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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路径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geoallan 2018-09-18

摘 要: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 一些乡村的凋敝和衰落与当前经济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此背景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各地如何从自身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加快实施这一国家战略, 是一项重大课题。尤其是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和前沿阵地的广东, 近年来乡村的发展与整个经济发展形成了明显反差, 在实现农业现代化, 确保粮食安全, 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都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为此, 本文在研读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 通过深入农村实地调研, 提出这一战略在广东的推进路径。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已对“乡村振兴战略”作了重要部署, 主要是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两项基本原则, 实施“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四项重大措施。

“乡村振兴战略”是针对我国部分乡村面临凋敝和衰落的客观现实做出的战略决策。其一, 党中央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旨在引领新时代农村改革发展方向, 全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建立和完善加快农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过去乡村为工业和城市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 当今天城市的快速发展与一些乡村的凋敝和衰落形成反差时, 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将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对乡村地位和作用的重新审视和高度肯定。其二,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加快乡村振兴。我国农村人口即使在城镇化成熟后仍将达4亿人, 国家的现代化最终取决于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当前我国乡村一方面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落后, 基本生活设施陈旧,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的发展, 大量农民进城加速了农村的萧条, 而这些年城市改革的红利又较少惠及农村, 大部分农村不仅看不到现代化的景象, 而且失去了原有的乡土气息和传统文化, 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正是体现了党和国家从现实国情出发, 加快补齐乡村发展落后这块短板,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其三, “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合理转型。从发展动力来看, 我国过去的城乡发展政策是城市和工业反哺农业, 把城市放到了优先发展的地位, 战略重点长期向城市倾斜, 而把农村放在了城市的从属地位。“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确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在立足于乡村的产业、文化、生态等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的基础上, 牢固树立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同”发展新理念, 让乡村的宜居条件、田园风光、生态环境成为留住农民、吸引市民的稀缺资源。这是一种战略思路的根本转变, 确立了全新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策、长远之计。

“乡村振兴战略”重在加快推进, 为了研究这一战略在广东的推进路径, 笔者深入广东省农村工作部门和部分乡村进行社会调查, 本文在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 结合广东实际, 就乡村生态文明、农业农村现代化、粮食安全保障、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这一战略的推进路径。

二、广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路径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 结合广东乡村发展实际, 广东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 乡村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

乡村生态文明是指农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所形成和创造的优美生态环境与良好文明行为的总称。主要包括乡土文化、环境治理、农耕文明、生态植保、民俗风情、文明礼节、科技推广、节约资源等生态文明行为。只有实施乡村生态文明, 才能体现乡村振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中生态宜居是根本, 乡风文明是标志。乡村要振兴, 就要体现乡村特点, 注重民俗风情, 讲究文明礼节, 重视乡土文化, 留住青山绿水。生态平衡是维护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 要通过尊重、顺应、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来捍卫人类命运共同体。如果违背自然发展规律, 触及生态保护红线, 乱砍乱伐, 盲目开发, 就会遭到自然的惩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任何建设, 其直接后果都将危及人类生存, 这一自然规律是无法抗拒的。

40年的改革开放, 广东的工业, 特别是制造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是由于一些利益主体的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 加之改革初期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 积累的环境治理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对广东省环境保护的督察结果,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力, 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粤东地区一些地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力, 垃圾处理设施多次变更选址, 垃圾无序堆放成为常态, 污染环境。此外,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政府急功近利, 治标不治本, 导致钱花了, 但效果差。尽管广州市水污染治理曾先后投入300多亿, 但工作不到位, 缺乏连续性, 污染反弹严重。二是水污染问题严重。截至2016年底, 广州市重点治理的河涌51条中有35条不达标, 仍然是黑臭水泛滥。广东省69条主要河流12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77.4%。广东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 但实际只完成70%。广州市“十二五”计划建设1884公里污水管网, 但实际只完成目标任务的31%。截至2016年底, 深圳市污水管网缺口达4600多公里, 全市污水收集率不足50%。中山市2012年以来投资约21亿元建成949公里管网, 受工程质量的影响, 并没有提高全市污水收集率。东莞市城市污水管网“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1080公里, 仅完成240公里, 37座污水处理厂中有35座管网建设未配套到位, 长期从185条河涌抽水处理。

近年来, 广东省在快速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生态环境建设欠账过多。因此, 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清远市是广东的后花园, 尤其要统筹山水林田湖的系统治理,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通过保护绿水青山来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具体地, 要从扩大林草覆盖率, 加快自然风景区建设, 修缮名胜古迹, 加快垃圾回收处理、“三废”处理、水土流失与沙漠化治理, 提高农业科技的普及和推广率, 增加乡村生态文明活动的种类和次数, 促进乡村文化复兴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升乡村生态文明程度。

(二) 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既不能走法国、德国等地少人稀国家实现农业现代人的道路, 将生物技术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也不能走加拿大、美国等地广人稀的国家从机械化起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而应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大国的现实国情, 从生物技术现代化入手, 切实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并使现代技术和传统技术相结合、有机技术和无机技术相结合、生物技术与机械技术相结合, 农工商贸综合发展, 农林牧副渔等多业并举, 现代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多途并进, 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走出一条投入合理、产出高、效益优、就业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 全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 农业现代化理应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实际中仍然存在明显劣势:一是粤东西北区域差距较大, 珠三角地区经济较发达, 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 而粤西北地区则相对落后;二是人地矛盾较突出, 人均拥有耕地只有0.8872亩, 仅多于福建省, 只相当于黑龙江省的10.5%, 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三是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除了广州、深圳、东莞和珠海等少数城市的周边农村基础设施较好之外, 其他地区尤其是粤北地区农村基础设施较差;四是农业经营体系不健全, 农业经营规模狭小, 社会化服务体系滞后。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为此, 广东的农业现代化要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入手, 在全国率先建成农业可持续优化发展区、全国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先行区、热带亚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区、全国生物农业创新集聚区、热带亚热带高效农业示范区, 按照创新发展、高效集约、绿色生态、城乡一体的理论, 抓紧形成粤西热带高效农业区、珠三角都市休闲农业区、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潮汕平原优质农业区和南亚热带农业带、沿海蓝色农业带等“四区两带”区域农业发展格局。走出一条适合广东发展的“农业机械技术与生物技术引领, 农村一二三产业衔接, 现代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融合, 农村城镇化依托, 农业社会化服务配套, 农业投资主体多元, 农村土地承包稳定, 乡村生态文明、食品安全保障、农业优质高效联动”的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之路。

(三) 粮食安全保障: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粮食是国家的战略资源, 农村作为粮食产地, 必须保障国民的粮食安全。由于粮食是一种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商品, 从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角度分析, 应该让生产者和经营者各自都能获得与其他产业大致相等的平均利润。只有保障粮农的正当利益, 才能保证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进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如果粮农的比较利益下降, 就会出现粮食不愿种、土地不愿耕, 导致国家粮食安全难以保障的情况。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分析, 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第一产粮大国, 粮食作物收入仍然是我国农民大面积耕地种植的主要收入来源。只有保证广大种粮农户收入可持续增长, 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只有保障粮食安全, 才能保证乡村振兴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 可以说粮食安全保障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广东粮食安全保障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够稳固。改革开放以来, 广东经济总量一直居全国之首, 然而农业与工业和服务业形成明显反差, 尤其是粮食生产更加突出。广东粮食生产面积逐年减少, 产量也在下滑, 2014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为250.7万公顷, 比2000年减少59.29万公顷;2014年粮食总产量为1357.34万吨, 比2000年1822.33万吨减少464.99万吨;相反, 2014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达到8886.88万人, 比2000年的7498.54万人增加了1388.34万人, 增长18.5%。按常住人口计算, 2014年广东人均粮食占有量远低于同期全国444公斤水平, 仅为127公斤。因此, 广东切不可放松粮食生产。

广东省是全国粮食主销区, 粮食自给率为负, 要靠省外巨量粮食供给, 才能保证省内人口的粮食需求。广东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必须确保粮食安全, 重点解决以下工作: (1) 构建广东省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粮食作为准公共产品, 在其价格形成中, 市场是失灵的。从广东省域视角看, 全省粮食主产区是粤西北地区, 主销区是珠三角地区, 珠三角作为粮食主销区享受了粮食安全带来的利益, 但没有通过市场机制对主产区承担起相应的补偿责任。这种“市场失灵”只能由广东省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来扭转, 由省级政府在主产区 (粤西北地区) 和主销区 (珠三角地区) 之间采取合理的政策来调节两者之间的利益, 实现其利益均衡。 (2) 切实贯彻国家制定的全国区域粮食生产与消费利益调控政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 补偿粮食主产区生产者的利益, 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粮食生产对接机制。广东省作为经济强省和全国粮食主销区有责任对粮食主产区承担更多的利益补偿的粮食安全责任, 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及时向粮食主产区划拨粮食补偿资金。 (3) 建立完善的粮食供给与消费的应急机制。实践已经证明, 国家粮食贮备机制通过弱化粮食生产与消费的各要素所引起的周期性粮食市场波动及对国内粮食消费市场的冲击, 以充分保障城乡居民粮食消费的基本稳定, 是一种比较完善的粮食供给与消费的调节机制。广东省应充分利用地域优势发展第二、三产业, 确保其全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 可以创新粮食安全保障体制机制, 与华中地区的粮食主产区湖南省、湖北省分次签订5~10年中长期粮食供销合作协议。

(四) 农业科技进步:乡村振兴的智力先导

21世纪的中国农业, 要实现突破与发展, 科技进步将是无可替代的战略选择, 也是振兴农业的智力先导。

农业科技是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的关键。21世纪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主要包括: (1)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进展, 未来农业将朝着生产供给、生态建设、生活休闲、生物技术的“四生型”多功能方向发展。 (2) 生物技术日益深入农业, 农业领域将逐步形成绿色、白色、蓝色农业三足鼎立的发展之势, 突破数千年来“绿色农业”一花独放的局面。首先, 开发海洋蓝色农业已成为必然趋势, 据科学家预测, 地球上海洋可提供80%的生物资源, 在保障海洋生态平衡的前提下, 每年可提供鱼、贝、海藻、兽类等海产品约3万亿公斤, 可供养上百亿人口。因此, 深海的蓝色农业为人类的食品需求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其次是以微生物开发为主的“白色农业”大有可为, 农用益生菌、微生物农药、工程菌、保健益生菌等均已开发形成新兴产业且有广阔的市场。例如, 利用农用益生菌、工程菌转化有机垃圾, 分解有毒农药, 利用单细胞蛋白工程菌可生产高蛋白食品等。 (3) 现代农业科技具有不同于传统农业科技的“物化、智能化、产业化和企业化”四大基本特征, 不仅在分工、更新与学科分化上趋于融合, 而且在形成自己完整体系的同时, 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科学、经济科学等其他众多学科门类交融渗透, 从而形成许多新的科技生长点和交叉点, 拓展了农业科技发展的新领域。 (4) 21世纪人们将更好地利用农业体制机制和政策, 掌握经济规律和农业自然规律, 以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的全面振兴。

广东适应农业发展和农业科技特点的科技体制尚未健全, 不仅农业科技投入不足, 而且农民素质较低, 部分农民小农意识和封建迷信色彩浓厚, 农业科技意识不强, 农业科技应用进展缓慢。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 广东乡村振兴, 必须选择创新发展之路。首先, 全省各粮食主产区要先用优质、高产、抗逆的新品种, 稳定粮食作物生产。重点推广粮棉油作物优质、高产、多抗新组合、新品种、作物模式化栽培技术, 高产套种技术, 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作物配方施肥技术, 畜禽、水产新品种、新组合技术。其次, 在茂名、湛江、珠海、潮州、阳江、江门、惠州、汕尾、揭阳等市区利用沿海的资源优势开发近海“蓝色农业”, 重点推广畜禽鱼饲料和饲养技术、深海捕捞技术, 利用浅海水域开辟“蓝色特种水产养殖场”、“蓝色田园”、创新海洋牧场。再者, 在相对落后的粤东西北的清远、韶关、梅州、揭阳、云浮等地区的乡村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经验, 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基础上, 建立特色园林和绿化网络, 创办高科技农业园区, 发展特色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 使农业向观光、游乐、休闲方向开拓。

(五) 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农业社会化服务业作为一个延长农业产业链的相对独立的服务产业, 在容纳较多的劳动力就业、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 美国有相当于农业劳动力7~8倍的就业者从事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此, 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重要渠道应面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业。

农业社会化服务重在建立多层次的服务网络, 这些网络应当是纵横交错、多层次的服务格局。一是各级政府部门构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首脑层次。主要是为农业生产制定宏观指导, 确定发展目标, 提出与之相配套的多项政策和具体措施, 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组织指导, 督促检查解决各类服务方面的问题。二是与农业有关的综合服务与经济技术部门, 包括农、林、牧、渔、农机、植保、水利、科技、农经等专业服务部门, 这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中心层次。这些部门应该从各自的业务职能出发, 在其职责范围内, 进行各项专业服务。三是社会各企事业单位, 包括金融、商业、外贸、供销、交通、运输、通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农业有关的工矿企业单位等, 这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层次。农业越发达, 越需要这个层次提供大量的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生资供给、资金融通、加工运输、信息沟通、产品销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四是乡镇一级的农业服务组织, 包括原8站1中心 (农经站、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畜牧站、林果站、购销站、信用站和农科教中心) 各类服务组织, 这些组织通过体制转轨大都转变为既经营又服务的经济实体, 分别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综合服务。五是村级服务组织, 包括村级农、林、牧、渔、农机、灌溉、购销等方面的服务组织, 这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层次, 是联结上级服务组织与千家万户的桥梁和纽带。六是民间服务组织, 这是农户的自我服务层次。如建立农机加工、运输、生冷供应、产品销售、民间信贷等服务型合作社或联合体, 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组成生产技术研究会、资金服务协会、饲养协会、运输协会、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协会等民间服务组织。总体而言, 形成以县 (或县级市) 为中枢、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民间组织为补充的上下贯通、左右联通、高效聚合的服务网络是乡村振兴的持续动力。

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尤其是粤北地区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相对滞后。粤西、粤北地区农村产业结构单一, 至今仍然难以摆脱单一发展种植业的小农经济圈。

为此, 广东在建立和完善新形式下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 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快建立和完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资服务、再生资源、技术推广、金融保障等重要服务平台, 重点打造几家入选广东企业500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包括广东天禾农资公司、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佛山乐从供销集团、茂名明湖百货公司等4家企业。 (2) 加快构建有一定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上下贯通、左右联通、高效聚合的农业经营服务网络, 积极探索适应“三农”领域的混合资本所有权制度改革, 可把改革重点放在省社直属企业与市县供销合作社共同组建“三农”服务公司上。 (3) 建立和完善农资农技服务体系和现代经营网络, 加快农资企业由传统贸易流通服务向农资农村综合服务转型。一是打造产业发展生态圈和创业创新平台, 构建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二是打造梅州金柚、茂名三华李、番禺果蔗、白云香蕉等农技服务品牌;三是运用专家讲座、技术推广会、现场示范等方式开展农技培训服务到村组、到农户、到田间;四是通过农资平台打造高效有机产品, 采用无人农用飞机及机防大队等形成统一机械化施药, 探索适合广东特点的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服务新模式。 (4) 示范联动、链条延伸, 构建粮油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平台。一是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种植模式, 由公司统一购置耕耘机、拖拉机、播种机、撒肥机等现代农业设备, 采用“供种、种植、田间管理、施肥用药、收购、烘干、储存”七统一模式种植水稻, 共同建设优质粮种基地, 加快构建粮食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网络;二是加强粮食仓储建设, 利用国家增加粮食储备库的契机, 在四会、揭东、阳西等地建设库存20万吨的粮食储备库;三是构建电商平台, 逐步打造天禾农资移动互联网营销、天润粮油商城、天业东江生鲜电商等省级电商专业平台, 推动农村社会化网络服务, 对接服务网点, 实现“智慧菜蓝子”电子商务项目的线上线下的双向融合,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社区和农户, 加快粮油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平台发展。

(六) 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的坚实依托

新型城镇化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当前乡村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城市人口应有的公共福利, 像城里人一样生活。在发展方向上, 新农村建设的最高境界就是小城镇。农业企业化、农场化、产业化和人口集聚化将是未来广东乡村发展的基本走势。

广东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后。调查发现, 在珠三角核心区域内的乡村, 除少数村外, 都存在一个突出问题:整个村庄建设规划缺失, 村民住房户型结构、层高设计、建筑容积率均不科学。从外表看很新, 但几乎都是“握手楼”与“贴面房”, 消防隐患多。这表明多数村庄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宜居环境。而粤东、粤西、粤北的乡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由于地方财力不足, 多数地区的村庄和城镇亦缺乏整体规划, 粤北地区有的村庄的农民依然住在20世纪60年代建的土砖房内。这说明广东农村还有部分农民基本生活比较困难。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为此, 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重点确立以下思路: (1) 城乡统筹规划, 产城融合发展。城乡统筹就是要缩小城乡差距, 使乡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样, 能够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但是长期以来, 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 乡村地区各项公共服务主要由农民自己承担, 因此需要政府加大农村地区 (包括小城镇) 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投入, 缩小城乡差距。如果政府的应对能力不够, 可能导致贫民窟的形成。国外城镇化发展经验充分证明, 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 城市是产业发展的空间依托。新型城镇化没有产业支撑, 就会产生空心化。一个经典的例证:巴西城市化率虽高达84.2%, 但大量失地农民涌往城市, 没有产业吸纳, 其结果形成了大量“城市贫民窟”。调查数据表明, 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的城镇化率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其实际市民化程度不高, 农村居民实际就业率较低, 大部分居民的生活主要靠被征收的巨额土地补偿资金维系。因此, 广东省要全面实现新型城镇化, 就必须改变这种靠房地产开发支撑的城镇化模式, 努力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促进中心城市产业聚合、小城镇产业融合的协同发展, 提升小城镇与中心城市产业链关联度, 切实推动产城互动融合。

(2) 注重生态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大量实地调查证实, 广东省在快速工业化进程中,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庄的工业“三废”严重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 粤西北地区耕地的稻秆、秸秆等农作物随意焚烧现象屡禁不止, 水土流失严重, 生物多样性锐减。2016—2017年广东省被国家环保部点名督办治理的污染河渠就有近10条。可见, 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广东省“三农”工作不可忽视的问题。新型城镇化必须走绿色发展之路,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 只有融入生态文明理念, 注重提高环保意识, 加强污染治理, 发展低碳经济, 实现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才能使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从而使新型城镇化道路越走越宽广。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以人为本体现在以下方面:人口素质的改善和提高, 城镇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增加,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全覆盖, 健康、绿色、可持续、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养成, 稳定的就业以及体面的居住六个方面。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要求政府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的居住、就业、养老等保障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中国梦。

(3) 着力延伸市政基金空间, 全面落实乡村普惠金融。充分把握广东省全力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的历史机遇, 在2017年7月创设的第一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1000亿元基础上, 尽快发行第二期1000亿元。将部分基金有重点、有针对性、有示范性地使用在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 进一步创新APP项目资金运营模式, 完善每个行政村的医疗卫生站 (所)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互联网金融 (自动存取款机) 、互联网+物流配送中心 (与原邮政服务网点合并) 、基本公共服务等办公场所与设施。着力延伸这一“市政基金”使用空间, 提高广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使用效率, 加大金融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应该抓住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侧改革这一契机, 完善城乡结合部的乡村科学规划, 有序推进“握手楼”与“贴面房”的村庄改造。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营造广东美丽乡村的生态宜居环境。

(七)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振兴的可靠保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核心确立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在现阶段, “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就是在明晰所有权、承包权“两权分离”的前提下, 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这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改革, 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 切实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其“三权分置”改革主要包括: (1) 落实好集体所有权。要明确界定哪一级和哪些组织对哪些土地拥有所有权, 并以土地所有权证书这一法律形式予以确定。由于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农民集体, 从法律的角度难以界定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权主体。目前所有权主体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村民小组或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所辖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 这部分土地约占90%;二是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所辖区域内的村部、企业、小学等土地所有权, 其面积约占5%;三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街道、医院、学校、乡镇企业、电站等土地所有权, 其面积约占5%。按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确权。 (2) 放活土地经营权。让土地承包户有权在国家规定经营的范围内自主行使土地的经营权, 包括:对生产经营的产品的处置和收益权;转让、出租 (转包) 、互换、入股或其它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收益权;承包土地的抵押权;经营主体的自主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经营主体按同等条件续租承包土地的优先权。 (3) 稳定农户承包权。集体土地承包权只能属于农民家庭。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剥夺、调整、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可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 进城务工农民可依法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被依法征收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农村土地承包户应得到妥善安置并获得相应补偿。

广东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 影响了土地的流转、配置和使用效率。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 广东依然走在前列, 在乡村基层治理、土地确权、政企分开等方面取得了好的经验。由于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在人文、地理、经济等方面千差万别, 各个地区的土地制度改革经验难以直接复制。当务之急, 一是在尊重农民自主权的基础上, 按“三权分置”的基本原则, 加快农村土地的适当规模经营, 这是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节约成本、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有效途径。二是探索以村民小组为自治单位, 实现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农村公共服务“三个重心下移”, 土地资源、涉农资金、涉农服务平台“三个整合”, 以党组织为核心, 协商议事会、村委会、监督委员会协同治理的“一核三元”治理机制。

三、结论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我国乡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我国乡村地域差异明显, 经济发展不平衡, 各地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乡村振兴战略”。广东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中应当创新农村工作机制, 开创具有广东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要使以上推进路径得以实施, 必须确立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必须加大省级财政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扶持力度。广东GDP总量连续28年居全国首位, 要想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 省财政必须拿出比其他省份更多的资金推进这一战略, 尤其要重视乡村公路、桥梁、电力排灌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二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必须根据全省乡村发展现状统筹规划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蓝图。在全省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既要有全省的统一规划, 又要尊重现有的村落布局;既要改变乡村落后面貌, 又要保护好当地的乡土人情。三是要在全省统一抽调一部分党员干部到乡村和当地基层干部一起组织、指挥和督促“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效杜绝工作中雷声大雨点小的不作为现象, 切实防范蜻蜓点水、资金挪作他用的形式主义, 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落到实处。四是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基于广东过去生态环境保护欠账过多的现实, 当前必须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五是乡村社会治理要探索建立和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 村委会、协商议事会、监督委员会协同治理的“一核三元”治理体制。在此基础上, 深化农村“三权分置”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改革, 抓紧完善乡村土地确权工作, 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六是必须构建广东省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切实贯彻国家制定的全国区域粮食生产与消费利益调控政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 补偿粮食主产区生产者的利益。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粮食生产对接机制, 可与华中地区的粮食主产区分次签订5~10年中长期粮食供销合作协议, 以保障广东作为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七是建立和完善新形式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着力打造农业服务龙头企业, 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通、高效聚合的经营服务网络, 打造农资现代经营网络和农技服务体系, 构建粮油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平台。八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 实现城乡统筹规划, 产城融合发展, 着力延伸市政基金空间, 全面落实乡村普惠金融, 有效推进乡村无序规划的“握手楼”与“贴面房”的村庄改造, 通过精准扶贫, 切实保障乡村老弱病残住有所居。

只有这样, 广东农村才能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农业科技引领, 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 农村城镇化依托, 现代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融合, 农业投资主体多元, 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稳定, 乡村环境美化, 乡村文化复兴, 农民生活富裕, 农业优质高效”的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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