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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22条人工智能发展细则 并采用“1 3 8 8”战略促进产业落地

 水乡渔人 2018-09-19

      9月17日WAIC大会现场,上海发布最新人工智能产业规划政策,具体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共包含22条细则,从人才、人才、数据、资本三大方面予以规划和支持。

    为深化人工智能的发展,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上,上海发布最新人工智能产业规划政策,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春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鸣波等嘉宾做了政策解读。

    上海重视人工智能产业的原因

    各行业都在关注人工智能,政府也不例外。近年来,中国各地纷纷出台推荐人工智能发展意见,从创业扶持、人才培养、资源对接等方面吸引企业立足。陈鸣波在现场介绍到,上海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有三方面基础优势:

1、从国际国内对标来看,上海具备发展人工智能的基础要素条件

①上海人工智能产业链齐全,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700亿,形成了较成熟的产业技术和商业模式;②人才集聚有成效,全国三分之一的AI人才集中在上海,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脑智工程领域全国领先,复旦,交大,同济等积极开展AI人才培养;③赋能生态雏形,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

2、从AI演进规律和企业发展需求看,数据开放、协同创新、金融服务、示范应用将会产生实际帮助。加快出台《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依法向AI企业开发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优化交通运输等城市管理应用场景的供给,支持新技术、产品、新模式应用推广;将符合条件的AI产品纳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3、从打造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的愿景看,上海把AI作为“五个中心”建设的优先战略。目前,AI+交通、金融、零售、健康、制造、教育、服务等领域都有优秀落地应用案例,这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美好生活起到赋能作用。

推动产业发展,政策还需精细化

本次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并不是上海市第一次计划,早在2012年,上海市就已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到2017年10月,发布了《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同年12月,出台了《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从以上《意见》、《办法》中看出,政府已经从资金、产业、服务等方面推进人工智能在上海乃至长江三角洲的智能发展。本次《实施办法》中提出的22条细则在原有基础上更加精细化,强调人才、数据、资本三大重点

在集聚高端人才方面,上海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人才和核心团队纳入本市“人才高峰工程”,并以“一人一策”的方式,为人工智能人才在上海的创新创业、工作生活等提供保障措施,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

在数据开放和应用落地方面,上海将进一步深化政务、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开放,完善交通运输、商贸服务、现代农业等应用场景供给,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本市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数据资源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导要素

在资本支持方面,上海将人工智能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同时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千亿规模的人工智能发展基金,为企业发展提供资本和金融支持。此外,上海还进一步鼓励企业参与制订人工智能相关标准、安全等制度规范。未来上海将建设60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和10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打造3-4个人工智能特色小镇和5个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设立千亿规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

政府+企业采用合作制,共同推进AI落地

本次大会,现场还举办了20项项目签约,亿欧发现以上的合作采用“政府+企业合作制”原则,共同推荐AI产业落地。签约单位遵循本市AI“人字型”产业规划布局,涉及本市10个区,占全市60%以上。亿欧在2018年3月曾统计过上海各区AI政策和扶持举措,本次“政府+企业合作制”也进一步表明上海全市推动智能发展的决心。

   据了解,本次签约项目可以用“1+3+8+8”概括。即:1个基金、3个研究院、8个AI创新平台和8个AI创新中心(实验室)。

1个基金

1个基金为“G60科创走廊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分期设立,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以G60科创走廊(上海市松江区、嘉兴市、杭州市、金华市、苏州市、湖州市、宣城市、芜湖市、合肥市)作为产业腹地,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及相关产业链项目,包括基础层的芯片、传感器、算法和应用层的智能家居、智能驾驶和智能医疗等领域企业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国和投资”)为基金管理人。目前首批意向投资者已经确定,主要有松江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达晶电子、海欣集团、国泰君安母基金、国方母基金、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中梁投资、习爵投资等。

本次唯一发布的G60基金除专注AI行业外,在服务模式上也有创新。上海国和投资总裁程放在接受亿欧专访时表示,无论对上海还是国和都是顺势而为的选择,G60将在投资、投后、政府、产业等几个方面给予更有优势的支持,具体来看:

G60基金首期规模10亿,首期基金的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及相关产业链项目(偏向应用层),以中早期阶段的项目为主(比如特定场景的无人驾驶、自然语言处理、工业物联网技术平台、激光雷达等)。G60基金资金来源和投向都将依托于G60科创走廊,不仅仅投资于G60科创走廊覆盖区域的企业,也会选择投资优秀国内外的项目和团队,引导他们或者他们的子公司落地在G60科创走廊。

采用“产业+基金+基地”的新模式,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人工智能相关项目间可形成业务、股权或其他形式上的合作,项目与产业园区、各产业园区之间亦可形成互动,各城市间资源可以有效配置,并建立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有助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③基金可为创业者提供政府政策和服务资源。资本运作方面为企业未来的融资赋能;空间方面,聚焦长三角,配套产业服务,形成资源联动。

上海国和投资执行董事朱昊表示,目前已经考察数十个项目,在年底首期出资时计划投资3-10个项目。

3个研究院

3个研究院包括市经信委和亚马逊联合揭牌“亚马逊AWS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徐汇区政府、微软公司和仪电集团合作签署“微软上海研究院暨微软-仪电人工智能创新院”,长宁区政府和科大讯飞联合揭牌“科大讯飞(上海)人工智能及脑科学研究院”。

8个AI创新平台

8个AI创新平台包括市经信委和京东集团合作签署“京东智能城市平台”,徐汇区政府和腾讯公司合作签署“腾讯人工智能创新平台”,青浦区政府和华为公司合作签署“华为人工智能云平台”,普陀区政府和电科所合作签署“机器人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中控集团、北德车辆、天融信公司、SGS和上海控安合作签署“基于人工智能的工控安全服务平台”,松江区政府和中科院神经所合作签署“G60脑智科创基地”,闵行区政府和达闼科技合作签署“智能产业先行示范基地”,闵行区政府、上海交大、博康集团和临港集团合作签署“上海交大人工智能研发与转化平台”。

8个AI创新中心(实验室)

8个AI创新中心(实验室)包括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安谋科技合作签署“安谋科技人工智能总部”,浦东新区政府和阿里巴巴集团合作签署“阿里巴巴(上海)研发中心”,徐汇区政府和商汤科技合作签署“商汤上海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原型机研发项目”,静安区政府和小鹏汽车合作签署“小鹏汽车自动驾驶智能研究中心”,杨浦区政府和百度公司合作签署“百度(上海)创新中心”,宝山区政府和ULSee优维视合作签署“优维视全球创新研发中心”,复旦光华临港和麻省理工ILP合作签署“复旦长三角机器智能创新中心”,以及七牛云和复旦大学合作签署“复旦-七牛深度学习联合实验室”。

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深化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集聚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发展高地,制订《关于加快推进上海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一、加快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人才高峰,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核心团队纳入本市人才高峰工程,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完善工作体制和社会保障。

2.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人工智能人才,合作开设人工智能专业课程、设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所,建立人才实训基地,提高应用型科技人才培养精准度。

3.加强本市人才相关政策的覆盖适用,集聚人工智能领域各类优秀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选拨力度。

4.支持本市人工智能领域重点机构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鼓励各区因地制宜、自主探索人工智能人才在本区的生活、就业等保障举措。

5.设立上海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论证和评估人工智能发展规划、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

二、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和应用

6.加快出台本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实现公共数据的规范采集、共享使用。引导人工智能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合规开展数据资产流通和交易。

7.制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依法有序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教育、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数据信息,建设文献语言、图像图形、环境传感、地图位置等多类型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满足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数据需求。

8.优化交通运输等城市管理场景资源的供给,支持本土人工智能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形成60个左右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建设100个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9.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智能上海”行动建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和业务效率。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纳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推动首购应用。

三、深化人工智能产业协同创新

10.将人工智能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按照本市战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类重大项目及平台给予支持。

11.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人工智能领域项目,按照本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给予总投资最高30%,总额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

12. 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研发投入,加快上海类脑智能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国家智能传感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整合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要素资源,加快在类脑智能理论研究、人机混合增强智能、新型智能算法等领域取得突破,开展智能感知、计算处理、智能执行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13.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沪建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设立创新平台、孵化基地。鼓励人工智能企业离岸创新成果在本市转化,在相关方面视同国内创新成果支持。

14.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创新大赛等重大活动,组建长三角人工智能创新联盟,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提高活跃度和品牌影响力。

四、推动产业布局和集聚

15. 加快建设国家人工智能高地,构建本市“人形分布、多点联动”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推动本市相关集聚区政策覆盖人工智能领域,打造华泾北杨等3-4个人工智能特色小镇,建设5个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

16.适应产业创新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在人工智能领域建立宽松灵活的产业空间管理机制,给予人工智能企业资源空间等方面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配套功能。 

五、加大政府引导和投融资支持力度

17.统筹用好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和项目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18.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相关产品,给予本市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各区出台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

19.发挥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信用担保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人工智能信贷专项。

20.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千亿规模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和创新标杆企业。

21.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化投资并购。鼓励各区对人工智能型企业上市等给予重点支持。

22.加大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服务供给,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参与综合标准、基础共性技术标准制定。建立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安全发展的制度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和专利导航。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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