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说: 如何在香港登记结婚? 申请人条件 男女双方不论居于何地或属何国籍均可登记结婚,最低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十六岁。 所需文件 1. 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或旅行证件; 2.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婚姻状况、职业、出生日期、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 注: ①若任何一方在结婚当日已满十六岁未满二十一岁,须注明同意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该人的身份,即香港《婚姻条例》附表3指明的有关人士。如发出同意书的人士为当事人的父亲或母亲,则须提交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记父母的结婚证书。如没有该等可发出同意书的人士,当事人可向区域法院法官申请该同意书。 ②若为离婚人士,则须提交由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就其先前婚姻所发出的离婚判令以作证明;举行婚礼前,必须想婚姻登记官处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 ③若为鳏夫或寡妇,则须提交先前的结婚证明及其前配偶的死亡证。 程序 1. 拟结婚的其中一方须直接或通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官(以下简称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2. 如递交《通知书》后,双方不再3个月内结婚,则该《通知书》及后续程序作废,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方可缔结婚姻; 3. 登记官须在办事处公示《通知书》的第一部分的副本,直至他发出婚姻登记官证明书或直至前述的3个月届满为止; 4. 在一般情况下,《通知书》递交后,经过最少十五天,登记官会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登记官亦可根据《婚姻条例》的有关条文拒绝发给婚姻登记官证明书。 5. 在有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发给之后,双方可在符合《婚姻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下,在登记官、合资格的神职人员或婚姻监礼人主持下缔结婚姻。 见证 所有婚礼需在两名或以上年满十八岁的见证人在场下举行。婚姻登记官、主持婚礼的神职人员或婚姻监礼人、结婚双方和两名见证人在结婚证书上签署。 结婚证书 结婚证书一式两份,在签署证书后,将其中一份交给结婚双方,另一份将在婚姻登记处存档。 关于本公众号 由魏小军博士负责的婚姻及家族财富管理法律服务团队运行,专注婚姻、继承、家族企业传承、家族信托、家庭保险等家事及财富管理传承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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