。其凌云牌325号水泥获湖北省优质产品称号。

纺织缝纫业有专业厂48家,1985年产值3 384万元。

食品加工业以粮油、饲料、肉、蛋、副食品加工为主,1985年有厂40家,年产值3 811万元。

交通邮电 境内交通以陆路为主。1964年京广路复线境内64公里建成通车,有专用支线11条共长19.46公里,中经车站6个。1985年铁路货运量增至70.86万吨,比1951年增长9.4倍;发运量增至228.19万吨,比1951年增长22.3倍。在货物到达总量中,纸坊站占49.4%;在货物发送总量中,乌龙泉站占83.1%。1981年旅客发送人数为112.05万人次,属历史最高年份。1985年后因汽车运量增大,火车旅客发送人数比1981年下降72.2%。境内有公路95条,通车里程742.23公里,其中晴雨通车里程占69.8%。国道主干公路加宽到15米,桥梁大部分达到汽一13级高的达到汽一20级。1985年有各种营运汽车1 744台,其中货.车321台、客车349台、特种汽车83台;共有客运线26条,日开135个班次,营运里程8 571公里。投入营运的车辆,除县交通部门等专业汽车队外,还有个体运输户的156辆。县境长江航段长31.5公里,金水航段42公里,解放前均有木帆船和驳船从事客货运营;解放后,因陆运增强,内河仅1条客运航线。1985年江上运输全部改成驳船和机帆船营运,全县有货客船舶83艘(共7 703吨位),完成货运量8 371.8万吨公里,客运量9.2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66.43万人公里。

1985年,县邮电局下辖支局21个、邮电所4处、邮票代售处80个、投邮信箱117个,邮路总长3 817公里,比1949年增长106倍,其中汽车邮路368公里,摩托车邮路70公里,自行车邮路3 379公里,全县90%的村落通邮。

全县电话电缆总长95.3皮长公里,比1970年增长11倍;市话装机用户718户,比1953年增长10倍;农村电话总长366杆程公里/1 069线对公里,装机用户979户,比1976年增长39%。

1962年正式设无线电台,有收发报机3部。1985年,县内辟有线电报电路3条,全年拍发电报比1970年增长7.6倍。

商业外贸 1985年全县商业网点约有7 112个,从业人员1.96万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7%,每一商户平均供应75人。其中国营商业125户、供销合作社481户、个体商户6 351户、其他155户。年商品零售总额2.09亿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占16.4%,社会消费品占83.6%。1978年后个体商户迅速增加,至1985年个体经营达万余人,年营业额2 284万元,占社会零售总额的10.9%。

1980年县内集贸市场有9处,1985年发展到24处,牲畜交易所亦由8所增为15所。年营业额约3 153万元,占当年商品零售总额的17.4%。

50年代,县内出口商品有少量蜂蜜;60年代,开始出口生猪、苎麻;1971年又增鲜鱼输出;1974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定为供港活猪出口基地之一;1978年增设羊子山家禽出口站,此时,县出口商品品种增多,计有大米、黄豆、■头、苎麻、莲籽、芡实、猪鬃、杂皮、木梳和加工坯布等。此后,对外贸易以粮油食品为主,带动畜产、土产、五金机械、工艺、纺织、化工、轻工等类品种增至60多个。

1974~1985年,县对外贸易总收购额为8 214.29万元,其中粮油食品类占85%,畜产品类占5.2%,土产品类占2.5%,化工类占2.7%,五金机械类占2.37%,纺织品类占1.1%,工艺和轻工类占1.13%。

财政金融 县财政预算体制建于1953年,改变“收入上缴,支出下拨”的老办法。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财政体制。1985年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

1985年,县财政预算总收A.2 673.8万元,约为1952年财政总收入的7.8倍。其中:农业税占11.8%,工商各税占73.7%,企业收入占7.7%。1985年与1952年相比,农业税增长2.2倍,工商各税增长10.7倍,企业收入增长205.2倍。

支出总额:农业支出5 142.2万元,占20.7%;文教卫生支出9 168.9万元,占37%;优抚、社会救济支出1 252.4万元,占5.1%;其他支出9 219.4万元。1985年与1952年相比,农业支出增长812.8倍,文教卫生支出增长55.4倍。

1985年县内有金融机构7所(含县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年末存款余额1.35亿元,为1951年的205倍,其中城镇储蓄年末余额2 460万元,农村居民存款3 425万元。同年,年末各项贷款余额2.08亿元,为1951年的1 485倍;保险费收入112.5万元,约为1981年的8倍;货币净回笼入超400万元。1950~1985年,全县基本建设总投资额3.12亿元,其中第五、六两个五年计划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79.5%。

【文化】

教育 1985年,全县有幼儿园40所,人园幼儿为3 986人,人园率为30.8%;机关、厂矿、学校、街道和农村学校办有学前班102个,人班儿童4 792人。

全县有小学316所、1 884个班,在校学生7.25万余人,普及率为98.6%,初步形成以中心小学为骨干、全日制小学为主、多种形式为辅的初等教育网。入学率为98.75%,巩固率为98.9%,毕业率为99.02%,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要求,为全省基本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县之一。

全县有初中52所,在校学生2.51万余人,普及率为73.04%;有高中8所,在校学生5 577名。

1985年,县中小学教职16 178人(内含专任教师5 158人),比1949年增长6.4倍。

根据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精神,1985年全县办有农业中等学校5所,设14个专业31个班,连同县技工学校、电视中专班在内,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达2 344名。

据1950年统计:全县文盲14.0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9%。经采取“农闲读书、农忙停课”等办法,青壮年文盲逐步减少。至1978年,又以“集中突击、分散巩固”的措施扫盲,1983年实现无文盲县。为达到“科学兴农”的目的,全县开办农民夜校8所、农民技校9所、农业中专2所,共有学员1.13万人。

县先后办有干部业余文化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函授大专、行政干部文化班和粮食、供销社、商业、农机职工学校,以脱产学习为主,讲授专业知识。其中商业系统办有文化补习班、技工培训班、职工中专班和电大教学班,参加学习人数占系统职工总数的54.2%,被评为全县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并出席武汉市成人教育表彰会。

1984年,武昌县电大工作站开办教学班9个,在校学生281人,参加电大自学收听生613人。1985年参加自学考试462人,共获736门课程单科结业证。

科技50年代,县科技以科技宣传、科技试验、破除农业生产陋习为主,成立县科学普及小组,并创办《农林技术》小报,推广农林新技术,被列为全省科技推广先进县之一。1959年县科技委员会成立。1960年各区建立农技站,开展科研活动。1985年,全县设有农业科学研究所、水产科研所等科研单位12个,共有科技人员5 56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5%,其中有科技职称的1 989人(含中级职称93人,助理级340人,技术员级1 556人)。各乡(镇)村企业建有示范、推广技术小组284个,还有科技示范户3 188个。

1950~1985年,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项目有234个,工业技术革新改造、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的主要项目有210个,医疗卫生科技研究项目有184个。1977~1985获科技成果共308项,其中农业182项、工业73项、医疗卫生29项、其他24项。在科技成果中,获国家部级科技成果奖7项、省级17项、市级19项。

1984年后,县科技人员在省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有500多篇,其中选录入科技论著有40篇,在市以上学会、协会获奖论文有14篇。

文化艺术1985年,全县有文化馆、站23个,辟大型宣传橱窗25个,刊出壁报95期,登先进典型照片1 068张,先后举办各种实物图片展览1 980次。组建业余剧团180个、文艺宣传队23个。以文化馆、站为阵地,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壁报、漫画、幻灯、群众演唱等形式,开展群众文化宣传活动。1982年,县辖安山文化中心站获全县群众业余文艺汇演和湖北省群众文化生活先进单位奖。

县图书馆和文化站图书室有35处。1985年县图书馆藏书5万余册、杂志119种、报刊24种,定期开放,借阅图书;并经常开展振兴武昌读者报告会、图书评论会、读者联谊会、故事比赛和书画竞赛等活动。

1980年后,县新华书店以发行专业书籍和课本为主,并开展征订购销业务,专人下乡送书上门,图书发行量逐年递增。1985年,全县有新华书店1个、金口门市部1个、乡镇发行站111个,发行图书1 983万册。

县城有电影院、剧院各1座,连同乡、镇影剧院共17座,放映队69个(其中厂矿办27个、乡办14个、村办16个、个体办12个),共有2.22万个座位。1985年,全县电影放映计工作日1 864个、3 631次、观众170万余人次。

县楚剧团有演职员60余人,先后演出《秦香莲》、《夺印》、《赵五娘》、《杨门女将》等剧目。1977年,相继集体创作现代剧《风卷残云》、《桃山新苗》和《不称心的女婿》3剧,在城乡演出1 652场,观众达17万余人次。《不称心的女婿》参加省市汇报演出,荣获创作演出一等奖和演出百场纪念奖。

县传统表演艺术项目还有湖北大鼓、相声、渔鼓、快板等。

县广播局辖有乡、镇播放站23个,行政村广播室81个。县至各乡镇广播专线有288.95公里,乡镇自设专线有1 877公里,共有广播喇叭6 854只,农村广播网大体形成。县广播局两度被评为省、市系统先进单位。1985年9月,县电视台和广播调频台试播成功,自此,全县80%农村当天均能收听收看到县台转播的节目。

卫生 1985年,全县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麻疯医院、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建所、县血防站6个卫生机构,其中3所医院共设病床270张;有乡镇卫生院23个,设病床552张;有中心保健站8所,农村合作医疗站416个(其中村办或集体办69个、乡镇办6个、联办或个体办316个、其他25个)。全县尚有企业医疗机构41个,设病床180张。

体育 1957年武昌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1985年5月起,建立乡、镇体委23个,并设有田径、篮球、信鸽和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机构。

1985年,全县有中、小型体育场171个,占地5万平方米;有灯光球场3个,举重房1个,足球场3个,排球场18个。县城辟有露天灯光球场,设13级看台,可容观众0.2万人;建体育楼1座,建筑面积880平方米,内设乒乓球训练房、棋类比赛室等。

中、小学设体育课,坚持早操、课问操、眼保操和课外活动。1956年实行劳卫制,初、高中达标的有1 544人,占学生总数的7.3%。1975年,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到1983年,小学应测2.05万人,实测1.46万人,合格1.03万人,达标率50%;中学应测2.55万人,实测1.81万人,合格1.17万人,达标率45 9/5。1985年,学校组建不同级别与项目的运动队20个,其中县级训练点5个。1980年,创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1所,后改为县重点业余体育学校,设射击、体育各1班。

除传统项目武术之外,群众体育活动常见的有扳手腕、抵棍、游泳、跳绳、拔河、下棋、钓鱼、举石锁、竖石磙、踢毽子,以及春节玩龙灯、舞狮子、踩高跷等游戏活动。解放后,现代体育项目逐渐在农村兴起,1954年有纸坊、金口、流芳等地农民篮球队与县直属机关职工代表队比赛。之后,农民经常组队参加球类、田径、游泳和自行车竞赛。

县内职工业余体育活动以篮球、乒乓球、游泳、长跑和棋类等项目为多。1970年,县职工代表队首次参加咸宁地区篮球比赛,男队获冠军、女队获亚军;1978年,县业余游泳队参加武汉市横渡长江活动,男女队员均顺利渡过长江,有两人分别获第三名和第十九名;1982年县职工男子篮球队先后出席省、市、地区举行的运动会11次,获冠军2项、亚军3项。

1950~1985年,全县举办运动会72次,其中学生运动会36次;并组队参加地、市运动会32次,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5次,均有项目获得好名次。1963年,在全国青少年射击通讯赛中,男子组周少柏获三项卧射第一名;1982年,在湖北省中学生射击赛中,县流芳岭队获第一名,破省纪录。1983年5月,湖北省青少年田径赛在武汉举行,县队被评为一级运动员的有21人,并输送运动员6人。

汉阳县

【政区】

位置面积 汉阳县位于汉水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区,地处东经113º41’~114º13’、北纬30º15’~30º14’。其东北与东西湖区以汉水分界,东部与汉阳区接壤,东南与武昌区和武昌县隔江相望,南接东荆河与汉南区毗邻,西部与汉川县相连,西南与沔阳县相交。县治蔡甸镇。

1955年全县面积为1 831.55平方公里。后陆续将琴断口、柏泉、新沟、邓南等14个乡和东城垸农场划交武汉市,将新滩口、白虎池等7个乡划入洪湖县。1985年,全县面积为1 105.77平方公里,其中山丘68.06平方公里,水域168.72平方公里,荒滩地120.55平方公里,建筑用地74.19平方公里,可耕地659.52平方公里,其他(在武汉市汉南区境内,权属汉阳县的渡泗湖、毛子背和县办原种场、农机修配厂等地)14.73平方公里。

建置沿革今汉阳县境周属郧国,春秋战国属楚,秦属南郡。西汉初,分属沙羡、安陆两县地,隶江夏郡。三国孙吴于却月城置石阳县。晋太康元年(280年)改石阳为曲陵,另在槠山复置沌阳县;晋永嘉元年(307年)沌阳县移治临嶂山(城头山)下。

隋开皇十七年(597年),将沌阳县改名汉津县,属沔阳郡;大业二年(606年),改名汉阳县,这是汉阳县得名之始。唐武德四年(621年),县治由临嶂山移至龟山之下,筑汉阳城。唐宝历二年(826年)废沔州,汉阳县改隶鄂州。后周显德五年(958年),汉阳县隶汉阳军。宋初,汉阳县属荆湖北路汉阳军。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汉阳军为汉阳府,县隶之;至正十六年(1356

年)徐寿辉起义军攻占汉阳,并在此建立都城,国号天完。明洪武九年(1376年)废汉阳府,汉阳县改属武昌府,4年后恢复汉阳府。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汉口镇及近郊析离汉阳县,另置夏口厅,同属汉阳府。1926年,北伐军攻克武汉,汉阳县城区并入汉口市。1930年改设汉口特别市,将汉阳城区和郊乡划回汉阳县。

1949年5月17日,汉阳解放,属沔阳专区。1950年8月,汉阳城区划归武汉市,县治移于蔡甸镇。1951年改属孝感专区。1959年,汉阳连同孝感专区所属各县划归武汉市,次年恢复原建制。1975年隶武汉市。

行政区划 清末,县境内有凤栖、汉阴、丰乐、玉山、湘阴、山阳和怀泽7乡,共辖19里、208村(坊)。民国初年,废除乡里制,改行区镇保甲制。934年全县设7个区,不久又合并为4个区,第一区黄陵矶,第二区蔡甸,第三区新沟,第四区新滩口。共辖743保、8 534甲。抗日战争胜利后,废区扩乡,境内设25个乡、镇。1947年为23个乡、镇,即大别、琴台、鹦鹉、蔡甸4个镇,福成、黄杨、兴隆、金牛、玉贤、大集、小集、■山、沌龙、黄陵、合成、永长、嵩阳、新滩、侏儒、姚荻、新沟、安乐、巨泉等19个乡。

解放初期废乡设区。1950年设6区1镇,一区黄陵,二区兴隆,三区金牛,四区永安,五区新沟,六区■山和蔡甸镇。1951年改设5区1镇,不久又改为10区1镇,即新农、柏林、合贤、侏儒、新滩口、大嘴、黄陵、■山、大集、新沟区和蔡甸镇,区下为乡。1955年3月,县境东部的琴断口、黄金口、永丰、和平、黄胜、米粮和快活岭7个乡划归武汉市,县内改划为7区1镇。

1956年撤区(新滩口区保留),由县直接派出5个指导组,代行区的职能。同年冬,新滩区南部7个乡划属洪湖县管辖。1957年恢复区乡建制,分设新农、鸦渡、柏林、侏儒、邓南、黄陵、嗲山等7个区和蔡甸镇。

1958年撤除区、乡,全县分设红星、长虹、红光、红专、红旗、幸福、卫星、东风、朝阳、蔡甸10个人民公社,公社辖管理区。同年10月,划长虹人民公社汉水以北的6个管理区入武汉市,另建东西湖区。1975年2月再次撤区,全县改划为16个人民公社、东城垸农场和洪北垦殖指挥部。1976年4月东城垸农场(不包括长河分场)划出,交武汉市农管局直接管辖。1979年9月又将邓南人民/公社(不包括曲口乡)划出,’后和原属汉阳县的东城垸合并建成武汉市汉南区。

1983年恢复乡、镇、村体制,全县共设置4镇、18乡和1个农场。原来的大队、生产队更名为村、组。1984年12月改为12镇、10乡和1个农场,下辖村(居)民委员会345个、村(居)民小组2 409个。

人口民族 1950年,全县人口为33.4万余人。1953年,人口总数上升到35.57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21.7‰。1954年总人口降为34.67万人。1956~1958年,自然增长率保持在18‰左右。1959~1961年人口减少,到1961年底,全县人口为33.49万人,比1958年减少1.43万人。1962~1967年,年均净增人口7 906人。1968~1977年,全县总人口净增8.65万人。

1971年以前,县内人口一直处于自由增殖状态,从50年代到70年代,出现两次人口出生的高峰。第一次是1952~1955年,年均出生率由1951年的22.3‰上升到30.1‰;第二次是1962~1969年,年均出生率由1962年的18.69‰上升到1969年的30.9‰,其中1968和1969两年为人口增长的高峰年,年均净增人口1.56万人,增长率为41‰。1978年和1979年,东城垸农场、邓南公社先后划出,总人口由1977年的46.89万人降为43.71万人。1979年以后,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倡生一胎,控制多胎,全县人口上升趋势逐步减缓,人口出生率由70年代平均21.34‰下降到12.32‰。1985年底,全县总人口为44.17万人,人口净增率相对稳定在5‰左右。蔡甸镇是全县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人口密度为7 622人/平方公里(不含县郊农户)。

1974年汉阳县的少数民族有回、壮、苗、满、蒙古、水、土家族,共27人。1985年少数民族有回、土家、壮、苗、满、维吾尔、朝鲜、瑶、水、黎、蒙古、布依、白、鄂温克等14个,共255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