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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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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编号:HA01-31-2016)(以下
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
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
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
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
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
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四、本定
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
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
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八、本定额基价
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
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
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
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
期机械使用费,是按自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力费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十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十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十四、总承包服务费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
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总承包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其费用可约定,或按单独发包专业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1.5%计价(不含工程设备)。服务内容:配合协调发包人
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4.另外,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
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发生时当事方可约定,或按专业分包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1.5%
~3.5%计价(不含工程设备)。十五、本定额基价未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十六、本定额基价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
缺项价格。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修改,由河
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费用组成说明及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
知》(建标[2013]44号)、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财政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如下: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定额各项费用组成中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一、分部分项工
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
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
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分部分项
工程费包括:(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
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
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
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
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
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2.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
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
、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见附表1。工程设备
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三)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
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
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
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
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
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
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
架线等费用。(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
电等。(7)税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2.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
摊销及维修费用。(四)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
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
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
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
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
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
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
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
、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
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
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
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
例计提的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
费用。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13.税金:是指企业
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工程项目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15.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
、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
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
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及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要的费用。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
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
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二)单价类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1.脚手架费:是
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费用。2.垂直运输费。3.超高增加费。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
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其他。(三)其他措施费(费率类)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
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
及照明用电等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
搬运所发生的费用。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序号费用名称所占
比例(占定额其他措施费比例)1夜间施工增加费25%2二次搬运费50%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5%4.其他。三、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
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
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
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
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4.其他项目。四、规费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用。包括:(一)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
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
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
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三)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
现场工程排污费。(四)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五、增值税:是根据国家税务有关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
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附表2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一般计税方法)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备注1分部
分项工程费[1.2]+[1.3]+[1.4]+[1.5]+[1.6]+[1.7]1.1其中:综合工日定额基价分析1.2定额人工
费定额基价分析1.3定额材料费定额基价分析1.4定额机械费定额基价分析1.5定额管理费定额基价分析1.6定额利润定额基价分
析1.7调差:[1.7.1]+[1.7.2]+[1.7.3]+[1.7.4]1.7.1人工费差价1.7.2材料费差价不含
税价调差1.7.3机械费差价1.7.4管理费差价按规定调差2措施项目费[2.2]+[2.3]+[2.4]2.1其中:综合工
日定额基价分析2.2安全文明施工费定额基价分析不可竞争费2.3单价类措施费[2.3.1]+[2.3.2]+[2.3.3]+[2.
3.4]+[2.3.5]+[2.3.6]2.3.1定额人工费定额基价分析2.3.2定额材料费定额基价分析2.3.3定额机械
费定额基价分析2.3.4定额管理费定额基价分析2.3.5定额利润定额基价分析2.3.6调差:[2.3.6.1]+[2.3.6
.2]+[2.3.6.3]+[2.3.6.4]2.3.6.1人工费差价2.3.6.2材料费差价不含税价调差2.3.6.3机
械费差价2.3.6.4管理费差价按规定调差2.4其他措施费(费率类)[2.4.1]+[2.4.2]2.4.1其他措施费(费
率类)定额基价分析2.4.2其他(费率类)按约定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1
暂列金额按约定3.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约定3.2计日工按约定3.4总承包服务费业主分包专业工程造价×费率按约定3.5其他按约
定4规费[4.1]+[4.2]+[4.3]不可竞争费4.1定额规费定额基价分析4.2工程排污费据实计取4.3其他5不含税工
程造价[1]+[2]+[3]+[4]6增值税[5]×11%一般计税方法7含税工程造价[5]+[6]附表3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简易计税方法)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1.2]+[1.3]+[1.4]+[1.5]+[1.6]+[1.7]1.
1其中:综合工日定额基价分析1.2定额人工费定额基价分析1.3定额材料费定额基价分析1.4定额机械费定额基价分析/(1-11
.34%)1.5定额管理费定额基价分析/(1-5.13%)1.6定额利润定额基价分析1.7调差:[1.7.1]+[1.7.2
]+[1.7.3]+[1.7.4]1.7.1人工费差价1.7.2材料费差价含税价调差1.7.3机械费差价1.7.4管理
费差价[管理费差价]/(1-5.13%)按规定调差2措施项目费[2.2]+[2.3]+[2.4]2.1其中:综合工日定额基价分析
2.2安全文明施工费定额基价分析/(1-10.08%)不可竞争费2.3单价类措施费[2.3.1]+[2.3.2]+[2.3.3]
+[2.3.4]+[2.3.5]+[2.3.6]2.3.1定额人工费定额基价分析2.3.2定额材料费定额基价分析2.3.3
定额机械费定额基价分析/(1-11.34%)2.3.4定额管理费定额基价分析/(1-5.13%)2.3.5定额利润定额基价分析
2.3.6调差:[2.3.6.1]+[2.3.6.2]+[2.3.6.3]+[2.3.6.4]2.3.6.1人工费差价2.
3.6.2材料费差价含税价调差2.3.6.3机械费差价按规定调差2.3.6.4管理费差价[管理费差价]/(1-5.13%)按规
定调差2.4其他措施费(费率类)[2.4.1]+[2.4.2]2.4.1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定额基价分析2.4.2其他(费率类
)按约定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5]3.1暂列金额按约定3.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约
定3.2计日工按约定3.4总承包服务费业主分包专业工程造价×费率按约定3.5其他按约定4规费[4.1]+[4.2]+[4.3]
不可竞争费4.1定额规费定额基价分析4.2工程排污费据实计取4.3其他5不含税工程造价[1]+[2]+[3]+[4]6增
值税[5](3%/(1+3%))简易计税方法7含税工程造价[5]+[6]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专业说明本定额
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
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它装饰工程,拆除
工程,措施项目共计十七章。二、本定额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按《市政工程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三、本定额不再包括
构筑物相应子目。四、所有爆破项目全部删除,涉及爆破项目时应按《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执行。五、本定额按正
常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
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实验记录。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正常的交叉作业。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
目,可参照其他专业定额中相同施工工艺中的定额计算,如扔缺项的,应申请编制补充定额,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七、关于人工1.本定额的人
工以人工费表示。2.本定额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八、关于材料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
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
括净用量和损耗量。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4.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
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5.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工程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6.
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伴砂浆或湿伴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1)使用现伴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
混砂浆调换为现伴砂浆外,砌筑砂浆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一般技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
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
量不变。7.本定额除了以"%"表示的其他材料外,所有以消耗量表示的材料,均可按市场价格调整与定额取定价的差异。8.本定额中木材不分
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
柳木、椴木。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梀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檀木、色木、槐木
、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9.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面板
、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项目,如设计
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10.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11.
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消耗量进入消耗量定额。12.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
他材料。13.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另行计
算相应费用,不在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1)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2)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3)施工总荷载15㎏/m2及以上;(4
)集中线荷载20㎏/m及以上;九、关于机械1.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
确定。2.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3.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
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4.凡单位价值20
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
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内。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
平和垂直运输。2.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楼)坪面为准面,室外以设计室外地坪面为基准面。十一、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
架、垂直运输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十二、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内
编制,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物
超高增加费计算。十三、土石方外运费用本定额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十四、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
括在内。十五、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计算。十六、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
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等三节。二、土壤及岩石分类:1.
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略)。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
体分类见表(略)。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
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温度在0℃及以下,并夹含有冰的土
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冻土。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
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五、挖掘机(含小型
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
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六、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
8m2的基坑土方工程。七、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1.土方子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
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
,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2.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2;以此类推。3.挡土板内人工挖槽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43。4.
桩间挖土不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5.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从垫
层底向下挖土按自身深度计算。执行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槽坑内的土方运输可另列项目计算。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
≤0.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
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8.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八、土石方运输:1
.本章土石方运输按施工现场范围内运输编制。2.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3.人工、人力车、
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
相应系数计算。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坡度(%)5~10≤15≤20≤25系数1.7522.252.5九、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
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十、基础(地下室
)周边回填混合材料(不含一般土)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一、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十一、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
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
表换算。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名称虚方松填天然密实夯填土方1.001.201.301.500.831.001
.081.250.770.921.001.150.670.800.871.00石方1.001.181.540.8
51.001.310.650.761.00---块石1.751.431(码方)1.67砂夹石1.070.941二、基
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
确定。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当组成基础的材
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基础材料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砖基础200毛
石、方整石基础250混凝土基础(支模板)400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150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400(自防潮层面)基础垂直面做
防水层或防腐层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支挡土板100(另加)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
.50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
0m计算。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
度计算表管道材质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500≤1000≤2500>2500混凝土管、水泥管400
500600700其他管道300400500600四、基础土方的放坡: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
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土壤类别起点深度(>m)放坡坡度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基坑内作业基坑上
作业沟槽上作业一二类土1.21∶0.501∶0.331∶0.751∶0.50三类土1.51∶0.331∶0.251∶0.671∶0
.33四类土21∶0.251∶0.101∶0.331∶0.25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
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
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
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
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
相应工程量内计算。(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垫层底面净长线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部分的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2.管道的
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
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七、基坑土石方
,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
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
内计算。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十、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以体积计算。十一、岩石爆
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十二、回填及其他。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与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合并计算。2.
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
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500600800100012001500混凝土管及
钢筋混凝土管道-0.330.60.921.151.45其他材质管道-0.220.460.74--(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
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
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十三、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
;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二、地基处理:1.填料
加固。(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就地取土
现场确需筛土的,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2.强夯(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
数量,若设计文件的夯点数量与定额不一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
次数(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3.填料桩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
1.3,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
34.4.搅拌桩(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
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
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
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
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项目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
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
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5.注浆桩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
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
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
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
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11.
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
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三、基坑支护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
定另行计算。2.钢制桩(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
其制作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项目。(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3.挡土板项目分为梳
板和密板。梳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
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5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计算规则一
、地基处理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
每边各加4m计算。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4.
搅拌桩(1)深层搅拌水泥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2)三轴水泥
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
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
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
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断面以体积计算。二、基坑支护1.地下连续墙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
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
续墙底),以体积计算。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6)
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2.钢板桩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
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
孔深度,以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
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4.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5.
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第三章桩基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两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三
、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五、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量。单位工程
的桩基工程量表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200m3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150m3预应力钢筋混凝
土管桩1000m沉管、冲孔成孔灌注桩100m3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100m3钢管桩50t六、打桩1.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
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2.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3.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
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
>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4.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
15。5.打桩工程,如遇送桩时,可按打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以下表中的系数:送桩深度系数表送桩深度系数≤2m1.
25≤4m1.43>4m1.676.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桩位半径在15m范
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四节构件运输1km以内的相应项目计算。
7.本章定额内未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件项目执行。8.预
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桩头灌芯部分按人工挖孔桩灌桩芯项目执行。七、灌注桩1.钻孔、冲孔、旋挖成孔等灌注桩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入岩
子目,入岩指钻入中风化的坚硬岩。2.旋挖成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灌注桩项目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则扣除定额
项目中的黏土、水和机械中的泥浆泵。3.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
表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损耗率(%)冲孔桩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1.31旋挖、冲击钻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1.251回旋、螺旋钻
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21沉管桩机成孔灌注混凝土桩1.1514.人工挖孔土石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孔内照明、通风。人工挖孔桩,桩内
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深度超过16m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深度超过20m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计算。5.人工清桩孔
石渣子目,适用于岩石被松动后的挖除和清理。6.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者按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
工程”松填土方项目计算,填碎石者本定额按“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碎石垫层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7.旋挖桩、人工挖孔桩、
螺旋桩等干作业成孔桩的土石方场内、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的土石方装车、运输项目。8.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
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9.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
石方工程”泥浆罐车运淤泥流砂相应项目。10.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钢筋笼、铁件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
土工程”中的相应项目执行。11.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沉管灌注桩的预制桩尖制安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中的小型构件项目执行。12.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13.注浆管
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打桩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打、压预制钢筋
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
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3)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如设计要求加注填充
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本章钢管桩填芯相应项目执行。(4)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3.钢管桩(1)钢管桩按设计要求的桩体质量
计算。(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计算。(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
以体积计算。4.打桩工程的送桩均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相应的送桩工程量。5.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电焊
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头的数量计算。6.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截桩长度≤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截
桩长度>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桩体的价格不扣除。7.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
体积计算。凿桩头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桩头长度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算;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
计超灌高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的按0.5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8.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
计算。二、灌注桩1.钻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
加项目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按体积计算。2.冲孔桩基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
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3.钻孔桩、旋挖桩、冲孔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
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4.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
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5.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
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6.人工挖孔桩挖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
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护壁外围截面积,以体积计算。7.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护壁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8.人工
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护壁和桩芯工程量分别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
规定者,按0.25m计算。9.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10.泥浆运输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11.桩孔回填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加灌长度的顶面乘以桩孔截面积,以体积计
算。12.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13.注浆管、声测管埋设工程量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
以长度计算。14.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如水泥用量差别大,允许换算。第四章砌筑工程一、本章定额包
括砖砌体、砌块砌体、轻质隔墙、石砌体和垫层等五节。二、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
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作调整换算。砌筑砂浆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专
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调整换算。2.定额中的墙体砌筑层高是按3.6m编制的,如超过3.6米时,其超过部分工程
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3.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
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
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套
用相应项目。(4)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4.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
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
墙以上为墙身。5.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地下混凝土构件所用砖膜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
项目。6.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对应品种的砖和砌块项目,其中:(1)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
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2)清水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设计需加浆勾缝时,应另行计算。(3)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的
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单独另行计算。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其他
不变。8.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9.零星砌体系指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
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2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等。10
.贴砌砖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的贴砌砖;框架外表面的镶贴砖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11.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砌筑有防水、防
潮要求的墙体时,若以普通(实心)砖作为导墙砌筑的,导墙与上部墙身主体需分别计算,导墙部分套用零星砌体项目。12.围墙套用墙相关定额
项目,双面清水围墙按相应单面清水墙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15计算。13.石砌体定额中的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
20mm×200mm规格编制。14.毛料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系数1.15。15.定额中各类砖、砌块及石砌体的
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者,按相应定额人工用量乘系数1.10,砖、砌块及石砌体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系数1.03计
算。16.砖砌体钢筋加固,砌体内加筋、灌注混凝土,墙体拉结的制作、安装,以及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抹灰等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
定额及规定执行。三、垫层。1.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制的。
2.本章垫层适用于除混凝土垫层以外的其他垫层。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砖砌体、砌块砌体1.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
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砖基础大放脚折算面积按附表1、2表
计算(2)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扣除门窗、
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
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
、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3)墙
高度: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
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②内
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③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4)墙厚度:①标准砖以
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砖数(厚度)1/41/23/4111/222
1/23计算厚度(mm)53115178240365490615740②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如设计厚度与实际规格不同时,按实际规格计算。(5)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6)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
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1)墙角、内外墙交接处、
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2)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
套用零星砌体项目。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5.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
体积计算。6.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砖柱基大放脚折算体积按附表3、4计
算。7.零星砌体、地沟、砖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8.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9.砌体设置导墙时,砖砌
导墙需单独计算,厚度与长度按墙身主体,高度以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墙身主体的高度相应扣除。10.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另按本定额“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
程”相应项目计算。11.轻质砌块L型专用连接件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二、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三、石砌体。石基
础、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石勒脚、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四、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附表1等高式粘土标准砖墙基大放脚折为墙高和
断面积表大放脚层数折算为高度(m)折算为面积(m2)1/2砖(0.115)1砖(0.240)1.5砖(0.365)2砖(0
.490)2.5砖(0.615)3砖(0.740)一0.1370.0660.0430.0320.0260.0210.01575二
0.4110.1970.1290.0960.0770.0640.04725三0.8220.3940.2560.1930.1540.
1280.0945四1.3690.6560.4320.3210.2560.2130.1575五2.0540.9840.6470.4
320.3840.3190.2363六2.8761.3780.9060.6750.5380.4470.3308注:①本表折算墙
基高度均以标准砖双面放脚为准。每层大放脚高为两皮砖,每层放出1/4砖(单面)。②折算高度(m)=大放脚断面积/墙厚(m)大放脚层数
折算为高度折算为面积1/2砖(0.115)1砖(0.240)1.5砖(0.365)2砖(0.490)2.5砖(0.615)3砖
(0.740)一(一低)0.0690.0330.0220.0160.0130.0110.00788二(一高一低)0.3420.1
640.1080.080.0640.0530.03938三(二高一低)0.6850.3280.2160.1610.1280.106
0.07875四(二高二低)1.0960.5250.3450.2570.2050.170.126五(三高二低)1.6430.788
0.5180.3860.3070.2550.189六(三高三低)2.261.0830.7120.530.4230.3510.259
9附表2不等高式粘土标准砖墙基大放脚折为墙高和断面积表注:上表层数中“高”是两皮砖,“低”是一匹砖,每层放出1/4砖(单面)。附
表3粘土标准砖柱基大放脚折为体积表矩形砖柱两边之和(砖数)大放脚层数(等高)二三四五六30.04430.09650.1740.2
8070.42063.50.05020.10840.19370.31030.461940.05620.12030.21340.33
980.50334.50.06210.1320.23310.36930.544650.06810.14380.25280.3989
0.5865.50.07390.15560.27250.42840.627360.07980.16740.29220.45790.
66876.50.08560.17920.31190.48750.71570.09160.19110.33150.5170.751
37.50.09750.20290.35120.54650.792780.10340.21470.37090.57610.834表
4粘土标准砖柱基大放脚折为体积表矩形砖柱两边之和(砖数)大放脚层数(不等高)二三四五六30.03760.08110.14120.
22660.33453.50.04460.09090.15690.25020.366940.04750.10080.17270.2
7380.39944.50.05240.11070.18850.29750.431950.05730.12050.20420.32
10.46445.50.06220.13030.21990.3450.496860.06710.14020.23570.36830
.52936.50.07210.150.25150.39190.561970.0770.15990.26720.41230.594
37.50.0820.16970.28290.43920.626780.08680.17950.29870.46280.6592注
:本表大放脚每层砖匹数及每层放出砖数与墙大放脚相同。表内体积为整个砖柱大放脚的体积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混
凝土、钢筋、模板、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四节。二、混凝土1.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项目,
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中,仅包含了冲洗搅拌机用水量,如需冲洗石子,用水量另行处理。2.预拌混凝土
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入模的混凝土(圈过梁及构造柱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直接入模的因素
)。固定泵、泵车项目适用于混凝土送到施工现场未入模的情况,泵车项目仅适用于高度在15m以内,固定泵项目适用所有高度。3.混凝土按常
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混凝土各种外加剂统一在配合比中考虑;图纸设计要求增加的外加剂另行计算。4.毛石混凝土
,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5.混凝土结构物实体积最小几何尺寸大于1m,且按规定需进行温度控制
的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控制费用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6.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项目;与满堂基
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满堂基础项目。7.满堂基础底面向下加深的梁,可按带形基础计算。8.二次灌浆,如灌注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执行小型构件项目。9.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均综合了每层底部灌注水泥砂浆的消耗量。地下室外墙执行墙相应项目
。10.钢管柱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钢管柱浇筑混凝土使用反顶升浇筑法施工时,增加的材料、机械另行计
算。11.斜梁(板)按坡度大于100且≤300综合考虑的。斜梁(板)坡度在100以内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在300以上、4
50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0以上、600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在600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1.20。
12.叠合梁、板分别按梁、板相应项目执行。13.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14.型钢组合混凝
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15.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天沟
壁高度>400mm,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16.阳台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内容。17.空调板执行悬挑板子目。18.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
适用于板缝小于预制板的模数,但需支模才能浇筑的混凝土板缝。19.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
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
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75。当图纸设计板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大于150mm、梁
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大于80mm时,混凝土消耗量按实调整,人工按相应比例调整。弧形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
小于180°的楼梯,螺旋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大于180°的楼梯。20.散水混凝土厚度按60mm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
可以换算;散水包含了混凝土浇筑、表面压实抹光及嵌缝内容,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内容。21.台阶混凝土含量是按1.22m3/10m2综
合编制的,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台阶包括了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内容,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及面层装饰内容,发生时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
目。22.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现浇混凝土翻边执行圈梁相应项目。23.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项目执行。24
.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梁构件内;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执行扶手、压顶项目;凸出
混凝土外墙、梁外侧>300mm的板,按伸出外墙的梁、板体积合并计算,执行悬挑板项目。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
项目,1m3以上的独立池槽及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25.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
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26.后浇带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27.本节仅按预拌混凝土编制了施工现场预制的小
型构件项目,其他混凝土预制构件定额均按外购成品考虑。28.预制混凝土隔板,执行预制混凝土架空隔热板项目。29.有梁板及平板的区分见
下图(略)。三、钢筋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以及箍筋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
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
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直径25mm以上的钢筋连接按机械连接考虑。3.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
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4.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以内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5.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
0、机械乘以系数1.15。6.弧形构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7.混凝土空心楼板(ADS空心板)中钢筋网片
,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机械乘以系数1.15。8.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9
.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10.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11.后张法钢筋
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12.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
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米时,应采用分段张拉;用于地面
预制构件时,应扣除项目中张拉平台摊13.植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化学螺栓,钢筋制作,按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
用化学螺栓,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14.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15.固定预埋铁
件(螺栓)所消耗的材料按实计算,执行相应项目。16.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四、模板
1.模板分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板考虑。2.模板按企业自有编制。组合钢模板包括
装箱,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3.复合模板适用于竹胶、木胶等品种的复合板。4.圆弧形带型基础模板执行带型基础相应项目,人工、
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5.地下室底板模板执行满堂基础,满堂基础模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6.满堂基础下翻构件的砖胎膜,砖胎
膜中砌体执行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砖基础相应项目;抹灰执行本定额“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
程”抹灰的相应项目。7.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项目;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满堂基础项目。高杯基础
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项目,杯型基础执行柱项目。8.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
、过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6m综合考虑的。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
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
断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的柱、梁。9.异型柱模板执行圆柱项目。10.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各肢截面
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但≤8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执行柱项目。11.外墙设计采用一次摊销止
水螺杆方式支模时,将对拉螺栓材料换为止水螺杆,其消耗量按对拉螺栓数量乘以系数12,取消塑料套管消耗量,其余不变。墙面模板未考虑定位
支撑因素。柱、梁面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项目,柱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3、梁面螺栓堵眼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0.35。12.板或拱形结构按板顶平均高度确定支模高度,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支模高度。13.斜梁(板)是按坡度大
于100且≤300综合考虑。斜梁(板)坡度在100以内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300以上、450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
度450以上、600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坡度在600以上时人工乘以系数1.20。14.混凝土梁、板均分别计算
执行相应项目,混凝土板适用于截面厚度≤250mm;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墙、梁弧形且半径≤9m时,执行弧形墙、梁项目。15.现浇
空心板执行平板项目,内模安装另行计算。16.薄壳板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同一项目。17.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模板,
按构件相应项目执行。18.屋面混凝土女儿墙高度>1.2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1.2m时执行相应栏板项目。19.混凝土栏板高度
(含压顶扶手及翻沿),净高按1.2m以内考虑,超1.2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20.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蓬板按三面悬挑形式编
制,如一面是弧形栏板且半径≤9m时,执行圆弧形阳台板、雨蓬板项目;如非三面悬挑形式的阳台、雨篷,则执行梁、板相应项目。21.挑
檐、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22.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执行
平板项目。23.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24.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
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
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25.
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现浇混凝土翻边的模板执行圈梁相应项目。26.散水模板执行垫层相应项目。27.凸出混凝
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再按凸出的线条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但单独窗台板、拦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算
模板增加费;其他单阶线条凸出宽度大于200mm的执行挑檐项目。28.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1m3以上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29.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
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30.当设计要求为清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项目,并作如下调整:复合模板材料换算为镜面胶合板,机械
不变,其人工按下表增加工日(表略)。31.预制构件地模的摊销,已包括在预制构件的模板中。五、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1.混凝土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运输以30km以内考虑、30km以上另行计算。(2)构件运输基本运距
按场内运输1km、场外运输10km分别列项,实际运距不同时,按场内每增减0.5km、场外每增减1km项目调整。(3)定额已综合考虑
施工现场内、外(现场、城镇)运输道路等级、路况、重车上下坡等不同因素。(4)构件运输不包括桥梁、涵洞、道路加固、管线、路灯迁移及因
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扩宽、公交管理部门要求的措施等因素。(5)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按下表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分类表中1、2类构
件的单体体积、面积、长度三个指标中,以符合其中一项为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类别项目1桩、柱、梁、板、
墙单件体积≤1m3、面积≤4m2、长度≤5m2桩、柱、梁、板、墙单件体积>1m3、面积>4m2、5m<长度≤6m36m以上至1
4m的桩、柱、梁、板、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计算)4天窗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及小型构件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不分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以综合考虑编制。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考虑的,如因构件超重(以起重机械起重量为限)须双
机台吊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距离计算。如超过15m
时,构件须用起重机移运就位,且运距在50m以内的,起重机械乘以系数1.25;运距超过50m的,应另按构件运输项目计算。(
3)小型构件安装是指单体构件体积小于0.1m3以内的构件安装。(4)构件安装不包括运输、安装过程中起重机械、运输机械场内行驶道路
的加固、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发生费用时另行计算。(5)构件安装高度以20m以内为准,安装高度(除塔吊施工外)超过
20m并小于30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安装高度(除塔吊施工外)超过30m时,另行计算。(6)
构件安装需另行搭设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执行本定额“第十七章措施项目”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7)塔式起重机的机械台
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费项目中。单层房屋屋盖系统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的,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但使
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不乘系数。3.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1)装配式建筑构件按外购成品考虑。(2)装配式建筑构件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柱
、梁、叠合梁、叠合楼板、叠合外墙板、外墙板、内墙板、女儿墙、楼梯、阳台、空调板、预埋套管、注浆等项目。(3)装配式建筑构件未包括构
件卸车、堆放支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等内容。(4)构件运输执行本节混凝土构件运输相应项目。(5)如预制外墙构件中已包含窗框安装,则计算相
应窗扇费用时应扣除窗框安装人工。(6)柱、叠合楼板项目中已包括接头、灌浆工作内容,不再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1.现浇
混凝土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
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2)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
桩头所占体积。(1)带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带型基础项目计算,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等于
1.2m时,合并计算;大于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无肋带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2)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3)设备基础:设备基础除块体(块体设备基础是指没有空间的实心混凝土形状)以
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4)高杯基础,基础扩大顶面以上短柱部分高>1m时,短柱与基础分别计
算,短柱执行柱项目,基础执行独立基础项目。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
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
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
体积内计算。(6)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
以外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直行墙中门窗洞口上的梁并入墙体积;短肢剪力墙结构砌体内门窗洞口上的梁并入梁体积
。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未凹出墙面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积。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混凝土圈梁与过梁连接着,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度按门窗外围宽度两端共加50cm计算。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
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1)有梁板包括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
体积之和计算。(3)各类板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
空心部分)计算。7)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砖墙内的部分并入栏板、扶手体积计算。8)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
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
线以外为挑檐、天沟。9)凸阳台(突出外墙外侧用悬挑梁悬挑的阳台)按阳台项目计算;凹进墙内的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阳台栏板、压顶分
别按栏板、压顶项目计算。10)雨篷梁、板工程量合并,按雨篷以体积计算,高度小于等于4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栏板高度大
于40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栏板计算。11)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
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
界。12)散水、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13)场
馆看台、地沟、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4)二次灌浆、空心砖内灌注混凝土,按照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15)空心楼
板筒芯、箱体安装,均按体积计算。2.预制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
所占体积。3.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二、钢筋1.现浇、预制构件钢筋
,按设计图示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2.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1)Φ10以内的长钢筋
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2)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定尺计算一个搭接(接头)。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
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5.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1)低合金钢筋两
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
,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按增加0.15m计算;两端
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
计算。(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
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
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7)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
加0.35m计算。6.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7.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
的钢筋搭接长度。8.植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9.钢筋网片、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
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10.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三、模板1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扣除后浇带所占面积)计算。2)基础(1
)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小于等于1.2m时,合并计算;大于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肋带形基础
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2)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计算到柱基上表面。(3)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
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从板面或板底计算,梁高不含板厚)小于等于1.2m时,基础
和梁合并计算;大于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
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地下室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4)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
。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以及墙的相应项目计算;楼层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项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
时,应分别计算。框架设备基础的柱模板高度应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板的下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应并入梁内计算。(5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套孔以不同深度以数量计算。3)构造柱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带马牙槎构造柱的宽度按马牙槎处的宽度计算。4
)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
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以内计算。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分别计算工程量。5)现浇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
梁、板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突出墙面部分按柱工程量计算、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6)柱、梁、墙、板、栏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
不扣除模板面积。7)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外墙外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8)现浇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
板边不另计算。9)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
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
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架
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1)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分别按长度
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的,每两条按一条计算。12)后浇带按模板与后浇带的接触面积计算。2.预制混凝
土构件模板1)预制混凝土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地模不计算接触面积。四、混凝土构件运输与安装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
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1)预制混凝土矩形柱、工形柱、双肢柱、空格柱、管道支架
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2)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计算。3)预制板安装,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
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3.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1)装配式建筑构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
件等所占体积。2)装配式墙、板安装,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3)装配式楼梯安装,应按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后,
以体积计算。4)预埋套筒、注浆按数量计算。5)墙间空腔注浆按长度计算。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结构制作、金属结构
运输、金属结构安装和金属结构屋(楼、墙)面板及其他四节。二、金属结构制作、安装1.构件制作弱采用成品构件,按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执行;如采用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可参照本定额执行。2.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按钢号Q235
编制,构件制作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纸进行调整;配套焊材单价相应调整,用量不变。3.构件制
作项目中钢材的损耗量已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如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消耗量可进行调整。4.构件制作项目已包括加工厂预装配所需的人工、
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及拼装平台摊销费用。5.钢网架制作、安装项目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如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的,其制作项目人
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6.钢桁架制作、安装项目按直线型桁架编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形桁架
,其支座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暗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7.构件制作项目中焊接H型钢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
如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主材按成品价格进行换算,人工、机械除主材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8.定额中圆(方)钢管构件按成
品钢管编制,如实际采用钢板加工而成的,主材价格进行调整,加工费用另计。9.构件制作按构件种类及截面形式不同套用相应项目,构件安装
按构件种类及质量不同套用相应项目,构件安装项目中的质量指按设计图纸所确定的构件单元质量。10.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在1t以内
,且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11.实腹钢柱(梁)是指H形、箱形、T形、L形、十字形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形等
。12.制动梁、制动板、车挡套用钢吊车梁相应项目。13.柱间、梁间、屋架间的H形货箱形钢支撑,套相应的钢柱货钢梁制作、安装项目
;墙架柱、墙架梁和相配套连接杆件套用钢墙架相应项目。14.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套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15。15.钢栏杆(钢护栏)定额适用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与金属结构相连的栏杆,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本定额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16.基坑围护中的格构柱套用本章相应项目,其中制作项目(除主材外)乘以系数0.7,安装项目乘
以系0.5。同时,应考虑钢格构柱拆除、回收残值等的因素。17.单件质量在25kg以内的加工铁件套用本章定额中的零星构件。需埋入
混凝土中的铁件及螺栓套用"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18.构件制作项目中未包括除锈工作内容,发生时套用相应项目。
其中喷砂或抛丸除锈项目按Sa2.5除锈等级编制,如果设计为Sa3级则定额乘以系数1.1、设计为Sa2级或Sa1级则定额
乘以系数0.75;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项目按St3除锈等级编制,如果设计为St2级则定额乘以系数0.75。19.构件制作中不包
括油漆工作内容,设计有要求时,套用"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20.构件制作、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
验收规范要求所需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21.钢结构构件15t及以下构件按单机吊装编制,其他按双机抬吊考虑吊装机械
,网架按分块吊装考虑配置相应机械。22.钢构件安装项目按檐高20m以内、跨内吊装编制,实际须采用跨外吊装的,应按施工方案进行调
整。23.钢结构构件采用塔吊吊装的,将钢构件安装项目中的汽车式起重机20t、40t分别调整为自升式塔式起重机2500kN·m、3
000kN·m,人工及起重机械乘以系数1.2。24.钢构件安装项目中已考虑现场拼装费用,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刚桁架地
面平台拼装摊销,如发生则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三、金属结构运输。1.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定额是按加工厂至现场考虑的,运输距离以
30km为限,运距在30km以上时按照构件运输方案和市场运价调整。2.金属结构构件运输按下表分为三类,套用相应项目。金属结构构件分
类表类别构件名称一钢柱、屋架、托架、桁架、吊车梁、网架、钢架桥二钢梁、檩条、支撑、拉条、栏杆、钢平台、钢走道、钢楼梯、零星
构件三墙架、挡风架、天窗架、轻钢屋架、其他构件3.金属结构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的费用及有电车
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处理。四、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1.金属结构楼面板和墙面板按成品板编制。2.压型
楼面板的收边板未包括在楼面板项目内,应单独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金属构件制作。1.金属构件质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计算
。2.金属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3.钢网架计算工程量时,不
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铆钉等不另增加质量。焊接空心球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螺栓球节点网架质
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4.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质
量等并入钢柱的质量内,钢柱上的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并入钢柱的工程量内。5.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板(管)、
牛腿等并入钢管柱的质量内。6.钢平台的工程量包括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应按相应构件另
行列项计算。7.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的质量,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另行列项计算。8.钢栏杆包括扶手的质
量,合并套用钢栏杆项目。9.机械或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按设计要求以构件质量计算。二、金属结构运输、安装1.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安
装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2.钢构件构件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工程量按实施拼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三、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1.楼面板按
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2.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
积≤0.3m2的梁、孔洞所占面积。3.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依附天沟的型钢并入天沟的质量内计算。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4.金属构件安装使用的高强螺栓、花篮螺栓和剪力栓钉按设计图纸以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5.槽铝檐口端面封
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高度按150mm考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其他材料的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展开面积计算。第七章木结构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木屋架、木构件、屋面木基层三节。二、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取定。如采用三、四
类木种时,将相应定额制作人工、机械乘系数1.35。三、设计刨光的屋架、檩条、屋面板在计算木料体积时,应加刨光损耗,方木一面刨光
加3mm,两面刨光加5mm;圆木直径加5mm;板一面刨光加2mm,两面刨光加3.5mm。四、屋架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
心线交点之间的距离。五、屋面板制作厚度不同时可进行调整。六、木屋架、钢木屋架定额项目中的钢板、型钢、圆钢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
数量另加8%损耗进行换算,其余不再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木屋架1.木屋架、檩条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规格尺寸以体积计算。附属于其上的
木夹板、垫木、风撑、挑檐木、檩条三角条均按木料体积并入屋架、檩条工程量内。单独挑檐木并入檩条工程量内。檩托木、檩垫木已包括在定额项
目内,不另计算。2.圆木屋架上的挑檐木、风撑等设计规定为方木时,应将方木木料体积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圆木屋架工程量内。
3.钢木屋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规格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钢构件的用量,不再另外计算。4.带气楼的屋架,其气楼屋架并入所依附
屋架工程量内计算。5.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屋架工程量内计算。6.简支檩木长度按设计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相邻
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0.20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条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长度增加5%的接头长度计算。二、木构件1.木柱、
木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2.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3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3.木地楞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内已包括平撑、剪刀撑、沿油木的用量,不再另行计算。三、屋面木基层1.屋面椽子、屋面板、
挂瓦条、竹帘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屋面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及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
加面积。2.封檐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0.50m。第八章门窗工程一、本章定
额包括木门、金属门、金属卷帘(闸)、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其他门、金属窗、门钢架、门窗套、窗台板、窗帘盒、轨,门五金十节。二、木
门成品套装门安装包括门套和门扇的安装。三、金属门、窗1.铝合金成品门窗安装项目按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考虑,当设计为普通铝合金型
材时,按相应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8。2.金属门连窗,门、窗应分别执行相应项目。3.彩板钢窗附框安装执行彩板钢门附框安
装项目。四、金属卷帘(闸)1.金属卷帘(闸)项目是按卷帘侧装(即安装在洞口内侧或外侧)考虑的,当设计为中装(即安装在洞口中)时,
按相应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1。2.金属卷帘(闸)项目是按不带活动小门考虑的,当设计为带活动小门时,按相应项目执行,其
中人工乘以系数1.07,材料调整为带活动小门金属卷帘(闸)。3.防火卷帘(闸)(无机布基防火卷帘除外)按镀锌钢板卷帘(闸)项目执行
,并将材料中的镀锌钢板卷帘换为相应的防火卷帘。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1.厂库房大门项目是按一、二类木种考虑的,如采用三、四类木种
时,制作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2.厂库房大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
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另列项计算。3.厂库房大门门扇上所用铁件均已列入定额,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按本
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项目执行。4.冷藏库门、冷藏冻结间门、防辐射门安装项目包括筒子板制作安装。六、其他门1
.全玻璃门扇安装项目按地弹门考虑,其中地弹簧消耗量可按实际调整。2.全玻璃门门框、横梁、立柱钢架的制作安装及饰面装饰,按本章门钢架
相应项目执行。3.全玻璃门有框亮子安装按全玻璃有框门扇安装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0.75,地弹簧换为膨胀螺栓,消耗量调整为277.
55个/100m2;无框亮子安装按固定玻璃安装项目执行。4.电子感应自动门传感装置、伸缩门电动装置安装已包括调试用工。七、门钢
架、门窗套1.门钢架基层、面层项目未包括封边线条,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中相应线条项目执行。2.门窗
套、门窗筒子板均执行门窗套(筒子板)项目。3.门窗套(筒子板)项目未包括封边线条,设计要求时,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中相应线条项目执行。八、窗台板1.窗台板与暖气罩相连时,窗台板并入暖气罩,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中相应暖气罩项目
执行。2.石材窗台板安装项目按成品窗台板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现场加工时,石材加工另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中石材加工相应
项目执行。九、门五金1.成品木门(扇)安装项目中五金配件的安装仅包含合页安装人工和合页材料费,设计要求的其他五金另按本章“门五金
”一节中特殊五金相应项目执行。2.成品金属门窗、金属卷帘(闸)、特种门、其他门安装项目包括五金安装人工,五金材料费包括在成品门窗
价格中。3.成品全玻璃门扇安装项目中仅包括地弹簧安装的人工和材料费,设计要求的其他五金另执行本章“门五金”一节中门特殊五金相应项目
。4.厂库房大门项目均包括五金铁件安装人工,五金铁件材料费另执行本章“门五金”一节中相应项目,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计
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木门1.成品木门框安装按设计图示框的中心线长度计算。2.成品木门扇安装按设计图示扇面积计算。3.成品套装
木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4.木质防火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计算。二、金属门窗1.铝合金门窗(飘窗、阳台封闭窗除外)、
塑钢门窗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2.门连窗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分别计算门、窗面积,其中窗的宽度算至门框的外边线。3.纱门
、纱窗扇设计图示扇外围面积计算。4.飘窗、阳台封闭窗按设计图示框型材外边线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5.钢质防火门、防盗门按设计图示
门洞口面积计算。6.防盗窗按设计图示窗框外围面积计算。7.彩板钢门窗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彩板钢门窗附框按框中心线长度
计算。三、金属卷帘(闸)金属卷帘(闸)按设计图示卷帘门宽度乘以卷帘门高度(包括卷帘箱高度)以面积计算。电动装置安装按设计图套数计算
。四、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设计图示门洞口面积计算。五、其他门1.全玻有框门扇按设计图示扇边框外边线尺寸以
扇面积计算。2.全玻无框(夹条)门扇按设计图示扇面积计算,高度算至条夹外边线、宽度算至玻璃外边线。3.全玻无框(点夹)门扇按设计
图示玻璃外边线尺寸以扇面积计算。4.无框亮子按设计图示门框与横梁或立柱内边缘尺寸玻璃面积计算。5.全玻转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6.
不锈钢伸缩门按设计图示延长米计算。7.传感和电动装置按设计图示套数计算。六、门钢架、门窗套1.门钢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门钢架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3.门窗套(筒子板)龙骨、面层、基层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4.成品门窗套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七、窗台板、窗帘盒、轨1.窗台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宽度以面积计算。图纸未注明尺
寸的,窗台板长度可按窗框的外围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窗台板凸出墙面的宽度按墙面外加50mm计算。2.窗帘盒、窗帘轨按
设计图示长度计算。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一、本章包括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及其他二节。二、本章中瓦屋面、金属板屋面、采光板屋面、玻璃采
光顶、卷材防水、水落管、水口、水斗、沥青砂浆填缝、变形缝盖板、止水带等项目是按标准或常用材料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人工、机械不变;屋面保温等项目执行本定额“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找平层等项目执行本定额“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相应项目。三、屋面工程1.黏土瓦若穿铁丝钉圆钉,每100m2增加11工日,增加镀锌低碳钢丝(22#)3.5kg,圆钉2.5k
g;若用挂瓦条,每100m2增加4工日,增加挂瓦条(尺寸25mm×30mm)300.3m,圆钉2.5kg。2.金属板屋面中一般
金属板屋面,执行彩钢板和彩钢夹心板项目;装配式单层金属压型板屋面区分檩距不同执行定额项目。3.采光板屋面如设计为滑动式采光顶,可以
按设计增加U型滑动盖帽等部件,调整材料、人工乘以系数1.05。4.膜结构屋面的钢支柱、锚固支座混凝土基础等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
目。5.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瓦屋面,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四、
防水工程及其他1.防水(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项目。(2)平(
屋)面以坡度≤15%为准,15%<坡度≤25%的,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坡度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
形等不规则屋面或平面,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3)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砂浆,定额以平面
和立面列项,实际施工桩头、地沟零星部位时,人工乘以系数1.43;单个房间楼地面面积≤8m2时,人工乘以系数1.3。(4)卷材防水附
加层套用卷材防水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5)立面是以直形为依据编制的,弧形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6)
冷粘法以满铺为依据编制的,点、条铺粘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0.91,粘合剂乘以系数0.7。2.屋面排水(1)水落管、水
口、水斗均按材料成品、现场安装考虑。(2)铁皮屋面及铁皮排水项目内已包括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3)采用不锈钢水落管排水时,执
行镀锌钢管项目,材料按实换算,人工乘以系数1.1。3.变形缝与止水带(1)变形缝嵌填缝定额项目中,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设计断面
取定为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150mm×25mm;其他填料取定为150mm×30mm。(2)变形缝盖板,木盖板
断面取定为200mm×25mm;铝合金盖板厚度取定为1mm;不锈钢板厚度取定为1mm。(3)钢板(紫铜板)止水带展开宽度为4
00mm;氯丁橡胶宽度为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止水片宽度为350mm。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屋面工程1.各种屋面和
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
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2.西班牙瓦、瓷质波形瓦、英红瓦屋面的正斜脊瓦、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3.采光板屋
面和玻璃采光顶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m2孔洞所占面积。4.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膜材料可以调整含量。二、防水工程及其他1.防水(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
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上翻部分也不另计算;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
示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天窗的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计入立面工程量内。(2)楼地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
尺寸以主墙间净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m2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
。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翻高度≤300mm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高度>3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3)墙基防
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4)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
寸以面积计算。(5)基础底板的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头所占的面积。桩头处外包防水按桩头投影外扩300mm
以面积计算,地沟处防水按展开面积计算,均计入平面工程量,执行相应规定。(6)屋面、楼地面及墙面、基础底板等,其防水搭接、拼缝、压边
、留槎用量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卷材防水附加层按设计铺贴尺寸以面积计算。(7)卷材防水附加层按设计规范相关规定以面积计算。(8)
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2.屋面排水1)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2)水斗、下水
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设计数量计算。3)种植屋面排水按设计尺寸以铺设排水层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
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以及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3.变形缝与止水带变形缝(嵌填
缝与盖板)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保温、隔热、防腐面层,其他防腐三节。二
、保温、隔热工程1.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材质、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2.弧形墙墙面保温隔热层,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系数
1.1。3.柱面保温根据墙面保温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1.19、材料乘系数1.04。4.墙面岩棉板保温、聚苯乙烯板保温及保温
装饰一体板保温如使用钢骨架,钢骨架按本定额“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项目执行。5.抗裂保护层工程如采用塑料膨胀螺
栓固定时,每1m2增加:人工0.03工日,塑料膨胀螺栓6.12套。6.保温隔热材料应根据设计规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
等级标准。三、防腐工程1.各种胶泥、砂浆、混凝土配合比以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
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胶结料厚度及灰缝宽度。2.花岗岩面层以六面剁斧的块料为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板底为毛面时,其结合层胶
结料用量按设计厚度调整。3.整体面层踢脚板按整体面层相应项目执行;块料面层踢脚板按立面砌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4.环氧自
流平洁净地面中间层(刮腻子)按每层1mm厚度考虑,如设计要求厚度不同时,按厚度可以调整。5.卷材防腐接缝、附加层、收头工料已
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6.块料防腐中面层材料的规格、材质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保温隔热工程1.屋面保温
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0.3m2孔洞所占面积。其他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定额项目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2.天
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2柱、垛、孔洞所占面积,与天棚相连的梁按展开面积计算,其工程量并入天
棚内。3.墙面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面积>0.3m2梁、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以及与墙相
连的柱,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墙体及混凝土板下铺贴隔热层不扣除木框架及木龙骨的体积。其中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隔热层净
长度计算。4.柱、梁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柱按设计图示柱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面积>
0.3m2梁所占面积。梁按设计图示梁断面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长度以面积计算。5.地面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面积计算。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孔洞所占面积。6.其他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扣除面积>0.3m
2孔洞及占位面积。7.大于0.3m2孔洞侧壁周围及梁头、连系梁等其他零星工程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8.柱帽保温隔热层,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9.保温层排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不扣除管件所占长度,保温层排气孔以数量
计算。10.防火隔离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二、防腐工程1.防腐工程面层、隔离层及防腐油漆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
积计算。2.平面防腐工程量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及面积>0.3m2孔洞、柱、垛等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
、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3.立面防腐工程量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0.3m2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凸出
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内。4.池、槽块料防腐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5.砌筑沥青浸渍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
计算。6.踢脚板防腐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7.混凝土面及抹灰面防腐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第十一章楼地面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找平层及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面层、台
阶装饰、零星装饰项目、分格嵌条、防滑条、酸洗打蜡十节。二、水磨石地面水泥石子浆的配合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三、同一铺贴面
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四、厚度≤60mm的细石混凝土按找平层项目执行,厚度>60mm的按本定额“第五
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垫层项目执行。五、采用地暖的地板垫层,按不同材料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乘以系数据0.95
。六、块料面层1、镶贴块料项目是按规格考虑的,如需现场倒角、磨边者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2、石材楼地面拼花
按成品考虑。3、镶嵌规格100mmx100mm以内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4、玻化砖按陶瓷面砖相应项目执行。5、石材楼地面需做分格、分
色的,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七、木地板1、木地板安装按成品企口考虑,若采用平口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0.85;2、木地板填充
材料按本定额“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执行八、弧形踢脚线、楼梯段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九、石材螺旋
形楼梯,按弧形楼梯项目乘以系数1.2十、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有0.5m2以内且未列
项目的工程。十一、圆弧形等不规则地面镶贴面层、饰面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块料消耗量损耗按实调整。十二、水磨石地面包含
酸洗打蜡,其他块料项目如需做酸洗打蜡者,单独执行相应酸洗打蜡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楼地面找平层及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0.3m3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
包槽、壁盒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二、块料面层、橡壁面层1、块料面层、橡壁面层及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标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
气包槽、壁盒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2、石材料花按最大外围尺寸以矩形面积计算,有拼花的石材地面,按设计图标尺寸扣除拼花的最大
外围矩形面积计算面积。3、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4、石材底面刷影子内阁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
,工程量按设计图标尺寸以底面积计算。5、石材表面刷保护液按设计图标尺寸以表面积计算。6、石材勾缝按石材设计图标尺寸以面积计算。三、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楼梯靠墙踢脚线(含锯齿开部分)贴块料按设计图标面积计算。四、楼梯面层按设计图标尺寸以楼梯(包
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到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的,算到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
00mm。五、台阶面层按设计图标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湮没无闻投影面积计算。六、零星项目按设计图标尺寸以“延
长米”计算。七、分格嵌条按设计图标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八、块料楼地面做酸洗打蜡都,按设计图标尺寸以表面积计算。第十二章墙、柱面
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墙饰面、柱
(梁)饰面、幕墙工程及隔断十节。二、圆弧形、锯齿形、异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幕墙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5。三、干挂
石材骨架及玻璃幕墙型钢骨架均按钢骨架项目执行。预埋铁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铁件制作安装项目执行。四、女儿墙
(包括泛水、挑砖)内侧、阳台拦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与阳台栏板外侧抹灰工程量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块料按展开面积计算;女儿墙
无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10,女儿墙带泛水挑砖者,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30按墙面相应项目执行;女儿墙外侧并入外墙计
算。五、抹灰面层1.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按设计要求调整;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者,按相应增减厚度项目调整。
2.砖墙中的钢筋砼梁、柱侧面抹灰>0.5㎡的并入相应墙面项目执行;≤0.5㎡的按"零星抹灰项目执行。3.抹灰工程的"零星
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飘窗板、空调隔板、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0.5m2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4.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
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外边、宣传栏边框等项目的抹灰,以及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300mm的竖、横线条抹灰。线条展开宽度
>300mm且≤400mm者,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33;展开宽度>400mm且≤500mm者,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
67。六、块料面层1.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项目执行。2.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
5mm和10mm考虑,如灰缝宽度与取定不同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预拌水泥砂浆)允许调整。3.玻化砖、干挂玻化砖或玻岩板按面
砖相应项目执行。七、除已列有挂贴石材柱帽、柱墩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0.25
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八、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5。
九、隔断、幕墙1.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已综合,但幕墙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型钢、挂件设计用量与定
额取定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2.幕墙饰面中的结构胶与耐候胶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用量不同时,消耗量按设计计算的用量加15%的施工损
耗计算。3.玻璃幕墙设计带有平、推拉窗者,并入幕墙面积计算,窗的型材用量应予以调整,窗的五金用量相应增加,五金施工损耗按2%计
算。4.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项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边、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照本定额"第十五
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浴厕隔断已综合了隔断门所增加的工料。5.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项目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
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十、本章设计要求做防火处理的,应按本定额"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抹
灰1.内墙面、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及单个≤0.3m2的孔洞和
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且门窗洞口、空圈、孔洞的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的侧面抹灰应并入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2.内墙面、墙裙
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净高计算,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墙裙抹灰面积,如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工
程量合并计算。3.如设计有室内吊顶时,内墙抹灰、柱面抹灰的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另加100mm。4.外墙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
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应合并计算)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
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面抹灰面积工程量内。5.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抹灰高度计算
。6.装饰线条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7.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抹灰面面积计算。8."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块料面层1.挂贴石材零星项目中柱墩、柱帽是按圆弧形成品考虑的,按其圆的最大外径周长计算;其他类型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
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2.镶贴块料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3.柱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三
、墙饰面1.龙骨、基层、面层墙饰面项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以上的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
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2.柱(梁)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
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面积计算。四、幕墙、隔断1.玻璃幕墙、铝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半玻璃隔断、全玻璃幕墙如有加强肋者
,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2.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第十三章天棚
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天棚抹灰、天棚吊顶、天棚其他装饰三节。二、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予以换算;如设计厚度
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时,按相应项目调整。三、如混凝土天棚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剂,按本定额"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
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四、吊顶天棚1.除烤漆龙骨天棚为龙骨、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2.龙
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3
.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4.轻钢龙骨
、铝合金龙骨项目中龙骨按双层双向结构考虑,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即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者,人工乘以
系数0.85。5.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项目中,如面层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按相近面积的项目执行。6.轻钢龙骨和铝合金龙骨不上人型吊
杆长度为0.6m,上人型吊杆长度为1.4m。吊杆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调整,人工不变。7.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形天
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吊顶天棚中的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8.天棚面层
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在400mm以下、跌级三级以内的一般直线形平面天棚按跌级天棚相应项目执行;高差在400mm以上或跌级超
过三级、以及圆弧形、拱形等造型天棚按吊顶天棚中的艺术造型天棚相应项目执行。9.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行计算。10
.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及天棚龙骨的刷防腐油,石膏板刮嵌缝膏、贴绷带,按本定额"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1.天棚压条、装饰线条按本定额"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五、格栅吊顶、吊筒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装
饰网架吊顶,龙骨、面层合并列项编制。六、楼梯底板抹灰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其中锯齿形楼梯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5。工程量
计算规则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天棚抹灰。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
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
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7计算。二、天棚吊
顶1.天棚龙骨按主墙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空洞、独立
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斜面龙骨按斜面计算。2.天棚吊顶的基层和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
、阶梯式、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按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
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3.格栅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和装饰网架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吊筒吊顶以最大外围水平投影尺寸,以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三、天棚其他装饰1.灯带(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2
.送风口、回风口及灯光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木门油漆、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其
他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裱糊7节。二、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喷、涂、刷遍数不同时,可执行本章相应每增加一遍项
目进行调整。三、油漆、涂料定额中均已考虑刮腻子。当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刮腻子变数不同时,可按本章喷刷涂料一节中刮腻
子每增减一遍项目进行调整。喷刷涂料一节中刮腻子项目仅适用于单独刮腻子工程。四、附着安装在同材质装饰面上的木线条、石膏线条等油漆、
涂料,与装饰面同色者,并入装饰面计算;与装饰面分色者,单独计算。五、门窗套、窗台板、腰线、压顶、扶手(栏板上扶手)等抹灰面刷油漆
、涂料,与整体墙面同色者,并入墙面计算;与整体墙面分色者,单独计算,按墙面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43。六、纸面石膏板等
装饰板材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按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相应项目执行。七、附墙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项目执行;
独立柱抹灰面喷刷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八、油漆1.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在定额中综
合考虑,颜色不同时,不另行调整。2.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但美术图案需另外计算。3.木材面硝基清漆项目中每增加刷理
漆片一遍项目和每增加硝基清漆一遍项目均适用于三遍以内。4.木材面聚酯清漆、聚酯色漆项目,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底漆遍数不同时,可按每增
加聚酯清漆(或聚酯色漆)一遍项目进行调整,其中聚酯清漆(或聚酯色漆)调整为聚酯底漆,消耗量不变。5.木材面刷底油一遍、清油一遍可
按相应底油一遍、熟桐油一遍项目执行,其中熟桐油调整为清油,消耗量不变。6.木门、木扶手、其他木材面等刷漆,按熟桐油、底油、生漆两
遍项目执行。7.当设计要求金属面刷两遍防锈漆时,按金属面刷防锈漆一遍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74,材料乘均以系数1.90
。8.金属面油漆项目均考虑了手工除锈,如实际为机械除锈,另按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项目执行,油漆项目中的除锈用工亦不
扣除9.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2)中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10.墙面真石漆氟碳漆项目不包括分格嵌缝
,当设计要求做分格缝时,费用另行计算。九、涂料1.木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四面涂刷考虑,木龙骨刷防腐涂料按一面(接触结构基层面)考虑
。2.金属面防火涂料项目按涂料密度500kg/m3和项目中注明的涂刷厚度计算,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涂料密度、涂刷厚度不同时,
防火涂料消耗量可调整。3.艺术造型天棚吊顶、墙面装饰的基层板缝粘贴胶带,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工程量计算规则一
、木门油漆工程执行单层木门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项目系数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
图示尺寸)1单层木门1门洞口面积2单层半玻门0.853单层全玻门0.754半截百叶门1.55全百叶门1.76厂库房大门1.
17纱门扇0.88特种门(包括冷藏门)19装饰门扇0.9扇外围尺寸面积10间壁、隔断1单面外围面积11玻璃间壁露明墙筋0.8
12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0.9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二、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工程1.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
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项目系数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图示尺寸)1木扶手(不带托
板)1延长米2木扶手(带托板)2.53封檐板、博风板1.74黑板框、生活园地框0.52.木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其他木材面油漆工程1.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下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项目系数工程量
计算规则(设计图示尺寸)1木板、胶合板天棚1长×宽2屋面板带檩条1.1斜长×宽3清水板条檐口天棚1.1长×宽4吸音板(墙面或天棚
)0.875鱼鳞板墙2.4长×宽6木护墙、木墙裙、木踢脚0.837窗台板、窗帘盒0.838出入口盖板、检查口0.879壁橱
0.83展开面积10木屋架1.77跨度(长)×中高×1/211以上未包括的其余木材面油漆0.83展开面积2.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
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3.木龙骨刷防火、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龙骨架投影面积计
算。4.基层板刷防火、防腐涂料按实际涂刷面积计算。5.油漆面抛光打蜡按相应刷油部位油漆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四、金属面油漆
工程1.执行金属面油漆、涂料项目,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质量在500kg以内的单个金属构件,可参考下表相应的系
数,将质量(t)折算为面积。质量折算面积参考系数表项目系数1刚栅栏门、栏杆、窗栅64.982钢爬梯44.843踏步式钢扶梯39
.94轻型屋架53.25零星铁件582.执行金属平板屋面、镀锌铁皮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的系数
见下表。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项目系数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图示尺寸)1平板屋面1斜长×宽2瓦垄板屋面1.23排水、伸缩缝盖板
1.05展开面积4吸气罩2.2水平投影面积5包镀锌薄钢板门2.2门窗洞口面积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五、抹灰面油漆、涂料工
程1.抹灰面油漆、涂料(另做说明的除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2.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计算。3.槽型底板、
混凝土折瓦板、有梁板底、密肋梁板底、井字梁板底刷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4.墙面及天棚面刷石灰油浆、白水泥、石灰浆
、石灰大白浆、普通水泥浆、可赛银浆、大白浆等涂料工程量按抹灰面积工程量计算规则。5.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刷(喷)油漆、涂料按设
计图示洞口面积计算。6.天棚、墙、柱面基层板缝粘贴胶带纸按相应天棚、墙、柱面基层板面积计算。六、裱糊工程墙面、天棚面裱糊按设
计图示尺寸裱糊面积计算。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一、本章定额包括柜类、货架、压条、装饰线、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暖气罩、浴厕配件、雨
篷、旗杆、招牌、灯箱、美术字、石材、瓷砖加工等9节。二、柜类、货架1.柜、台、架以现场加工,手工制作为主。按常用规格编制。
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进行调整换算。2.柜、台、架项目包括五金配件(设计有特殊要求者除外),未考虑压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
、造型艺术品。3.木质柜、台、架项目中板材按胶合板考虑,如设计为生态板(三聚氰胺板)等其他板材时,可以换算材料。三、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2.装饰线条(顶角装饰线除外)按直线形在墙面安装考虑。墙面安装圆弧型装饰线条、天棚面安装直线
形、圆弧形装饰线条,按相应项项目乘以系数执行:1)墙面安装圆弧形型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2)天棚
面安装直线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3)天棚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4)装饰线
条直接安装在金属龙骨上,人工乘以系数1.68。四、扶手、栏杆、栏板装饰1.扶手、栏杆、栏板项目(护窗栏杆除外)适用于楼梯、走廊
、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2.扶手、栏杆、栏板项目已综合考虑扶手弯头(非整体弯头)的费用。如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为整体
弯头,弯头另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3.当设计栏板、栏杆的主材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其消耗量可以调整。五、暖气罩1.挂板式是指暖气
罩直接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中,暖气罩与墙面平齐;明式是指暖气片全凸或半凸出墙面,暖气罩突出于墙外。2.暖气罩项目未包
括封边线、装饰线,另按本章相应装饰线条项目执行。六、浴厕配件1.大理石洗漱台项目不包括石材磨边、倒角及开面盆洞口,另执行本章相
应项目执行。2.浴厕配件项目按成品安装考虑。七、雨篷、旗杆1.点支式、托架式雨篷的型钢、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
,当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调整,人工、机械不变。托架式雨篷的斜拉杆费用另计。2.铝塑板、不锈钢面层雨篷项目按平面雨篷
考虑,不包括雨篷侧面。3.旗杆项目按常用做法考虑,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座及其饰面。八、招牌、灯箱1.招牌、灯箱项目,当设计与
定额考虑的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2.一般平面广告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平面广告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面造型的;
箱(竖)式广告牌是指具有多面体的广告牌。3.广告牌基层以附墙方式考虑,当设计为独立式的,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4
.招牌、灯箱项目均不包括广告牌所需喷绘、灯饰、店徽、其他艺术装饰及配套机械。九、美术字1.美术字项目均按成品安装考虑。2.美术
字按最大外接矩形面积区分规格,按相应项目执行。十、石材、瓷砖加工石材、瓷砖倒角、磨制圆边、开槽、开孔等项目均按现场加工考虑。工程量
计算规则一、柜类、货架柜类、货架工程量按各项目计量单位计算,其中以"m2"为计量单位的项目,其中工程量均按正立面的高度(包括脚的
高度在内)乘以宽度计算。二、压条、装饰线1.压条、装饰线条按线条中心线长度计算。2.石膏角花、灯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三、扶
手、栏杆、栏板装饰1.扶手、栏杆、栏板、成品栏杆(带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弯头长度。如遇木扶手、大理石扶手为整体弯头时
,扶手消耗量需扣除整体弯头的长度,设计不明确者,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扣除。2.单独弯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四、暖气罩暖
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成品暖气罩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五、浴厕配件1.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
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其中,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2.大理石台面面盆开孔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3.盥
洗室台镜(带框)、盥洗室木镜箱按边框外围面积计算。4.盥洗室塑料镜箱、毛巾杆、毛巾环、浴帘杆、浴缸拉手、肥皂盒、卫生纸盒、晒衣架
、晾衣绳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六、雨篷、旗杆1.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不锈钢旗杆按图示数量计算。3.电动升
降系统和风动系统按套数计算。七、招牌、灯箱1.柱面、墙面灯箱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2.一般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
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平面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3.箱(竖)式广告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
层外围体积计算。4.广告牌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八、美术字美术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九、石材、瓷砖加工。1.
石材、瓷砖倒角按块料设计倒角长度计算。2.石材磨边按成型圆边长度计算。3.石材开槽按块料成型开槽长度计算。4.石材、瓷砖开孔按成型
孔洞数量计算。第十六章拆除工程一、本章定额房屋工程的维修、加固及二次维修前的拆除工程。二、本章定额包括砌体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
土构件拆除、木构件拆除、抹灰层铲除、块料面层铲除、龙骨及饰面拆除、屋面拆除、铲除油漆涂料裱糊面、栏杆扶手拆除、门窗拆除、金属构件拆
除、管道拆除、卫生洁具拆除、一般灯具拆除、其他构配件拆除以及楼层运出垃圾、建筑垃圾外运十六节。三、采用控制爆破拆除或机械整体性拆除
者,另行处理。四、利用拆除后的旧材料抵减拆除人工费者,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处理。五、本章定额除说明者外不分人工或机械操作,均按
定额执行。六、砌体凿门窗洞口者套用相应墙体拆除项目,洞口面积在0.5m2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系数3.0,洞口面积在1
.0m2以内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系数2.4。七、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按风炮机编制,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
按无损切割项目执行。八、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者,每10m2增加人工0.20工日。九、拆
除带支架防静电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乘系数1.30。十、整樘门窗、门窗框及钢门窗拆除,按每樘面积2.5m2以内考虑,
面积在4m2以内者,人工乘以系数1.30;面积超过4m2者,人工乘以系数1.50。十一、钢筋混凝土构件、木屋架、
金属压型板屋面、采光屋面、金属构件拆除按起重机械配合拆除考虑,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取定机械型号规格不同者,按定额执行。十二、楼层运
出垃圾其垂直运输机械不分卷扬机、施工电梯或塔吊,均按定额执行,如采用人力运输,每10m3按垂直运输每5m增加人工0.78工日,并取
消楼层运出垃圾项目中相应的机械费。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墙体拆除:各种墙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0m2以
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隔墙及隔断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二、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
m3计算,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m2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三、木构件拆除:各种
屋架、半屋架拆除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檩、椽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根数计算,望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以m2计算。四、抹灰
层铲除:楼地面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踢脚线按实际铲除长度以m计算,各种墙、柱面面层的拆除或铲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
计算,天棚面层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五、块料面层铲除:各种块料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六、龙骨及饰面拆
除:各种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七、屋面拆除:屋面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m2计算。八、铲除油漆涂料裱
糊面: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九、栏杆扶手拆除: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十、门窗拆除
:拆整樘门、窗均按樘计算,拆门、窗扇以扇计算。十一、金属构件拆除: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质量以t计算。十二、管道拆除
:管道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十三、卫生洁具拆除:卫生洁具拆除按实拆数量以套计算。十四、灯具拆除:各种灯具、插座拆除均按实
拆数量以套、只计算。十五、其他构配件拆除:暖气罩、嵌入式柜体拆除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窗台板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
筒子板拆除按洞口内侧长度计算,窗帘盒、窗帘轨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拆除构件的质量以t计算,干挂预埋件拆除以块计
算,防火隔离带按实拆长度计算。十六、建筑垃圾外运按虚方体积计算。第十七章措施项目一、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五节。二、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板底高度,斜屋面系指外墙外边线与斜屋面板底的交点)为准。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屋面天窗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三、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纵向分格,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各自的檐高执行相应项目。建筑物多种结构,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四、脚手架工程1.一般说明1)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是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2)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材料均按钢管式脚手架编制。3)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4)高度在3.6m以外,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2.综合脚手架1)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的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2)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20m以内的单层建筑工程。凡单层建筑工程执行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执行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地下室部分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项目。3)综合脚手架中包括外墙砌筑及外墙粉饰、3.6m以内的内墙砌筑及混凝土浇捣用脚手架以及内墙面和天棚粉饰脚手架。4)执行综合脚手架,有下列情况者,可另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项目:(1)满堂基础高度(垫层上皮至基础顶面)>1.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高度超过3.6m,每增加1m按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定额乘以系数0.3。(2)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砖内墙,按单排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砌块内墙,按相应双排外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3)室内墙面粉饰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内墙面粉饰脚手架项目。(4)室内墙面粉饰高度在3.6m以外的,可增列天棚满堂脚手架,室内墙面装饰不再计算墙面粉饰脚手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一般技工1.28工日。(5)室内浇筑高度在3.6m以外的混凝土墙,按单排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室内浇筑高在3.6m以外的混凝土独立柱、单(连续)梁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3;室内浇浇筑高在3.6m以外的楼板,执行满堂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3。(6)女儿墙砌筑或浇筑高度>1.2m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脚手架。3.单项脚手架凡不适宜使用综合脚手架的项目,可按相应的单项脚手架项目执行。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砌筑高度在15m以内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外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时,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2)外脚手架消耗量中已综合斜道、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3)建筑物内墙脚手架,设计室内地坪至板底(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执行里脚手架项目。4)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屋顶烟囱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烟囱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烟囱出屋顶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5)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管沟墙及砖基础,按设计图示砌筑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6)围墙脚手架,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单排外脚手架项目。7)石砌墙体,砌筑高度在1.2m以外时,执行外脚手架项目。8)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在1.2m以外的,执行双排外脚手架项目。9)挑脚手架适用于外檐挑檐等部位的局部装饰。10)悬空脚手架适用于有露明屋架的屋面板勾缝、油漆或喷浆等部位。11)整体提升架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4.其他脚手架电梯井架每一电梯台数为一孔。五、垂直运输1.垂直运输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2.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3.本定额层高按3.6m考虑,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每超过1m,其超高部分按相应定额增加10%,超高不足1m按1m计算。4.垂直运输是按现行工期定额中规定的Ⅱ类地区标准编制的,Ⅰ、Ⅲ类地区按相应定额分别乘以系数0.95和1.1。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适用于单层建筑物檐口檐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的项目。七、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和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2.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1)塔式起重机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定额乘以系数1.15。2)固定式基础适用于混凝土体积在10m3以内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如超出者按实际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执行。3)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3.大型机械安拆费1)机械安拆费是安装、拆卸的一次性费用。2)机械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3)柴油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是按塔高45m确定的,>45m且檐高≤200m,塔高每增高10m,按相应定额增加费用10%,尾数不足10m按10m计算。4.大型机械进出场费1)进出场费中已包括往返一次的费用,其中回程费按单程运费的25%考虑。2)进出场费中已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3)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5.大型机械现场的行使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同一施工现场各建筑物之间的运输定额按100m以内综合考虑。如转移距离超过100m,在3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3;在5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6;使用道木铺垫按15次摊销,使用碎石零星铺垫按一次摊销。八、施工排水、降水1.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3.直流深井降水成孔直径不同时,只调整相应的黄砂含量,其余不变;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4.排水井分集水井和大口井两种。集水井项目按基坑内设置考虑,井深在4m以内,按本定额计算,如井深超过4m时,定额按比例调整。大口井按井管直径分两种规格,抽水结束时回填大口井的人工和材料未包括在消耗量内,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脚手架工程1.综合脚手架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2.单项脚手架1)外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2)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3)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4)独立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等额项目乘以系数。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按梁顶面至地面(或楼面)间的高度乘以梁净长以面积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等额项目乘以系数。6)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5.2m以外,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6m按一个增加层乘以系数0.5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5.2)/1.27)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长度计算。8)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9)吊篮脚手架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10)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11)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12)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其他脚手架电梯井架按单孔以座计算。二、垂直运输工程1.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结构及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面积与地上面积合并计算。2.本章按泵送混凝土考虑,如采用非泵送,垂直运输费按以下方法增加:相应项目乘以调整系数(5%~10%),再乘以非泵送混凝土数量占全部混凝土数量的百分比。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1.各项定额中包括的内容指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2.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的人工、机械按建筑物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四、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大型机械安拆费按台次计算。2.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台次计算。五、施工排水、降水1.轻型井、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2.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3.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大口井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六、其他地下室施工照明措施增加费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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