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0.3万个,比上年增长14.3%,增速创十年来最高。我国社会组织近两年快速发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开始迈入发展的新时代。 但社会组织发展至今,大多数人对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机构组织概念还是经常混淆,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社会团体与民非区别又是什么?等等困扰了很多人,为此,我简单先介绍各自的含义,尽可能让大家搞明白。 社会组织:我国2007年正式用'社会组织'代替'民间组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民间组织纳入了社会建设与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对传统的提法进行改造,提出了“社会组织”这一称谓。我国将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大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如协会等)、学术性社团(如学会等)、专业性社团(如律师、医生协会等))和联合性社团(如联合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形式。 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 基础知识介绍完后,我们回到今天的主题,如申请一家社团团体,需具备哪些条件?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最新2016年2月6日修正版)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谁是业务主管单位呢?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谁又是登记单位?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解读一下:成立社会团体,首先明确即将登记的社会团体所属什么行业,确定行业后,需得到所属行业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后,才能去对应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社会团体登记比公司多一道程序,就是需征得你所登记社团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同意。这就是后面登记成功后所谓的“双重领导”。 以上海市为例(其他地方相差也不大),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业务主管单位是指市委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①最高权力机构,即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②执行机构,即理事会,理事成员较多的也可以设常务理事会;③其他机构如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 4、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的住所是指社会团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得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会团体以自由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具体工作人数由社会团体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担任负责人);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全国性要求是10万元以上)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不依靠业务主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代替承担民事责任。 8、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符合《中华人民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附:登记需提交文件材料
社会团体需遵守宪法、法律,社会团体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附:申请流程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社会团体应当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最后注意四点:第一、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二、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登记成立后,社会团体可以成立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但不得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第四: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小编语:作者系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严同球老师,以上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机构观点。听说作者为完成此文,多次完善修改,凌晨后才休息,向辛勤的知识劳动者致敬!打赏的朋友,可回复本公众后后台,勾搭作者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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