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念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父债子还。但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根据《继承法》第33条: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看清楚了,欠银行钱的,以遗产来偿还,欠款超过遗产价值的,超出部分不用还,继承人自愿还的除外。 现在银行贷款都有新的规定,父母任何 ̄方贷款,双方都要签字,银行还要看你的收入是否有能力还清贷款,还要有担保人,贷款金额是有限制的。如果父母任何 ̄方无能力还款,另一方要负责还清贷款,尽量给儿女减轻经济压力。如果贷款金额超过五万的,必须要有证件货物抵押,房贷要有房产证作抵押,每月按时还款,直到还清债务,才能拿回房产证。 如果借款人是单身,没有配偶,那么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借款人已婚有配偶,那么首先需要界定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负债。如果是共同负债,配偶需要全部偿还;如果不是共同负债,那么也跟上面一样,由继承人来还。 我们国家据婚姻法规定,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是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算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而根据2018年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将由配偶一方声明他们婚姻内日常开销是多少,由法官来裁决。如果超出范围,银行还坚持属于夫妻共同负债,将由银行方面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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