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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郎》,一次载入史册的酒店调戏事件

 大雪风飞扬 2018-09-18

哪怕在现在,一个替人开车的司机去调戏一个酒店迎宾的事儿也算不上新闻。可在咱们汉朝,就发生过这么一件狗血事件,而且还被编成了长篇诗歌,永留史册。详情如何,请看《羽林郎》——

《羽林郎》,一次载入史册的酒店调戏事件

《羽林郎》

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

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

银鞍何煜爚,翠盖空踟蹰。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

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旧,贵贱不相逾。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羽林郎》,一次载入史册的酒店调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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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郎》赏析

《羽林郎》是一首叙事诗,《乐府诗集》将它归入《杂曲歌辞》,与《陌上桑》相提并论,誉为“诗家之正则,学者所当揣摩”。

开头四句就交代了故事的男女主角以及事情发生的原因。其中,重点揭破了所谓“羽林郎”的真面目——他姓冯名子都,不过是狗仗人势的豪门奴才而已,这与诗的题目形成了对比,含有浓重的讽刺意味。

“胡姬年十五”以下十句,主要描写胡姬的美丽。诗人使用了以物衬人的手法,从胡姬的环境、服装、首饰、发髻各方面着力铺陈,既烘托了胡姬的美貌,又暗示着胡姬其实也并非一般人,家境也颇为殷实,只不过是因为胡人重商的习俗,她才抛头露面,当垆卖酒。而且她自小走南闯北,见识广阔,也不至于被冯子都之流吓倒。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到她精彩的应对。

“不意”一句承上启下,意味着情节发展。冯子都进了酒店,不停要酒要菜,为自己接近胡姬创造机会,也借机显示自己的威风和豪奢。胡姬不卑不亢,送上好酒好菜。而冯子都看着胡姬照样亲自上菜,误以为自己已经成功引得美女青睐,于是就拿出青铜镜,打算系到胡姬的裙子上——这已是公然的调戏了。所以胡姬立即变了脸,义正词严的警告冯子都:“你别碰我!你再这样我不惜撕了这裙子,拼了这条命也要反抗你!”

最后6句充分展现了胡姬的智慧和待人处世的手段。她在警告之后,乘着冯子都愣神的短暂时机,柔中有刚的说:“男的爱后来的新妇,可女的却看重节义。我已经是有丈夫的人了。我坚持从一而终,决不以新易故,又岂能超越门第等级弃贱攀贵呢!我非常感谢官人您这番好意,让您白白地为我付出这般厚爱,真是对不起!”——要知道,抢一个未婚女孩和夺人妻子完全是两码事,后者要受到严重的惩罚,胡姬借称自己有丈夫,打消冯子都的非分之想,接着又给人以台阶,以致谢的方式让冯子都有借口收场,不至于太落面子,完美的解决了一场危机。

《羽林郎》在立意、结构和描写手法上,采用了铺陈夸张手法;写反抗强暴,采取了巧妙的斗争艺术;结尾戛然而止,绝不拖泥带水。这首诗则侧重于正面描绘和语言铺排。前者描写冯子都的垂涎,主要通过人物语言,用第三者的叙述;这首诗刻画豪奴的调戏,则是一连串人物动作,即“过我”、“就我”、“贻我”、“结我”,妙在全从胡姬眼中写出。这首诗更具有鲜明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家奴”本不过是条看家狗,却混充高贵的“金吾子”招谣撞骗,这本身就够卑鄙之极了;而“酒家胡”虽然地位低贱,但是终究不必仰人鼻息过生活,在“高贵者”面前又凛然坚持“贵贱不相逾”。于是,尊者之卑,卑者之尊,“高贵”与“卑贱”在冲突中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完成了戏剧性的转化,给读者以回味无穷的深思和启迪。

《羽林郎》,一次载入史册的酒店调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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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羽林郎》看汉朝的国际地位

《羽林郎》记载了一个汉朝豪门刁奴调戏胡姬的故事。所谓胡姬,就是来自北方或西方的外国妹纸。自打汉朝有了丝绸之路以后,在长安城里,就多了许多当垆卖酒的胡姬,她们成为一个个活招牌,吸引着人们入店消费——这是胡商酒店的特色。现在也有这种经营模式,例如朝鲜在我国境内经营的酒店、招待所等,也还是这个套路。

自东汉以来,中原王朝政府一向致力于发展与域外的交往,故而“胡人”越来越多地来到中原或中原的周边地区进行商业活动,一般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一种是官方贸易——朝贡,各国到中原的使节,一般都要进贡一些特色礼品,中原王朝就对各国使节相应地馈赠丝绸彩帛、金银精器等礼品。而且通常我们送出去的东西的价值远超收到的。因此很多使节就朝贡上了瘾,尤其是日本人、越南人,据《后汉书》记载,日本派使者给汉武帝送上的竟然是鱼干和兽皮,而汉武帝回赠了一颗精心打造的“汉倭奴国王印”——现在日本还保留着这颗金印,被视为镇国神器。

另一种就是民间贸易了,即组成商队长途贩运。中原王朝严禁汉人经商,这就为胡商垄断丝路贸易提供了机会。胡商所经营的商品,以奢侈品为主,具有体积小、便于携带而价格昂贵、利润率高的特点。除了丝绸瓷器等之外,还贩卖奴奴隶、骆驼和马匹等活物——很多胡姬还有昆仑奴就是这么来的。

胡商为什么冒着生命危险,长途跋涉也要来汉朝呢?因为当时的汉朝就相当于苏联解体后的美国,物产丰富、国力充裕,经济发达,还有不少垄断性的产品,妥妥的世界上的NO.1!

啥?你说当时西方还有个罗马帝国也很强?

不好意思。罗马是被日耳曼族人灭亡的,日耳曼族是被匈奴人打败才去攻打罗马的。这部分打败日耳曼人的匈奴人是哪来的呢?——汉军打败匈奴,使得一部分匈奴被迫西迁。就是西迁的那部分匈奴把日耳曼人给干翻了。

汉朝征战四方,最北金微山之战打到萨彦领,最西打到咸海边,最东征服朝鲜,最南用兵交趾。大汉的最强音就是,“凡日月之所照,江河之所至,皆我大汉臣妾”。周边胆敢不听话的,几乎是分分钟被灭。所以,后来汉朝人出去,向来是趾高气昂,国际地位非常高。那时候都是胡商来汉朝做生意,都是抱着瞻仰天朝上国的心情来的,对中国人非常谦恭。所以冯子都一个小小的家奴,也敢去调戏西域富商的胡姬。

在美国历史辞典里:汉帝国以国力强大、对外扩张、持久的强盛统一而称誉西方世界;在阿里斯塔夫《全球通史》里,汉帝国是与大英帝国并称的世界性帝国。甚至到了今天,我们还自称汉人。汉朝,给了我们挺立千秋的自信,“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羽林郎》,一次载入史册的酒店调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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