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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资料员培训——资料表格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18-09-16

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文件,以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正式文件。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包括管理上的一些表格,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施工日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有见证试验取样记录及施工总结。它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管理方面的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Ⅰ 填表说明

1)附件收集。所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对重要方案还应附施工单位公司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意见。

2)资料流程。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或对分包单位的方案进行审核,之后报送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返还总包单位,各相关单位存档。

3)相关规定与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技术文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查通过,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

Ⅱ 注意事项

① “编制单位名称”填写直接编制方案且负责该工程实施的单位。如各分包单位首先填写此栏,后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并在“施工单位审核意见”栏写出意见后再报送监理单位。

②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栏若空间不足时,可另附页。

2.技术交底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必要的图纸、图片、“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相关文件。

2)资料流程。“技术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也应报送监理(建设)单位。

3)相关规定与要求

① 技术交底记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② 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重要事项以及施工措施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③ 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④ 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⑤ “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⑥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Ⅱ 注意事项

交底内容应有操作性和针对性,能够切实地指导施工,不允许出现“详见×××规程”之类的语言。技术交底记录应对安全事项重点单独说明。

3.设计变更文件

3.1图纸会审记录

Ⅰ填写说明

① 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后转签,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② 相关规定与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

Ⅱ 注意事项

图纸会审记录应根据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及供暖、电气、通风空调、智能系统等)汇总、整理。图纸会审记录一经各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是现场施工的依据。

3.2 设计变更通知单

Ⅰ填写说明

① 附件收集。所附的图样及说明文件等。

② 资料流程。由设计单位发出,转签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③ 相关规定与要求。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翔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注意事项

① 设计变更是施工图样的补充和修改的记载,是现场施工的依据。由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同专业的设计变更应分别办理,不得办理在同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上。

② “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3.3 工程洽商记录

Ⅰ 填写说明

① 附件收集。所附的图样及说明文件等。

② 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其中一方发出,经各方签认后存档。

③ 相关规定与要求。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Ⅱ 注意事项

① 不同专业的洽商应分别办理,不得办理在同一份上。签字应齐全,签字栏内只能填写人员姓名,不得另写其他意见。

② “专业名称”栏应按专业填写,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4.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4.1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是施工方,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等,标明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位置。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可附水准原始记录。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

Ⅱ 注意事项

1)“委托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

2)“平面坐标依据、高程依据”由测绘院或建设单位提供,应以规划部门钉桩坐标为标准,在填写时应注明点位编号,且与交桩资料中的点位编号一致。

4.2 基槽验线记录

基槽验线是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普通测量成果”及基础平面图等。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 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槽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底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表3-8)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Ⅱ 注意事项

重点工程或大型工业厂房应有测量原始记录。

4.3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垂直度偏差等。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可附平面图。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 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放线记录(表3-9)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Ⅱ 注意事项

*“放线部位”及“放线依据”应准确、详细。

4.3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楼层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可附平面图及立面图。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 楼层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树数杆等,应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后,填写楼层标高抄测楼层放线记录(表3-11)报监理单位审核。

Ⅱ 注意事项

基础、砖墙必须设置皮数杆,以此控制标高,用水准仪校核(允许误差±3mm)。

4.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完工竣工时,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测量记录和标高全高进行实测并控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表3-12)报监理单位审核。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Ⅱ 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负责人”栏内填写项目总工,“专业质检员”栏内填写现场质量检查员,“施测人”栏内填写具体测量人员。

二、土建工程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物资文件资料的要求

1)工程物资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物资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当无法或不便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原件时,复印件亦可。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其内容应与原件一致,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2)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必须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资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

3)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4)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CO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是由直接使用所报验施工物资的施工单位填写的,应掌握其表格的填写和相关的规定要求、注意事项等。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1)物资进场报验须附资料应根据具体情况(合同、规范、施工方案等要求)由监理、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预先协商确定。

2)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附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出厂试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产品备案文件、进口产品的中文说明和商检证等)。

(2)资料流程 由直接使用所报验施工物资的施工单位填写(总承包单位或分承包单位)。

(3)相关规定与要求

1)工程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检查外观、数量及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等,合格后填写表4-1。

2)填写齐全且收集全所需附件后报上级单位检查(若由总包单位填写,则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批;若由分包单位填写,需先上报总包单位检查,总包检查合格并签认后由总包上报监理单位审批)。

3)监理单位审批后将资料返还总包单位,若表4-1是由分包单位填写的则总包单位还应返还给分包单位。

4)上述流程中涉及到的各单位(监理、总包、分包等)均应将签认后的资料留取备份并按要求存档。

Ⅱ 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约定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外观、环保要求的主要物资的进场报验范围和要求。

2)工程名称填写应准确、统一,报验日期应准确。

3)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填写应规范、准确,与附件内容相符。

4)附件必须齐全、真实、清晰、有效。

5)检查意见及相关人员签字应清晰可辨认,严禁其他人代签。

6)物资报验和审批的时间应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未经审批认可之前严禁使用。

2.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2.1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2)实际进场物资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

(3)物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4)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1)物资进场报验须附资料应根据具体情况(合同、规范、施工方案等要求)由监理、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预先协商确定。

2)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附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出厂试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产品备案文件、进口产品的中文说明和商检证等)。

(2)资料流程 由直接使用所检查的材料及配件的施工单位填写,作为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填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 工程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外观、数量及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等,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厂检验记录。

Ⅱ 注意事项

1)工程名称填写应准确、统一,日期应准确。

2)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检验项目和结果等填写应规范、准确。

3)检验结论及相关人员签字应清晰可辨认,严禁其他人代签。

4)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物资,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3. 材料试验报告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 材料试验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作为各种相关材料的附件进入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对于不需要进场复试的物资,由供货单位直接提供。

2)对于需要进场复试的物资,由施工单位及时取样后送至规定的检测单位,检测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后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并返还施工单位。

Ⅱ 注意事项

1)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及代表数量应准确并符合规范要求(应告之检测单位准确内容)。

2)返还的试验报告应重点保存。

3)仅列数种材料试验的专用表格,凡按规范要求须进行进场复试的物资,应按其相应专用复试表格填写;未规定专用复试表格的,应按材料试验报告(通用)填写。

三、 土建工程施工记录

3.1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该隐蔽工程部位所涉及到的施工试验报告等。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后随各相应检验批进入资料流程,无对应检验批的直接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后各相关单位存档。

(3)相关规定与要求

1)工程名称、隐检项目、隐检部位及日期必须填写准确。

2)隐检依据、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应准确,尤其对设计变更、洽商等容易遗漏的资料应填写完全。

3)隐检内容应填写规范,必须符合各种规程规范的要求。

4)签字应完整,严禁他人代签。

Ⅱ 注意事项

1)审核意见应明确,将隐检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表述清楚。

2)复查结论主要是针对上一次隐检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因此要对质量问题整改的结果描述清楚。

3.2 预检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依据标准表格进行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字迹工整。

(2)预检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预检记录编号依据企业对应与质量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进行编写,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工作程序进行管理。

(4)“施工队”一栏中应填写项目及施工单位名称,以便追溯。

(5)“工程名称”与图纸图签中一致。

(6)在“预检内容”一栏中必须将该预检部位的施工依据填写清楚、齐全、简明。

(7)在预检中一次验收未通过,应写明不合格内容,并在“复查意见”一栏中注明二次检查意见;在复查中仍出现不合格项,则按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进行处置。

(8)各种填写日期必须注明年、月、日。

(9)预检记录中有关测量放线和构件安装(主要指阳台、楼梯、楼板等)的测量记录及附图作为预检记录的附件归档,其附件的纸张规格应与预检表一样。

3.3 施工检查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附相关图表、图片、照片及说明文件等。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3)相关规定与要求 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应进行施工检查的重要工序,且无与其相适应的施工记录表格的施工检查记录(通用)适用于各专业。

Ⅱ 注意事项

对隐蔽检查记录和预检记录不适用的其他重要工序,应按照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填写施工检查记录(通用)。

3.4 交接检查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移交、接受和见证单位各存一份。

(2)相关规定与要求 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在不同专业施工单位之间应进行工程交接,应并做应进行专业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记录。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注意事项等进行记录,填写交接检查记录。

Ⅱ 注意事项

“见证单位”栏内应填写施工总承包单位质量技术部门,参与移交及接受的部门不得作为见证单位。

3.5.1 地基基础检查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相关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地质勘察报告等。

2)资料流程。由总包单位填报,经各相关单位转签后存档。

3)相关规定与要求

① 新建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持力层核查、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基础桩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有工程桩的检查。

②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Ⅱ 注意事项

对于进行地基处理的基槽,还应再办理一次地基验槽记录,并将地基处理的洽商编号、处理方法等注明。

3.5.2.地基处理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相关设计图样、设计变更洽商及地质勘察报告等。

2)资料流程。由总包单位填报,经各相关单位转签后存档。

3)相关规定与要求。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且在完工后填写地基处理记录,内容包括地基处理方式、处理部位、深度及处理结果等。地基处理完成后,应报请勘察、设计、监理部门复查。

Ⅱ 注意事项

① 当地基处理范围较大、内容较多、用文字描述较困难时,应附简图示意。

② 如勘察、设计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复查时,应有书面的委托记录。

3.5.3.地基钎探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地基钎探原始记录(或复印件)。

2)资料流程。地基钎探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3)相关规定与要求。钎探记录用于检验浅土层(如基槽)的均匀性,确定基槽的容许承载力及检验填土质量。钎探前应绘制钎探点平面布置图,确定钎探点布置及顺序编号。按照钎探图及有关规定进行钎探并记录。

Ⅱ 注意事项

地基钎探记录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3.6 混凝土检查记录

混凝土检查记录主要包括混凝土浇灌申请书、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拆模申请单、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和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3.6.1.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在浇筑混凝土之前报送监理单位备案。

2)相关规定与要求。正式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工程检查;水电预埋检查;材料、设备及其他准备等),自检合格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报监理单位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3.6.2.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由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

2)相关规定与要求。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供应方量、配合比、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和施工单位测定的现场实测坍落度等。

3.6.3.混凝土开盘鉴定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

2)相关规定与要求。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建筑界一哥

Ⅱ 注意事项

表中各项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清楚、齐全,要有明确的鉴定结果和结论,签字齐全。

3.6.4.混凝土拆模申请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保存,在拆模前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3)相关规定与要求。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和柱墙侧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表,并附同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报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3.6.5.混凝土搅拌、养护测温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保存,需按时提供给监理单位。

2)相关规定与要求

① 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搅拌和养护测温记录。

② 混凝土冬季施工搅拌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

③ 混凝土冬季施工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

Ⅱ 注意事项

备注栏内应填写“现场搅拌”或“预拌混凝土”。

3.6.6.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需按时提供给监理单位。

2)相关规定与要求。

①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对入模时大气温度、各测温孔温度、内外温差和裂缝进行检查和记录。

②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应附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布置、深度等。

Ⅱ 注意事项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应真实、及时,严禁弄虚作假。

3.7 构件吊装记录

构件吊装记录是指应用起重机械、吊具(吊钩、吊索、吊环、横吊架等)或人力将构件直接安装在图纸规定的位置,该记录是对结构进行吊装实施过程的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相关设计要求文件等。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

(3)相关规定与要求 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大型钢、木构件吊装应有构件吊装记录(表5-18),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型号名称、安装位置、外观检查、楼板堵孔、清理、锚固、构件支点的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垂直偏差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Ⅱ 注意事项

“备注”栏内应填写吊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及质量情况等。对于重要部位或大型构件的吊装工程,应有专项安全交底。

3.8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填写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应包括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处理意见等。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背水内表面结构工程展开图、相关图片、相片及说明文件等。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保存。

(3)相关规定与要求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并填写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主要检查内容应包括裂缝、渗漏水部位和处理意见等。发现渗漏水现象应制作、标示好背水内表面结构工程展开图。

Ⅱ 注意事项

“检查方法及内容”栏内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相关内容及技术方案填写。

3.9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凡是屋面、地下防水、各种水池及其他储存液体的池体,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有防水要求的工程,均要进行渗水、漏水等试水检查。

Ⅰ 填写说明

(1)附件收集 相关的图片、照片及文字说明等。

(2)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后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存档。

(3)相关规定与要求

1)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蓄水方式、蓄水时间、蓄水深度、水落口及边缘封堵情况和有无渗漏现象等。

2)屋面工程完毕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的管道等)、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雨期观察或淋水、蓄水检查。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h;做蓄水检查的屋面、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

3.10 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

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主要包括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和有黏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资料流程 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应由专业施工人员负责填写。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包括预应力施工部位、预应力筋规格、平面示意图、张拉程序、应力记录、伸长量等;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对每根预应力筋的张拉实测值进行记录。后张法预应力张拉施工应实行见证管理,按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张拉记录。

2)有黏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后张法有黏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及时灌浆,并进行灌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灌浆孔状况、水泥浆的配比状况、灌浆压力、灌浆量,并有灌浆点简图和编号等。

3)预应力张拉原始施工记录应归档保存。

4)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土建资料员培训——资料表格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四、土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4.1 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施工试验记录是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试验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电子版试验数据),并得出试验结论的资料统称。

Ⅰ 填写说明

(1)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后随相关资料进入资料流程(后续各种专用试验记录与此相同)。

(2)在完成检验批的过程中,由施工单位试验负责人负责制作施工试验试件,之后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3)检测单位根据相关标准对送检的试件进行试验后,出具试验报告并将报告返还施工单位。

(4)施工单位将施工试验记录作为检验批报验的附件,随检验批资料进入审批程序。(后续各种专用试验记录形成流程相同)。

4.2 回填土施工试验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填写单位 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后,随相关资料进行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由试验单位出具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2)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分段、分层(步)取样做回填土试验报告。

Ⅱ 注意事项

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应作施工试验,且无相应施工试验表格的,应填写施工试验记录(通用)。@建筑界一哥

4.3 钢筋连接施工试验记录

钢筋连接的填表说明主要包括填写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等,检查要点主要包括焊接接头试验报告、焊点及焊缝的机械性能试验等。试验报告应认真准确填写。

Ⅰ 填写说明

(1)填写单位 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后随相关资料进入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用于焊接、机械连接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正式焊(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在现场条件下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或机械连接的施工。

3)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机械连接接头应按焊(连)接类型和验收批的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取样复试,钢筋连接验收批的划分及取样数量和必试项目见后表。

4)承重结构工程中的钢筋连接接头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5)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型式施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6)焊(连)接工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Ⅱ 注意事项

试验报告中应写明工程名称、钢筋级别、接头类型、规格、代表数量、检验形式、试验数据、试验日期以及试验结果。

4.4 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Ⅰ 填写说明

(1)填写单位 试验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后随相关资料进入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2)施工首次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有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设计要求的一、二级焊缝应做缺陷检验,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超声波、射线探伤检验报告或磁粉探伤报告。超声波探伤报告(表3-50)、超声波探伤记录(表3-51)钢构件射线探伤报告(表3-52)。

4)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的,应对其焊(螺栓)球节点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并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防腐、防火涂料应做涂层厚度检测,其中防火涂层应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报告。

6)焊(连)接工人必须持有效的岗位证书。

4.5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Ⅰ 填写说明

(1)混凝土配合比申请是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填写,图纸内所有的混凝土种类和标号必须经过试配,不能为了节省经费而少做配合比试验。

(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单上所有项目必须填写清楚、明了,不得遗漏、空项。

(3)混凝土试配用的水泥、砂子、石子应先做试验。在向建筑材料检测中心(站、室)申请水泥和骨料强度试验的同时,也可以提出混凝土试配申请。

(4)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混凝土种类和标号做一次配合比试验就可以,但在施工过程如有改变混凝土种类和标号的,且与原已试配过的混凝土种类和标号又有不同,则被改变的混凝土种类和标号必须要再试配。

(5)试验单位根据申请的项目要求试配后,必须发给申请单位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是试验单位根据试验结果签发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配合比计量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计量。

(6)施工单位收到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后要认真验看,字迹是否清晰,有无漏项、涂改现象,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并注意备注栏的说明内容。

4.6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检查混凝土质量应做抗压强度试验。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即按标准方法制作的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至28天龄期时按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Ⅰ 填写说明

(1)施工单位取混凝土试样时要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设计图纸内要求有什么种类和标号混凝土就要取什么种类和标号的试样,在施工中如有改变混凝土种类和标号,也必须要取试样。在制作混凝土试块时绝对不能给试块开“小灶”,要求与实施施工拌制的混凝土必须同配合比。

(2)混凝土试块要去有资质的建筑材料检测中心(站、室)试压,同时要填写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设计强度、拟配强度、取样日期、送样日期等要填写清楚、齐全。

(3)收到试验单位的试压报告后,要认真验看报告内容,字迹是否清晰、有无涂改现象,编号和签字盖章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明确,试压期与要求试压期是否吻合等要验看清楚。试压报告内不能有“仅对来样负责”的词句,否则此报告无效。

4.7 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混凝土试块试压后,应将试压报告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在一起并编号,及时登记在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表中。

Ⅰ 填写说明

(1)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是很重要的一份资料,它是判定整个单位工程结构质量的重要数据。

(2)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要以在施工中混凝土取样试块的抗压强度报告为依据,要实事求是地统计评定。

(3)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规定: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4)要熟练掌握统计评定的有关计算公式,不能混淆不清。

4.8 预应力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预应力混凝土试验内容主要包括:预应力锚具、夹具出厂合格证及硬度、锚固能力抽检试验报告、预应力钢筋(含端杆螺纹)的各项试验资料及预应力钢丝镦头强度检验。

4.8.1.预应力锚具、夹具的出厂合格证、硬度和锚固能力抽检试验要求

(1)预应力锚、夹具出厂应有合格证明。

(2)进场锚具应进行外观检查、硬度检验和锚固能力试验。以同一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不超过200套为1批。

1)外观检查。应从每批产品中抽取2%且不应少于10套样品,其外形尺寸应符合产品质量保证书所示的尺寸范围,且表面不得有裂纹及锈蚀

4.8.2.预应力钢筋的各项试验资料及与用力钢丝镦头强度检验

预应力钢筋的施工试验主要包括钢筋的冷拉试验、钢筋的焊接试验、预应力钢丝镦头强度检验。@建筑界一哥

(1)钢筋的冷拉试验 钢筋冷拉可采用控制应力或控制冷拉率的方法进行,对用于预应力的冷拉HRB335、HRB400、HRB500级钢筋,宜采用控制应力的办法。

1)用控制冷拉率的方法冷拉钢筋

2)用控制应力的方法冷拉钢筋

4.8.3钢筋的焊接试验

1)钢筋的纵向连接,应采用对焊;钢筋的交叉连接宜采用点焊;构件中的预埋件宜采用压力埋弧焊或电弧焊。但对高强钢丝、冷拉钢筋、冷拔低碳钢丝和HRB500级钢不得采用电弧焊。

2)钢筋点焊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热轧钢筋压入深度应为较小钢筋直径的30%~45%;冷加工钢筋应为较小钢筋直径的25%~35%。

② 焊点处应无明显烧伤、烧断、脱点。

③ 受力钢筋网和骨架,应按批从外观检验合格的成品中,截取3个抗剪试件;冷拔低碳钢丝焊成的受力钢筋网和骨架,应再截取3个抗拉试件。

3)钢筋焊接的试验报告资料整理请参阅本章有关内容。

4.9 砌筑砂浆施工试验记录

砌筑砂浆是指砖石砌体所用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砌筑砂浆施工试验记录主要包括试配申请和配合比通知单、抗压试验报告和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等。

Ⅰ 填写说明

(1)填写单位 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后,随相关资料进入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

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表3-59)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表3-60)。

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d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表3-61)。

3)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必试项目应符合规程要求。

5)应有单位工程“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表3-62),按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砂浆为一验收批统计,评定方法及合格标准如下:

①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②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4.10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包括地面回填、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和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试验等。

Ⅰ 填写说明

(1)试验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出具后随相关资料进入资料流程。

(2)地面回填应有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和回填土试验报告。

(3)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砂浆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有抗渗要求的还应有抗渗试验报告。

(4)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有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后置埋件应有现场拉拔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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